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中使用錄音帶譯文
2011/03/14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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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中使用錄音帶譯文
壹,簡介
有時候,我們會錄下對話當證據,證明對方說了什麼,如恐嚇我們等等,或,有時候,可以證明對方有打我們,例如,有個錄音帶錄到,行為人之一說:打下去!!!!
然後,再配合驗傷單,便可以告對方教唆或幫助傷害了。
貳,原則上要勘驗,但實務上多做成譯文
因為,全部播放,很浪費時間,故,法官檢察官通常會要求做成譯文,當然有時候也要播放囉!!!!
若對方全部否認則全部播放來勘驗,部份否認則部份播放來勘驗。要提出的證據當然是錄音檔及譯文囉!!!!
在訴狀中引用譯文時,最好把,這份譯文在第幾頁,及在錄音檔中的時間也寫上去,方便法官查找。譯文下,訴狀有引用到的,最好劃線及寫上時間。
注:本文參考了李樂濟律師網路上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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