鴉頭
壹,鴉頭
我手上有一本聊齋,
原著者簡介:蒲松齡,字留仙,別號柳泉居士,山東淄川人。
裏面有一個鴉頭的故事
鴉頭是個狐狸,被母親及姐姐強迫賣淫,鴉頭有個丈夫及兒子,但,她們也不知道鴉頭被老鴇〈即鴉頭的媽媽〉帶到那裏去了,鴉頭被關起來,被鞭打,過著暗無天日的日子,她的丈夫及兒子也不知道到那裏去救她〈她被關在燕京,但她的丈夫及兒子不知道〉
後來,鴉頭,托一個姓趙的人〈趙東樓〉,去跟她丈夫及兒子說,她被關在燕京,「被囚禁在一間暗室,不見天日,鞭子抽打,傷痕累累,忍饑挨餓,度日如年」〈聊齋120〉
她的兒子叫王孜,知道母親被迫害之後,便「怒髮衝冠,當天就去了燕京,打聽到老鴇的住處,只見門前車水馬龍,熱鬧非凡。
王孜便殺了老鴇,解救了鴉頭〈苦難的受害人〉,結束了被害人的苦難,並取得了加害者的財產,做為對被害人的補償
事實上,老鴇對鴉頭來說,是一種暴力,因為,那種暴力,比鴉頭所擁有的多,故,雖然鴉頭受到很情節重大的侵害,但也只得忍氣吞聲
東北的劉銘女士指出
“當受侵害而又忍氣吞聲時,原因可能有二:無知或不信任
對救濟途徑的無知,因而容易受騙,勿信他人;對救濟途徑的不信任,因而另尋他途,尋求法外的甚至違法的救濟方式。
兩者都體現了程式本身的缺陷。對於“無知”,我們說救濟程式本身缺乏必要的告知制度,執行程式的公職人員缺乏必要的善意或說實質性理解法律和執行法律;對於“不信任”,我們說救濟程式本身沒有科學或健全設置,如:保密制度、回避制度……甚至違背正當程式的基本原則“自己不得為自己的法官”
我們並不害怕有違法、侵權的行為發生,因為這一切似乎為人性本身不可避免,然而我們懼怕沒有正當的救濟程式,我們懼怕我們對應知資訊的無知,我們更懼怕民眾普遍的對程式對程式的執行者的不信任。這是人們(無論是原本的被害者還是加害者)產生新的更為強烈的違法行為的隱患“
〈引自思想帝國〉
劉銘女士,要我們走程式,走救濟,無非是要國家介入,因為,相對於加害者來說,國家是更大的暴力,可以介入,也應該介入
不只鴉頭受侵害而又忍氣吞聲,在現今社會中,還是有很多人都受侵害而忍氣吞聲的
事實上,在現今的社會裏,加害者通常都是流氓,幫派,〈及家暴的施暴者,或學校之中的霸淩〉
但,我們有沒有法子去期望,另一個非法擁有暴力者來解救我們〈如另一個流氓來解救我們,另一個幫派來幫我們〉,事實上,有可能,但,期待可能性並不大
事實上,暴力,國家所擁有的最多,但,為何,這種鴉頭的故事〈即,加害者侵害弱者,而,國家便介入,來懲罰加害者,保護被害人,並沒收加害者財產,以補償被害人〉,並無法經常而普遍的發生在我們身邊呢????
吳丹紅博士有一編文章,「司法正義與叢林正義」
文章中提到「在叢林規則下,誰有能力對抗實力強大的黑幫呢?」〈吳丹紅2006.1.26〉
吳丹紅2006.1.26:殺破狼:司法正義與叢林正義,作者,吳丹紅
又有多少被害人,有那麼好的運氣,能夠遇到一個有夠力的兒子〈如鴉頭的兒子王孜〉,或遇到一個勢力很大的男朋友呢???〈有個養母逼養女賣淫,後來,一個臺灣黑老大解救了養女,並娶了她,因為,這個黑老大比養母還狠,還擁有更多暴力〉
還是國家的合法暴力「比較」靠得住!!!
但,它也只是比較靠得住而已,並非對每個人來說,它都相當靠得住!!!!
理由何在呢????
為何白紙黑字的平等權,在實際上,卻沒有絕對的平等呢???〈天網〉同樣是人,對國家機器的影響力,卻不同
站在國家立場,對太強勢的惡漢〈如流氓幫派〉,國家要多花些資源去對付他們
對太弱勢的人民〈如妓女〉,國家要多花些資源去扶他們一把,因為,你不能看著流氓跟妓女去打擂臺,這種「對抗制」,是很不公平的,是弱肉強食的
你國家把人民的自力救濟權給沒收,又強制向人民收稅,對人民管東管西,不准人民做這個,不准人民做那個,結果,到了人民中的弱者被壞人欺負,被壞人欺淩時,你國家怎麼可以這樣置身事外,一副沒事人的樣子,一副事不關已的樣子,「做人也不要這麼壞啦!!!」〈五億探長雷洛〉
「那些賊是沒人性的啦!!!!」〈夜叉柯受良〉,不要期待他們會良心發現,而放受害人一馬啦!!!!!有權力的人,因為不會受懲罰,所以都會合理化自己的行為,他們不會有愧疚感的〈每個人對自己做的壞事,都是有理由的,都是覺得自己這樣做也「無可厚非」的,〉唯有懲罰〈及其它不利益〉才能夠嚇阻他們,阻止他們,因為「人性就是這樣」:趨利避害〈林更盛1996〉
當然,如同我一再說的,那種「害」,要發生機會夠大,才能夠嚇阻壞人去做壞事:it is another story. 以後再說了
貳,其實鴉頭的故事最後是個美好的結局
雖然鴉頭吃了很多苦,但,最後,她的兒子為她出頭,殺了壞人,“沒收”壞人的巨額財產為已有,也為鴉頭消除了威脅〈因為她兒子殺盡了壞人〉,但,在現實生活裏,都是這樣美好的結局嗎?
參,瑪麗的故事
有一本書,書名叫「黑手黨」,書中提到有個美國婦女叫瑪麗什麼的,她因為缺錢,自願進了一間妓院去當了妓女,想不到上了賊船,騎虎難下,無法脫身,無法離開人造的地獄,因為那間妓院的環境很差,工作時間很長,且無權拒絕嫖客的不合理要求,且妓院的老闆及保鏢又很兇悍、兇殘而無人性
本來是自願進入到一間黑手黨所開設的妓院賣淫,但是,後來她覺得裏面的環境很差,想離開,但,妓院的人不讓她離開,她逃走,被抓回後,被毒打,被輪奸,過後仍得繼續賣淫
書裏面提到
「瑪麗‧德洛爾十六歲時因吸毒而被父母趕出家門,在一位男友的「推薦」下,進了一家黑手黨開辦的妓院。那時她年輕貎美,精力充沛,是老闆的搖錢樹。她每天要做的事除了接客之外還是接客。通常一天得接十幾個客人,甚至二十多個,即使例假期間也不例外。有時接客時間一長,就有人在外邊敲門,提醒她該接下一個了。最後,幾乎毫無知覺的她,只得任由嫖客擺佈,成為泄欲的工具。
「那些男人都很粗野」,德洛爾後來對一家婦女雜誌的記者回憶說,「他們總是一來就幹,幹完就走,有的竟一連要幹兩三次。還有些心理不正常的,總是逼我做各種噁心的姿勢去滿足他們。我毫無辦法,只能按他們說的去做,因為老闆不允許我們得罪任何一個客人。」
她也曾試圖逃離火坑,但被妓院的打手抓回來後,先是被赤身裸體地毒打一頓,然後,幾個兇惡的大漢一個接一個輪奸了她。過後,還得照樣接待客人。
如今,德洛爾人老珠黃,早已離開了妓院。她在街頭當了一段時間的「野雞」。即使如此,也得向黑手黨「交稅」,否則連「野雞」也幹不成。後來,員警以非法賣淫罪逮捕了她。在蹲了一段時間的監牢後,她進了一家慈善工廠做工。」〈李釗129〉
李釗→黑手黨,編者李釗,風雲時代出版有限公司出版,1993年9月初版
鴉頭的故事,有個圓滿的結局,雖她吃盡了苦頭,但最後仍有丈夫及兒子的照顧,可以老死在丈夫懷中,且欺負迫害她的壞人也得到了應得的懲罰。
但,瑪麗卻沒有鴉頭幸運,因為在鴉頭的故事中,她的兒子〈為被害人出頭的人〉能夠殺盡壞人,讓鴉頭不再有被報復的風險,但在瑪麗的故事中,瑪麗若去指證壞人,美國政府〈為被害人出頭的人〉卻無法殺光所有可能報復瑪麗的壞人,比較可能發生的結局,反而是,壞人不用坐牢,或只坐一段時間的牢,但瑪麗卻在不久後被狙殺了。〈下手的人當然是黑手黨,但,當然很難定他們的罪,因為他們是職業罪犯,職業殺人者。〉
肆,如何不被迫害及欺負?
簡單的說,當然是用報復來嚇阻囉!!!!!
除了精神病患、有暴力傾向者、偏執狂及在盛怒〈暴怒〉之下失控的行為〈暴怒殺人〉等等非理性行為外,人都是趨利避害的〈林更盛〉,故,人的任何行為〈包括犯罪行為〉皆是會被惡害〈即行為以後對方或國家的報復〉所嚇阻的。
但,要能夠嚇阻人的犯罪行為,報復降臨的機率要夠大〈即林鈺雄博士所說:「嚴刑、酷刑、死刑並無預防犯罪的功效,相較之下,高破案率反而更有預防犯罪的作用。所謂「抓得到比判得重更有用」,正是此意。」〈月旦69〉
月旦→月旦法學教室,2002年10月15日,出版,創刊號,元照出版〉
且報復的種類及程度要夠嚴重,夠讓人感受到痛苦、不悅及不適。
那麼,那些報復足以嚇阻人犯罪呢?我們這邊當然不談一些黑道的報復,如打斷手腳讓人終生殘廢,如潑硫酸使人殘廢,如砸斷手指等等,我們談的是合法的手段,即,起訴及重判囉。及一些行政掃蕩的手段。
當然不是每件案件都會被起訴及重判,但是,若招惹到有權人,通常會被起訴及重判,當然,有人在美國殺總統,有人在日本殺市長,但,那些案例都沒有代表性,因為,凡事總有少數例外的,而且明知〈有很大的機會及可能性〉會被起訴及重判還敢去做的人,的確是不多,機率很少的,不足以讓有權人活在死亡的陰影中〈詳後述〉。
伍,強力追訴及行政掃蕩
我前面說到“起訴及重判及一些行政掃蕩的手段”,即“強力追訴及行政掃蕩”〈詳後述〉
陸,應該怎麼做?
應該,不要求被害人指證行為人,但國家仍花錢提供被害人給付及保護。
也許有人會質疑,這樣國家資源怎有法子負荷?
我的回答是,當然只限于行為人太兇狠,無法用一般手段達成目的時才這樣做囉!!!!!
為何要這樣做?
我的理由是,國家究竟有沒有能力為被害人消除所有威脅呢?
柒, 國家究竟有沒有能力為被害人消除所有威脅呢?
在鴉頭的故事中,鴉頭的兒子〈被害人的靠山、為被害人出頭的人〉能殺盡壞人,能殺盡所有可能報復被害人的人,但美國政府〈在現實生活,應該為弱勢者被害人出頭的人,應該當他們靠山的人〉卻無法殺盡所有有可能報復瑪麗的黑手黨徒〈我指若瑪麗去報警、去出庭指證行為人的話〉,即使瑪麗真的勇於出庭指證,那批黑手黨徒,有的會被判刑,有的會被不起訴,有的會被判無罪,但那些在外面逍遙自在的匪徒,甚至是在獄中的匪徒〈也能遙控指揮手下殺人的〉,或等刑滿出獄後,絕對有能力要了瑪麗的命。
只要瑪麗膽敢出庭指證黑手黨徒,她的餘生便要活在死亡的陰影中了〈詳另一章〉,即使證人保護計畫給她一些生活費,但,那種生活也不會很幸褔〈因為活著心驚膽戰〉,瑪麗自然也不會選〈因為出庭指證,甚至可能還會牽連自己家人被殺害呢!!!!〉
故,壞人該捉的還是要捉,但要用較多資源去用公務員盯住他們,不要期待用平民被害人目擊者來當證人,要用監聽、望遠監視及監聽,臥底等等,到最後再用公務員〈即臥底偵探及拍望遠視頻,錄監聽檔案的公務員〉出庭指證。
至於被害人,則如同人口販運防制〈治〉法一樣,把被害人收容安置,不要求他們出庭作證,把被害人與行為人隔離,建立如同美國證人保護計畫一樣的被害人保護計畫,但不要求被害人出庭作證,中國那麼大,讓被害人遠走高飛、隱姓埋名,在另一個陌生的城市工作賺錢。
11111111111
我曾提過瑪麗的故事,在美國,瑪麗被強迫賣淫,被剝削,過著非人的生活,她試圖逃走,被抓回後,被輪奸,被毆打,但,她仍不敢去報警,因為,她也知道,國家不是不能保護瑪麗,而是「不會」去保護她,他們的資源,花在保護達官貴人都來不及了!!!那輪得到你〈黑道檢察官〉
瑪麗若敢去報警,必會被黑幫暗殺
死一個妓女,算什麼大案
更何況,妓女都仇家眾多,你公檢法又怎敢確定是誰殺的,
怎麼知道,,瑪麗的死,究竟是黑手黨因為被控告被指證而報復,或是那個不知名的變態嫖客,因為一點小爭執而下的手
怎麼知道是謀殺,或只是個意外〈瘋狗馬子〉
到最後,我們都知道,黑幫的反偵查能力都很強的,最後,案件還是不了了之,你瑪麗還是白死了,留著一條命,被欺負總比沒命好
命只有一條,而且是自己的,被打殺成殘廢了,便殘廢了,一輩子都不會好了
1111111111
鴉頭誰最狠
誰才是狠角色
大暴力國家最多
蟑螂〈婦協〉
妓女被打瞎眼
月旦,極限,鄧如雯
重男輕女,臺灣變色龍,把許多女兒都送人收養,「就算去借錢,也要想辦法拿到賠償給被弟弟打傷的人的賠償金」,因為,不賠人家錢,她弟弟便要去坐牢,故,去賣淫,她的父母,也是一種暴力,
流氓的暴力,600萬,醫療費,只給被害人家屬60萬,找流氓去談判,人開價30萬,流氓談成20萬,他把20萬拿給流氓,流氓便把它吞了
楊哥,叫黑老大討債,人家連他的本票都吞了
公安調解刑事案件,被動或主動為犯罪嫌疑人,若是主動的,那麼,被害人會害怕,覺得公安是來為犯罪嫌疑人出頭的,站在犯罪嫌疑人那邊的,自己若不接受調解,會被報復
聞某及蔡文力,不用程式,不用證據,便可以給人很嚴重的處罰,而且也不用怕人報復
瑪麗,吸毒勒戒,野雞時,國家有逮捕,國家的暴力,只有拿來對付她,未曾幫過她,未曾為她出力,未曾對付過那些欺負她,迫害她,剝削她的黑手黨,國家要對付人,必須,一願意,二,走程式,三,有證據,四,曠日廢時,有這四樣後,還未必證據充份,未必拿到足夠的有罪心證,雖暴力國家最多,但,它有時懶惰,而不作為,有時昏憒,糊塗,有時「把黑的弄成白的,把原告打成被告」〈九品芝麻官〉,有時,打人的,它不施加暴力〈王百全,黃慶堂〉,被打的,被害的,它反施暴力,反起訴判刑
做人只要做一次,為黑老大情婦把黑老大提報流氓三次,治平遊世一〈把黑道逼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