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混單都要看:性別平等法給妳(你)的假
2019/04/23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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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理假:給半薪,每月1次,但全年請假日數逾3日者併入病假計算
(全年未住院病假30日)。
˙產假:
1.未滿2個月流產:給假5日,薪資未法定,一般請病假(半薪)。
2.未滿3個月流產:給假7天,薪資未法定,一般請病假(半薪)。
3. 3個月以上流產:給假4周(含例假日),給全薪。
4.分娩:8周(含例假日),給全薪。
˙安胎假:
1.需有醫生證明的醫囑。
2. 2年內不得超過1年。
3.依病假計算(30日內半薪、30日以上無薪)
˙產檢假:妊娠者,給假5天,全薪。
˙陪產假:
1.配偶分娩,給假5天,全薪。
2.分娩之當日及其前後合計15日期間內,擇其中之5日請假。
˙補(集)乳時間:每日60分鐘,視為工作時間。
˙家庭照顧假:照顧家中成員(不限子女),每年7日,比照事假。
˙育嬰留職停薪:每一子女滿3歲前,不得逾2年,勞保給付6個月6成津貼。
˙減少工時:撫育未滿3歲子女。
1.可每天減少一小時:無薪。
2.調整工作時間:如無減少工時,工資照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