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成(郕,盛)君墓擴建成偽曾侯乙墓之偽~~比對擂鼓墩二號“盛君紫”墓
擂鼓墩二號墓位於湖北省隨州市城關西北 2. 5公里的擂鼓墩,和其東的一號墓(即偽曾侯乙墓)相距102米。較一號墓曾侯乙墓, 其規模等級略次,年代略晚, 出土文物 449 件,有青銅禮器、樂器、車馬器、玉石器等。出土青銅器約 328 件, 禮器有鼎16、小口鼎1、甗1、鬲10、簋8、簠4、壼2、方壼2、仿2、盥缶2、圓缶2、豆2、方蓋豆1、盤1、匜1、爐1及36件編鐘等。
在所有出土物裡,只有一件簠的蓋身兩部份有銘文,乃『盛君紫之御簠。』如果據以推斷墓主,郭維德表示:『墓主為女性,則亦有可能為陪嫁品。』但郭德維之論實有意引導致誤,因為,此銘文實已洩露所謂的曾侯乙墓原來是由另一位成(郕,盛)君之墓所改建擴建而成的偽曾國墓。
按,此位二號墓的墓主的“成君紫”是何許人,實乃成國國君之後人,國滅後歸附於楚而成楚國之附庸,楚封其來附之君為成君,領地即在今隨州擂鼓墩一帶,而擂鼓墩之墓區即楚之附庸成國封君成君的公墓區。而成國乃周初由武王封文王第七子郕叔武于郕而建的諸侯國的郕國。在西周穆王時,穆王寵盛姬(即成國國君之女),後來盛姬病死,穆王備極哀榮,此見於《穆天子傳》裡所記,也記到周穆王賜郕國的盛柏為“上姬之長”的榮耀,掌管姬姓宗親。其國約在今河南省東北部、黃河下游北岸,與山東省接壤的河南省範縣一帶。在春秋時代,《左傳》有多次記載。在春秋的《左傳》裡,郕國國君被正式稱做“郕子”,而或“郕伯”(此“伯”指邦伯而言),謚號則乃春秋時代的慣常,用“公”,如“成肅公”“成簡公”“成桓公”。後事不詳,地近於齊,原滅於齊,而復附於魯,成魯之大夫。但因擂鼓墩二號墓的“盛(成,郕)君紫”墓的發現,即知郕後附於楚,而被楚封為封君,領有湖北隨州一帶。
按,擂鼓墩二號“郕君紫”之墓既被發現,而其時代呢,依郭德維所考,乃戰國中晚期的墓。郭德維於〈擂鼓墩2號墓的墓主身份與年代〉文內表示,此墓係戰國中晚期的墓的理由整理之如下:
(1)由器物的組合來看,此墓係鼎、簋、簠、壼、盥缶、圓缶、甗、小口鼎、匜,和曾侯乙墓後近。故為戰國時期墓。
(2)此墓的“楚式鬲”在戰國早期,腿往外撇,到戰國中期,腿就內收了,此墓的銅鬲的腿是內收的。
(3)此墓裡的圓壼,在戰國中期以後,圈足加高者,而且有壼肩腹鋪首銜環出現,也是戰國中期以後的事。而所謂曾侯乙墓裡的則是看出較早一些。
(4)此墓裡的青銅器己不像曾侯乙墓那樣多的紋飾,反而有素面及少數幾道紋飾者,也有如較晚期的銅器胎較薄。
所以郭德維主張,認為“這個墓應屬戰國中期……不可能晚到戰國晚期,也比戰國中期偏晚的一些墓要早,……可能屬于戰國中期的早段。”
按,郭德維同樣認為此二號墓乃“曾侯或曾侯夫人墓,極大可能是曾侯乙晚死的妻妾或曾侯乙後代之墓。”但就如同郭德維未正視此二號墓裡簠銘的內容,故而直依托於其所創的偽曾侯乙墓。其實真相反而是,在距偽曾侯乙墓102公尺的另一團坡上的土墩墓乃成君之墓之下,反而與該墓同屬一國的偽曾侯乙墓的真相原來乃是另一位成君的墓,當然不是女子墓。郭德維把銘文裡的“君”當女性的君的夫人的名號“君夫人”來看其可能性,無乃不慎了。因為,戰國時期的封君稱“君”者不乏其人,如楚國的春申君、陽城君等等,“君”是封君之意,也可以稱封君之領地為“國”者,如陽城君有孟勝幫其守“國”對抗楚肅王的抓捕。
而此擂鼓墩二號墓乃郕君紫之墓,而時代較前的郕君的墓的擂鼓墩一號墓被加工擴充成巨墓。實即兩位郕君時代相近,其國領地不大,墓之大小及內容物若相近才十分合理。故而看一看擂鼓墩二號的郕君紫的墓,即可以揣摩原擂鼓墩一號墓被改擴成偽曾侯乙墓前應是什麼樣子的,當不會差太多。
——郕君紫墓的墓底面積6.2X6.2至1.4,但偽曾侯乙墓墓底面積21X16.5,偽曾侯乙墓的大小比郕君紫墓擴大了十多倍,內建五室。
——郕君紫墓的無椁室,但偽曾侯乙墓椁室19.65X15.7,內建五室,而有椁室是楚系墓的特徵之一。
——郕君紫墓椁5.35X5.10,但偽曾侯乙墓椁室裡的外棺3.2X2.1。
——郕君紫墓禮器有鼎16、小口鼎1、甗1、鬲10、簋8、簠4、壼2、方壼2、仿2、盥缶2、圓缶2、豆2、方蓋豆1、盤1、匜1、爐1及36件編鐘、16件編磬等及車馬器與玉器等。兩墓都是相近時代的郕君墓,是不應與偽曾侯乙墓出土青銅器數量差太多,說明“早期被盜”所致,但看來青銅器種類齊全,不似曾被盜,或只開盜孔,但未掘到而已。
但偽曾侯乙墓裡禮器有鼎20、鬲10、甗1、小口鼎1、匕14、鼎形器10、簋8、簠4、蓋豆1、豆2、大缶2、盥缶4、冰鑑2、鑑2、尊盤1、罐1、連座壼2、提鏈壼2、匜鼎1、盤1、匜2、勺3、爐盤1及65件編鐘、32件編磬等及大量兵器及車馬器與玉器、漆木器等。
兩墓青銅器種類、數量雖有差,不過,看來應可接受,但郕君紫墓裡,有銘銅器只一件,符合周代墓裡以無銘器為大多數,有少量銘器的次之。此二號墓的郕君紫之墓與偽曾侯乙墓兩墓之有銘文之差者有天地之別。
郭德維自言,偽曾侯乙墓出土文物109件上117處上都有“曾侯乙作持用終”,僅個別件的銘文為“曾侯乙作持”五字。而出土64件青銅編鐘,有45件鐘的鉦部,有“曾侯乙作持”的銘文,而編磬座獸伸出的舌頭上,也有“曾侯乙作持用終”的銘文。建鼓座圓柱的口沿上,也有“曾侯乙作持”五字。
兵器出土66件戈,其中“曾侯乙之走戈”35件,“曾侯乙用戈”2件,“曾侯乙之寢戈”1件(“寢戈”之名,襲於《左傳‧襄公二十八年》慶舍之臣盧蒲癸和王何“二人皆嬖,使執寢戈,而先後之”),有“曾侯乙”三字的器合為38件,占總戈數的57.6%,此外,還有“曾侯越(“戉阝”)”之戈7件,其他銘文戈3件。戟共30柄(含“曾侯乙之行戟”),其中一柄戟有2~3戟頭,若按單任戟頭算,“曾侯越”見14次,“曾侯與(“厂與”)”見13次,“曾侯乙”見6次,有柳君、析君之銘各一件。故而在此墓出土的絕大多數禮器、重要樂器和兵器上,“曾侯乙”三字計有208處出現,郭維德並據以表示,“曾侯乙”字眼眾多,正表此墓必為曾侯乙之墓。讓大家滿目所見“曾侯乙”,則曾侯乙墓即成真,思維確實不凡。令人想起今之不少偽墓之造偽者都有這種天才的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想法。依吾人所考,這些有“曾侯”的銘文者全部都是當日偽造的銘文,明明是郕君墓,怎變成了都是遍佈“曾侯(與、越)”“曾侯乙”之類的偽銘文,正自不打而自招明白作偽。
而此二號墓,郭德維自己已考證其為戰國中晚期之墓了。一如吾人所考,偽曾侯乙墓因其竹簡內有“陽城君”此死於中晚期楚肅王時代的簡文,於是露偽此墓乃戰國中晚期之墓(吾人〈由偽曾侯乙墓竹簡文“陽城君”自明曾侯乙墓實戰國中晩期楚地之墓〉一文)。同時,依科學檢測也是戰國中晚期之墓(吾人〈擂鼓墩所謂曾侯乙墓乃戰國晚期楚墓~~1980碳素測定已證其偽〉一文),如今,由著擂鼓墩二號墓的銅簠上明文寫著“盛(郕、成)君紫”,即知乃郕君紫之墓,亦見與其相同封國的偽曾侯乙墓實為另一位較早一點,也是在戰國中晚期的郕君之墓。
也因而知道,在偽曾侯乙墓裡一切擺飾成有“曾侯乙”等名謂之文物,全部都是今人所刻,而在墓的硬體上如和擂鼓墩二號墓大異其趣的地方,如墓的大小及其至是黑科技的未來現代1970年代的偽樂律銘文以其那件被郭德維巧思所捧成“以前沒有見過,就帶有獨創或首創的性質”的“設計新穎,別具匠心”的墓主外棺青銅框架嵌木板,上部四角與兩邊中部共伸出12個銅棒,下部裝10個銅足。棺身的銅框架由底部銅方框,上立10根銅柱,下裝10個銅足而組成。底部的銅方框由兩橫兩縱的銅梁結合而成,底部四角除有縱橫銅梁結合,上有立柱,下有銅足的結合,而且或用焊接,或用卯樺結合。要知,所有先秦的墓裡的墓裡的椁棺或楚系的椁室,及其任何棺椁構件,都是木頭,甚至如近年武王墩應是楚考烈王熊元墓也如此。則此偽曾侯乙墓裡的以當日角度來看似外星科技的銅框架結構,看起來像極了當日1970年代的工藝,應是偽曾國的工匠通過時光機向1970年代的取經而得。(2026,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