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賽證明申請說明
凡進入「第三屆華梵盃高中職部落格大賽」的決賽者(個人部落格組、班級團體組、教師組),皆可申請參賽證明!
申請截止時間:3月20日前需提出申請,逾時不再受理
1.在email提出申請資料【包含:姓名、連絡電話、學校班級、身分証字號、戶籍地址、貼上學生證/教師証正反面照片,郵寄至egc0501@gmail.com 陳怡君收,郵件標題請打上-華梵盃高中職部落格大賽參賽證明申請-(會員帳號)】
2. 郵寄一個A4的回郵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電話,並貼好25元郵票,寄至「台北縣石碇鄉華梵路一號應用傳播學程 程如晞老師收」,便於主辦單位以最迅速的方式寄出。回郵信封郵寄截止時間:請於3月28日前完成寄件,以郵戳為憑
★執行細節問題請聯繫,負責人陳怡君同學 egc0501@gmail.com 手機:0921-835-900
- 13樓. 汜2009/06/02 10:55。。。
請問現在是什么情況?你們是打算不寄了嗎
- 12樓.2009/05/29 18:34請問
請問:
參賽證明,到現在我還沒收到
已經過了好久......
可以幫我確認是否已寄出了嗎?
要等到哪時候才可收到?
- 11樓. 0kay kdd32009/05/10 21:16你好
至今仍未收到,我已經寄給你了"
- 10樓.2009/04/27 21:04怎嚜還沒收到
哇~~~~
等了一個月了.....
入圍證明啦~~~~
- 9樓. 庭楓2009/04/21 22:21不好意思
請問小編一下
參賽證明是否已全數寄出?
因為我到今日還未收到參賽證明
請小編查一下,謝謝您˙ˇ˙"
楓香道上人離去,過往回憶難捨取;
抬首向前不放棄,友在我心長相聚。
*~*~*~*~*~*~*~*
或許我很渺小,但希望我的文字能使人感動^^ - 8樓. 庭楓2009/03/19 18:30RE
小編您好
因為拍攝的照片文字部分都是模糊的
無法辨識出我的姓名和校名
是否可以在信封中附上就好呢?
不好意思造成你們的麻煩了˙ˇ˙"
楓香道上人離去,過往回憶難捨取;
抬首向前不放棄,友在我心長相聚。
*~*~*~*~*~*~*~*
或許我很渺小,但希望我的文字能使人感動^^原則上是可以的,學生證明文件是為了核對資料使用,但小編請您將此事特別寫一封信給華梵盃的承辦同學,告知對方您將以信件寄達資料。謝謝
負責人陳怡君同學 egc0501@gmail.com 手機:0921-835-900 華梵盃小編 於 2009/03/20 12:04回覆 - 7樓. 庭楓2009/03/18 22:33關於學生證
您好:
請問一下,因為我拍照技術不佳:P學生證的照片怎麼拍都是模糊的
是不是可以在e-mail裡先附上模糊的照片,然後在回郵信封中附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呢?
楓香道上人離去,過往回憶難捨取;
抬首向前不放棄,友在我心長相聚。
*~*~*~*~*~*~*~*
或許我很渺小,但希望我的文字能使人感動^^Dear 庭楓:
參賽證明申請需要您提供學生證正反照片,是為了確認您的學生真實身份,所以原則上只能要能看得清楚姓名、校名、學生等...就可以囉,您要的E-mail和回郵信封內都附上資料當然是更完善啦,相當感謝!
華梵盃小編 於 2009/03/19 15:36回覆 - 6樓. 子靜2009/03/17 22:16有問題
請問回郵信封是那種黃色的牛皮紙袋嗎?
還有參賽證明能請有得獎的老師幫忙帶回來嗎?
謝謝
Dear 子靜:
寄過去的回郵信封,不限定一定要黃色牛皮紙袋,但必須是A4規格大小,才能裝得下證明文件。建議可以把A4規格紙袋折小,再放入一般信封袋寄到華梵大學。如果想要請得獎老師幫忙帶回來的話,必須特別前去向華梵的執行同學詢問及記錄哦,請聯繫,負責人陳怡君同學 egc0501@gmail.com 手機:0921-835-900
華梵盃小編 於 2009/03/18 12:26回覆 - 5樓. 問2009/03/11 22:11請問..
是兩個信封嗎?
還是一個?
那25元郵票要幾張?
(不好意思,很少寄信不清楚)
您好:
回郵信封的寄件方式,就是一個信封裡面要裝著另一個貼著25元郵票的信封,裡面的信封寫上您個人的收件資料,外面的信封寫上主辦單位的收件資料。如有執行細節問題請聯繫,負責人陳怡君同學 egc0501@gmail.com 手機:0921-835-900
華梵盃小編 於 2009/03/12 13:40回覆 - 4樓.2009/03/10 21:25第三屆華梵盃:「參賽證明」申請
請問可以直接上台北去領「參賽證明」嗎?
有入圍決賽但沒得獎的人可以參加頒獎大會嗎?
您好:
參賽證明的領取方式請詢問華梵校方人員,執行細節問題請聯繫,負責人陳怡君同學 egc0501@gmail.com 手機:0921-835-900
據了解頒獎典禮開放眾格友參加,但需要先行報名喔,報名方式聯絡人同上。
華梵盃小編 於 2009/03/11 16:59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