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言:一場都更一場戲,更新市容是幌子,假都更真豪宅,才是台北市是全台灣都更最密集地帶的「不能說」之秘密。大台北地區,已無大規模新建地,透過都更,建商還是可以取得大規模建坪,蓋大坪數豪宅,繼續拉抬房價,讓真正的台北人在台北因高房價而無立錐之地。
===【透視鏡】===
台北市好醜、台北官更醜!
都更無罪,濫權可惡;都更沒錯,圖利可恨!
身為台灣首善之區,房舍老舊、街道髒亂,應不應該美化?當然應該!
邁向國際化一流都會,危樓林立、景觀混雜,應不應該更新?當然應該!
問題是,當良法美意變成上下其手,官商交相賊之時,這樣的官場、這種的假借良法之扭曲執法,還誇稱「依法行政」之官府,比台北市舊市容更醜惡、比台北市舊溝渠更腐臭。
幾個指標就可以看出台北市的濫用都更,假官方程序護航豪宅的醜陋嘴臉!
要都更,台北市最需要更新的老舊區域,如萬華、大同,怎麼沒幾個個案?
要都更,怎麼不是優先處理數十年老宅,且無文化古蹟意含之舊建築,反而老是在繁華地帶,如大安、中正等繁榮地帶,竟是都更新興區?
且看看都更之後的效益,房價往往翻兩番,地價再度拔天高,看看引發爭論之「文林苑」,除了舊有三十多戶之外,建商馬上大賣兩倍以上之房宅,獲利以好幾倍在計算,周圍房價再拉高,哪裡還是福國利民之政策?
一場都更一場戲,更新市容是幌子,假都更真豪宅,才是台北市是全台灣都更最密集地帶的「不能說」之秘密。
都市計畫中,容積管制本是土地使用分區的管制策略之一,目的是配合人口需求、未來社會經濟發展,有效控制建築發展強度及人口密度,合理配置公共設施、確保生活品質,針對土地使用分區訂定不同容積管制,這就是「法定容積」。
容積率本是一種公共社會資源,具有公權力政府卻將這個允許地主、建商蓋的空間轉手給建商,建商又將此空間銷售給一般民眾。如果是在大台北地區擁有高出一倍的容積率,建商從中獲取銷售利潤將是極為可觀。
大台北地區高房價的故事就是這麼發生的。
近年來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將容積獎勵當成「萬靈丹」,一方面加速都市發展,一方面做為政府財政工具,從中央的建管法規、交通法規、文資法規、地方法規等都容許容積獎勵,容積獎勵已被濫用到嚴重扭曲市場、誤導資源分配的地步。
舉例來說,《都市更新條例》最高容積獎勵額度五○%,策略地區更可達一○○%;在《建築技術規則》中,增設停車空間享有二○%容積獎勵,鼓勵綜合設計則有三○%容積獎勵,興建老人住宅也有二○%;大眾捷運系統場站聯合開發也有五○%容積獎勵;《文化資產保存法》下訂有古蹟土地容積移轉四○%至五○%。
在地方自治精神下,地方政府加入提供容積獎勵行列。如,輻射屋、海砂屋改建也有容積獎勵。如台北市為舉辦花博曾在「二○一○年台北好好看」計畫下提供獎勵容積,另外台北市現還有「騰空期程獎勵」,對於在六個月內拆除窳陋建築有五%容積獎勵;投入綠美化維護也有容積獎勵;二○一○年八月中公告老舊中低公寓更新改建,獎勵容積可達法定容積的二倍;去年十月公告老舊市場再生專案計畫,在一定期程內改建,獎勵容積可達法定容積的二倍。
容積移轉更是用以圖利建商的一大漏洞。
事實上,容積移轉早淪為地方政府財政工具。依都市計畫法,政府必須徵收、收購道路等公共設施保留地,但地方政府財政拮据,變成以容積移轉方式取得公共設施保留地,亦即將公共設施保留地的容積移轉到其地建地去。
因此坊間出現一種現象:建商從各種管道收購公共設保留地容積,但交易價格遠低於公告現值,建商卻以公告現值全額換算移入容積,對地主不甚公平,利益都落入建商口袋。
建商加上官方配合,似有一套綿密、環環相扣的策略,一步步鯨吞蠶食開發利益,曾有監委在二○一一年六月想提案調查,他懷疑,建商的勢力似乎伸入內政部建管、地政、都計等各個角落,所有建築技術法規規定都能有利於建商,而不利於消費者、一般社會大眾。
這樣的提案,卻被更高層以「大選當頭,大局為重」壓了下來,箇中原因?不得而知,但枉顧人民利益之政治黑手,昭然若揭。
該監委指出:以某大台北某都更建案為例,透過容積獎勵、容積移轉,建商已取得二‧二八倍數的實設容積。依據「建築技術規則」規定,昇降機間梯廳、法定騎樓、共同使用樓梯間、依法設置防空避難設備、地下停車空間、機電設備等等,雖不計入容積,但計入「總樓地板面積」;換言之,「總樓地板面積」等於「實設容積」加上上述公共設施,以新北市某建案為例,其總樓地板面積達到三‧六五倍(即為法定容積的三‧六五倍)。
這就像變魔術一般,都市計畫「法定容積」假設為一;經過容積獎勵、容積移轉,「實設容積」變為二‧二八;再加上公共設施,「總樓地板面積」變為三‧六五;「建物登記面積」再灌水為三‧八九,並以此銷售給一般民眾。
大台北地區,已無大規模新建地,透過都更,建商還是可以取得大規模建坪,蓋大坪數豪宅,繼續拉抬房價,讓真正的台北人在台北因高房價而無立錐之地。
假都更、真豪宅,都更美意早就被扭曲,成了高房價之元凶首惡,還可以大言「依法行政」,真的是「郝」狠!
《本文已刊登於20120403 Nownews 『名家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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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樓. 自由黨人2012/04/05 12:49都更像"圈地"?
圈到才有點糖吃,肉都被A走了!
可憐平民連糖都吃不上?
不要糖,也要被強姦!! - 9樓. 陸比歐(童子雞)2012/04/05 11:02假都更
一場都更一場戲,王家 處境坎坷。
建商從各種管道收購公共設保留地容積,建商 上下其手
,百姓 成為受害者。.
美光、海力士搶標爾必達!
原本 有意 競標 爾必達 的 東芝,據說 已打算
縮手。東芝不玩了?傳退出爾必達的競購行列!!
We are at war and we will win it.
Operation Absolute Resolve - 8樓. Taiga2012/04/05 06:39天地間有的是欣欣向榮的生氣,而jun5238只想到「政氣」。真是心有多寬,天地就有多寬;心有多窄,天地就有多窄。
jun5238說得對:「清高不噁心,假清高才噁心」
所以我前文中的清高兩字是加了引號的。在一篇文章中,如果你能同時指出敵對雙方的誤區各在何處,那麼你是個站在「中間立場」,具有極強分析能力的人。我對這種人,只有兩個字可說,「佩服」。
如果,同一件事情,在甲的場合,甲給錢,你就幫甲罵乙;在乙的場合,乙給錢,你也可以幫乙罵甲。
這種情形,除非你有個鐵胃,否則都會感到噁心的。jun5238,您的部落格俺逛過,好像在逛「專業街」,除了標題不一樣外,內容相似度太高,而且又有「嘮嘮長」的特點,讓人感到乏味而疲憊不堪。
所以我很抱歉!看了兩三篇就走人了。 - 7樓. AngryBird2012/04/04 16:21他們好像是正藍軍耶!......
黃先生看來你好像也被一群為了利益而贊成去拆人家房子的人圍剿了,
引述你的想法在und討論區阿大罵那群圍剿王家的人
卻被und封鎖禁止上討論區
那些圍剿你與支持王家的人動不動就說別人是什麼小綠人
他們好像是正藍軍耶!......
- 6樓. jun52382012/04/04 15:07清高不噁心,假清高才噁心
清高不噁心,假清高才噁心,梁文傑可以把這番話,搬上大話新聞講一遍嗎?TVBS2100就甭去了,免得人家又要追問他去年有沒有去澳門受招待,呵。
PS:把這兩人擺在一起,黃創夏一介平名,梁文傑是月領數十萬台北市市議員,真是沒得比。
- 5樓. starpig2012/04/04 13:42下面的Shrimp
胡扯扯多了不會更多人相信 謊話講多了也不會變成事實
王家95-98年沒參加過任何一場協調和說明會 宣稱他們 “不知道”, “沒收到通知”; 但是到98年六月十九號都更成案, 房屋分配和補償方案出籠了, 王家突然就什麼都知道了, 在短短三個多星期之內, 提出權利價值異議申訴和提告行政法院; 用十歲的智商就可以推想的出, 這家人當然是覺得分太少(或沒分到他們想要的)所以不甘願, 後來一哭二鬧三上吊 就只是為了錢; 這難道你笨到看不出來?
內政部在行政法庭官司底定後 當然可以發建照. 建商拿到建照當然能依法開賣預售屋, 請問有問題嗎? 你扯什麼王家不同意?官司打輸就只有乖乖接受的份, 管你願不願意 你怎麼不好好去研究王家敗訴的判決書 行政法院所持的理由是不是違法之處?如果沒有 王家沒有任何爭取的空間
市政府強制拆除本來就是都更法規定 要是建照發下後一年半沒有完成強制拆除作業 那三十多戶的居民可以申請國賠 建商也可以告相關單位要求賠償 那時後你要掏錢來賠嗎?
建商在都更案裡頭該扮演什麼角色 該有多少獲利才算合理 這可以討論; 問題是像王家這樣的都更蟑螂 除了無恥就只有無恥 談什麼祖厝什麼住了六代 只是用來騙你這樣的人用的 - 4樓. Taiga2012/04/04 12:33黃先生,您這篇文章「清高」的令人噁心。
下面這段文章來自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梁文傑的部落格。比較之下,黃先生您的文章真是「清高」的令人感到噁心。
梁文傑說:
我無法解決這個大哉問,最低能做的就是反求諸己,把議員這個工作當做慈善事業,多幫民眾解決一些低收入補助或水電違建, 醫療糾纷等問題,少動不動就指責官员圖利誰誰誰,因為政府存在的目的就是要圖利社會(但盛治仁和賴聲川搞夢想家除外)。當政府管太多,我會要求他們不要管(例如後座繫安全帶); 當政府管太少,我會要求他們要管起來(都市更新應由市政府積極主導)。尤其是對待公務員, 我會注意不讓他們處於随時會被指控的恐懼之中,因為一旦公務員有怯於使用公權力和少做少錯的心態,吃虧的只會是人民和整個國家.......
所以,你們知道為什麼我對士林王家一案態度審慎。故不論本案孰是孰非和背後的故事為何,我太了解公務員的心態,我知道這波事件後續的結果,就是政府怯於介入,怯於推動,怯於協調,任由建商住户黑道和民代去玩遊戲,不管以後誰上台都一樣。而許多海砂屋幅射屋和老舊社區的居民,十年或二十年後還住在那裏。
- 3樓. Shrimp2012/04/04 09:14創夏先生你說是不是很悲哀呢!
王家與其律師說台北市府沒有拆除執照是違法拆除....
而台北市府則馬上出面指稱該行為是合法動作,
可見台北市府根本就沒有道歉與解決的誠意,
其實在我們看來事情很簡單:
第一、台北市府在建商未取得王家兩戶同意受權就發建照
第二、建商拿著台北市府給的建照就開賣預售屋....等等
第三、當建商賣完預售屋而王家又不同意的情形下,建商要求台北市府強制代拆
.....這中間還包含法院法官的審判是否公正
可惜的是我們到現在都還沒有看到檢調單位介入調查
我們都睜眼在看馬政府還有哪些未爆彈還來不及拆就爆開
其實台灣人最想炸開的應該是台灣司法、檢調是否公正的問題
因為司法、檢調是否公正是維繫一個國家運作的最後底線
偏偏台灣人老是諷刺的說 : 有錢有勢判生、無錢無無勢判死
"今天拆王家、明天拆你家"~創夏先生你說是不是很悲哀呢!
- 2樓. jun52382012/04/04 07:39炒地皮?台北「郝郝」拆!
『台北市以舉辦花博為名,推動「台北好好看」政策,只要建商或地主將閒置空間綠美化,最高可以申請10%的容積獎勵,但拿短期綠美化,換永久容積優惠,以目前總共換得接近2萬坪來算,建商靠政策得利的金額居然高達126億,現在爆出圖利爭議。』
『北市都更兩倍容積獎勵,百萬人受惠』『台北市政府宣布住宅政策利多,將協助屋齡卅年以上的「中低樓層老舊建物」進行更新重建,讓住戶可「舊屋換新屋、坪數不縮水」,區段較好建物,還可以再加一個停車位。預估北市將有廿萬戶、約一百萬市民受惠。』(按:請參北市都更兩倍容積獎勵 救經濟?)
- 1樓. jun52382012/04/04 07:35依法行政?「郝」假!
『工商時報 【2008/6/19 譚淑珍、薛孟杰/台北報導】 台北市的都市更新計畫,被工商企業界視為重大商機,但是由於都更審查行政程序太過繁複,往往打擊工商企業界參與開發投資的意願。台北市長郝龍斌19日明確 指出,市政府已將程序大幅簡化,「最近,已經有一周就將執照發出的紀錄了!」
在郝龍斌在大膽鬆綁各項程序與法令規章時,最討厭聽到同仁告訴他,「於法不合」的話,他總是會反問:「那麼於情、於理合不合?」如果於情於理合,卻於法不合,他說,顯然是法需要改,他說,市政府要興利,就不要擔心圖利廠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