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 暴動瘡疤集》前言之三
★ 拾、228暴動期間,各地相互串聯支援:
陳儀深教授在其大作《天猶未光》乙書中一再強調,228暴動沒組織、也沒有 計晝。但是證諸「三月四日下午,各校學生代表,召開秘密會議,討論編成隊 伍及裝備問題,決議:一、派代表到台中請求武器的援助。二、派人到新店聯 絡高山兄弟響應。三、連絡桃園人民武裝進攻台北。」(《台灣二月革命》第 28 頁第3行)、「(3/6)部分青年學生則趕到台中,準備參加武裝軍,攻回台 北。」(《1947台灣二二八革命》第190頁第19行)、「新竹市則於3月2日 清晨,有一批從臺北來到新竹的青年和學生,⋯並呼籲民眾參加起義。⋯市民開始毆打外省人,或是搗毀外省人經營的商店,或是分頭襲擊派出所、法院、市府機關和官員宿舍。」(《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第052頁第6行)和「高雄市二二八事件始於3月3日,黃昏之際,由北南下的人士分乘3輛卡 車,分頭到市內各角落向市民報告臺北、臺中、臺南各地的情形,於是市民與 青年學生開始行動,目標瞄準貪官污吏,到處大打『阿山』。」(《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第243頁第9行)三節,加上臺中市,雲林縣斗六市、虎尾鎮、北港鎮、朴子鎮、古坑鄉、西螺鎮、竹山鎮和埔里鎮,嘉義縣阿里山鄉和新港鄉,臺南縣新營鎮、鹽水鎮、佳里鎮和麻豆鎮,臺南市工學院,以及高雄等縣市鄉鎮都曾組織治安維持隊或自衛隊,並紛紛派隊支援攻擊虎尾空軍基地、嘉義紅毛埤彈藥庫以及水上飛機場等情(詳請參閱本書第537頁至第551 頁[貳、228暴動串連紀要],皆足以證明各地隊伍都有組織,而且相互串連 支援。
◆、臺北市:「三月四日下午,各校學生代表,召開秘密會議,討論編成隊伍 及裝備問題,決議:一、派代表到台中請求武器的援助。二、派人到新店聯絡 高山兄弟響應。三、連絡桃園人民武裝進攻台北。⋯。〉(《台灣二月革命》第 28 頁第3行) 、「(3/6) 部分青年學生則趕到台中,準備參加武裝軍,攻回台 北。〉(《1947台灣二二八革命》第190頁第19行)
◆、桃園縣:「(3/1)上午8點,由台北出發約30多位青年抵達桃園火車站 後,立即與當地青年會合,奪取車站內警察的槍械,控制來往火車,特別是攔 截陳儀方面由鳯山開往台北的援軍,並修理下車的貪官和黨棍特務。〉 (《1947台灣二二八革命》第126頁第2行)
◆、 新竹市:「新竹市則於3月2日清晨,有一批從臺北來到新竹的青年和學 生,…並呼籲民眾參加起義。…市民開始毆打外省人,或是搗毀外省人經營的 商店,或是分頭襲擊派出所、法院、市府機關和官員宿舍。,」(《二二八事 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第052頁第6行)
◆ 、臺中市:「(3/7)本日於「二七部隊」內正式編成武裝隊伍,佈置崗位並 整備各種武器、彈藥、被服、糧食、醫藥等。同時修理戰車,高射機關砲、上 迫擊砲等以供應用。本日台北青年代表三人來商量台北青年控制的飛機三架將 飛到台中來助戰,全員表示歡迎,因此即隊員整備機場的工作。」(《台灣二 月革命》第72頁第14行)
◆、 雲林縣:「三月五日,斗六、北港、古坑、西螺等地民衆圍攻虎尾機場, 灌之以水。隔日,守軍不支,沿著濁水溪逃亡坪頂,途中在林內遇到早起耕田 的農夫,一律射殺。民軍得知消息,追至坪頂。在林內鄉長上山說服下,軍隊 繳械投降。〉(《嘉雲平野二二八》第四頁第11行)
◆ 、嘉義市:〈二二八對嘉義市民構成極大傷害。嘉義市周遭的鄉鎮也受此波 及。北港、新港、斗六、虎尾、新營、朴子都有民眾到嘉義市支援,維持治 安。〉(《諸羅山城二二八》第6頁第七行)
◆ 、臺南縣:〈回到佳里來,夢鶴(吳新榮)始知南方歸來的軍屬,因聞嘉義 市民正在飛機場惡戰,自決組織救援隊乘卡車出發。當時曾有日本軍籍的李池 田,身裝日本軍服,腰佩日本軍刀,領他們到麻豆滙(會)同曾文區隊。⋯⋯所 以翌日夢鶴自決私派王圖治星夜赴嘉打探他們的消息,⋯⋯只知救援隊長陳木心 在火線犧牲外,其餘者可能四散的四散,逃回的逃回。〉(《二二八事件回憶 集》〈吳新榮的回憶〉第005頁第14行)
◆、高雄市:〈高雄市二二八事件始於3月3日,黃昏之際,由北南下的人士 分乘3輛卡車,分頭到市內各角落向市民報告臺北、臺中、臺南各地的情形, 於是市民與青年學生開始行動,目標瞄準貪官污吏,到處大打「阿山」〉。 (《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第243頁第9行)
★ 拾壹、要求頻仍,得寸進尺,陰謀詭計,曝露無遺:
228 事件爆發後,除了學生要求警備總司令部發給槍枝,並請美國駐臺北領事 館借用槍彈外,處理委員會又先後提出禁止軍警開槍(不准軍、憲、警開 槍)、撤退市內軍隊(撤退武裝巡邏及哨兵、將街頭軍隊調回營區)、解散警 察大隊、組織治安服務隊代替軍警維持治安、勿派兵來台、要求撤銷警備總部 解除軍隊武裝等非分要求。此外,更有人阻止軍隊調動、要脅軍隊調派、組織 武裝隊伍接收警察局、派出所和倉庫、攻擊軍事基地要塞和倉庫,最後甚至發 動全面攻擊軍政機關。綜觀上述,可見一隻「看不見的手」一直在幕後操縱指 揮,企劃削弱軍警力量,達成顛覆推翻政府目的。
1、要求發給槍枝:
★〈(2/28)我回學校後,大約兩點半鐘,帶五個學生到達新公園電臺,遠遠 看見已經有一百多個開南學生團團圍住電臺,我問領隊說,帶一百多人來,目 的何在?他說,要占領電臺。⋯⋯。柯遠芬一行要離去時,我們十五個學生幹 部,當場攔住他,與之談判。⋯我說,⋯⋯臺北市的治安,就交給我們學生隊負 責。我說,臺北市有八個分局,每個分局出十支短槍,總共八十支槍,分配八 十支槍給我們學生隊。⋯⋯柯遠芬不肯,他說,武器是國家的,不可以發給民 間。〉(《臺北都會二二八》第八一頁第1行)
2、洽請美國領事館借用槍彈:
★〈(3/3)午後本市學生以組織「學生軍」為名,向川端町一帶住民捐款捐 槍,復有臺大學生八人,向美國領事館請求支援,並謂喜灣人不堪中國人之壓 迫,乃有此種獨立運動,願友邦民主國家援助,且要求借用槍彈。〉(《臺灣 暴動事件紀實》第八頁第10行)
★〈(3/3)有此些熱血青年,對於處理委員會的延宕時日、未能把握先機,以 及成員的複雜,已感不可為,於是有人另行組織,謀以武力抗爭。也有學生到 美國領事館求援,並請借武器。〉(《1947台灣二二八革命》第146頁第9 行)
3、要求禁止軍警開槍(不准軍、憲、警開槍):
★〈3月1日上午10時臺北市參議會邀集國代、參政員、省,參議員共同組成 之 「緝煙血案調查委會會」在中山堂召開成立大會,會中決定派出黃朝琴、周 延壽、王添灯、林忠等人向陳儀提出五項要求:1、立即解除戒嚴令;2、被捕 之市民應即開釋;3、下令不准軍、憲、警開槍;官民共同組織處理委員會;⋯ ⋯;5、要求陳儀長官對民眾廣播。〉(《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第 198 頁第10行)
★〈三月一日上午,臺北市參議會邀請國大代表、省參議員、參政員等組成了 緝菸血案調查委員會,議長周延壽主持會議,會中決議派代表黃朝琴、周延 壽、王添灯、林忠等人,赴公署謁見陳儀,提出五項請求:1. 立即解除戒嚴 令,2. 被捕之市民應即開釋,3. 下令不准軍、憲、警開槍,4. 官民共同組織處 理委員會,5. 要求陳儀對民眾廣播。陳儀應允於四時前召集各機關處理戒嚴被 捕之市民由父兄、里鄰鄰長聯名具保釋放,另三項則予照辦。〉(《重構二二 八》第213頁第三行)
★〈三月一日,本省知識階級者集會起來組織「緝煙血案調查委員會」。⋯,於 是有省參議員、市參議員、國大代表、省參政員等,向陳儀長官陳情解除戒嚴 27 28 令。因此是日下午五時由陳儀親自利用電臺向全省人民廣播四個項目:(1) 立即 解除戒嚴令。(2) 開釋被捕市民。(3) 禁止軍警開槍。(4) 官民共同組織處理委員 會。並以二十萬元撫卹死者,五萬元撫卹傷者,肇事之緝查員警移送法院訊 辦。〉(《無花果》第197頁第八行)
4、要求撤退市內軍隊(撤退武裝巡邏及哨兵、將街頭軍隊調回營區):
★〈 (3/3)二二八事件調查委員會(三月一日十時由政府及人民代表組織成 立)改為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推舉代表故意指責政府,並干涉軍政,要求 軍隊於本 (三)日下午撤回兵營,地方治安由憲兵、警察、學生組成之治安服務 隊維持等項。 〉 (《止痛療傷一白崇禧將軍與二二八》第348頁第2行)
★〈三月三日,擴大組織後的「二二八處理委員會」,於上午十時在中山堂舉 行首次會議,自今日起,政府代表已不出席了,⋯,而由旁聽席上紛紛提出建 議,要求市民組織「忠義服務隊」,⋯,要求政府撤退市內軍隊,其後治安由 「忠義服務隊」維持。⋯。對此要求,公署及警備總部竟欣然接受了,⋯。「處 理委員會」,首先討論該會組織機構,⋯。並決議:一、要求長官公署切實執行 解除戒嚴,立即撤退武裝巡邏及哨兵。二、推動學生及一部份市民組織治安服 務隊。在治安組指揮之下,維持治安。〉(《台灣二月革命》第23頁第七行)
★〈(3/3)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成立以來不斷與長官公署交涉,提出種種要 求,初期談判重點針對事件本身之善後措施,如懲凶、撫卹、解嚴等,或是要 求警總參謀長柯遠芬將街頭軍隊調回營區,禁止武裝軍警開槍殺人,以免擴大 事端等,均是事務性的要求。同時,處委會也疏導民眾情緒,勸導民眾勿毆打 外省人,並努力恢復交通,使得臺北市及臨近地區秩序在三月四日已漸次恢 復,包括基隆、桃園、新竹、台南等地,情況都穩定下來。甚至,戰鬥情況最 激烈的嘉義地區,也於五日近午時停止衝突,事件和平解決似乎已露出曙 光。〉(《重構二二八》第222頁第六行)
5、要求解散警察大隊:
★〈(3/2)下午一時左右,「處理委員會「在中山堂開會,政府代表及各委員 均出席,⋯,結果決議由「省級各人民團體」選出代表參加,以擴大該會組織, 並決議要求政府解散「警察大隊」⋯,治安由憲警及學生組織「治安服務隊」維 持。其他再決定四項辦法,要求陳儀接受並立即向人民廣播:⋯〉(《台灣二月 革命》第22頁第一一行)
★〈(3/2)下午二時五十分,「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在中山堂三樓開會, 政府代表及各委員均出席,聽衆擁擠,奸黨暴徒混雜其間,叫囂煽動。該 (開)會決加強陣容,據張晴川聲稱係採納「政治建設協會」之意見,由商 會、工會、學生、民眾及「政治建設協會」,五方選出代表参加,當即提出名 28 29 單。至是,奸黨暴徒益發滲入處理委員會,大肆活動。而委員會之性質,亦起 劇變,對於善後事宜,置而不問,反而提出種種越軌要求(如解散警察大隊 等)
★〈(3/2)下午二時(或說是二時五十分,處理委員會在中山堂三樓開會。 ⋯。經討論後,處理委員會決定採納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的建議,擴大該會組 織;除了省參議員和國大代表之外,另由商會、工會、學生、民眾和臺灣省政 治建設協會五方面選出代表,組成處理委員會。同時,因為昨天警察大隊在鐵 道管理委員會樓上開槍殺死民眾,因而決議」(王添灯在省參議會已提過), 治安改由憲警及學生組織「治安服務隊」來維持。〉(《消逝在二二八迷霧中 的王添灯》第233頁第一六行)
6、要求組織治安服務隊,代替軍警維持治安:
★〈(3/2) 下午一時左右,「處理委員會「在中山堂開會,政府代表及各委員均 出席,⋯,結果決議由「省級各人民團體」選出代表參加,以擴大該會組織,並 決議要求政府解散「警察大隊」⋯,治安由憲警及學生組織「治安服務隊」維 持。〉(《台灣二月革命》第22頁第一一行)
★〈三月三日,擴大組織後的「二二八處理委員會」,於上午十時在中山堂舉 行首次會議,自今日起,政府代表已不出席了,⋯,而由旁聽席上紛紛提出建 議,要求市民組織「忠義服務隊」,⋯,要求政府撤退市內軍隊,其後治安由 「忠義服務隊」維持。⋯。對此要求,公署及警備總部竟欣然接受了,⋯。〉 (《台灣二月革命》第23頁第七行)
★〈(3/3) )事件發生後,全臺各地方紛紛成立「治安維持會」、「自衛隊」、 「保安隊」等組織,主動或被動成立的處委會各地分會,目的都在盡是恢復地 方秩序,制止暴亂擴大。尤其是,各地處委會分會紛紛組織青年學生組成保安 隊、治安服務隊,維持秩序;或看管軍警槍械,與地方軍政機關談判等,制止 暴亂蔓延,化解軍警與民眾之間的對立衝突。〉(《重構二二八》第222頁第 二行)
7、要求勿派兵來台:
★〈三月四日,。當天晚上,政治建設協會送來電文,籲請中央蔣主席「剋派 大員蒞臺善處,以副眾望,千祈勿派軍隊鎮壓,庶免驚動民心」,請省黨部譯 發。五日,政治建設協會並託美國駐臺領事館致國民政府蔣主席請願書謂:臺 灣此次民變純為反對貪汚官吏,要求政治改革,並無其他作用,請萬勿派兵來 臺,以免再激民心,並懇迅派大員蒞臺調處,則國家甚幸。」由這些當事人的 29 30 紀錄可知李翼中在事件中的企圖,未明底細的蔣渭川則成棋子、捲入政治鬥爭 而不自知。〉(《重構二二八》第281頁第一四行)
★〈(3/5)處理委員會今天活動,依然活潑,今日上午再通過「組織大綱」, 重建該會機構,⋯。下午,處理委員會,依著昨日的提議,決定派代表四人赴中 央陳情,並決議向公署提出要求條件及「改革本省政治方案」,其內容如下: 一、專賣局兇手,立刻在民眾面前槍決。二、厚恤死者遣族,無條件釋放被擄 民眾且不得追究發動之人。三、軍隊武裝全部解除交由處理委員會保管,治安 亦由處理委員會負責,中央不得派援兵來台,以刺激民眾。四、⋯⋯。八、立刻 實施縣市長選舉。〉(《台灣二月革命》第30頁第九行)
★〈(3/7)處委會所提 四十二條「處理大綱」:(一)對於目前的處理: 一、政府在武裝部隊,應自動下令暫時解除武裝,武裝交由各地處理委員會及 憲兵隊共同管理,以免繼續發生流血衝突事件。二、政府武裝部隊武裝解除 後,地方之治安應由憲兵隊與非武裝警察及民眾組織共同負責。三、各地若無 政府之武裝部隊威脅之時,絕不應有武裝戰鬥行為,對於貪官汚吏不論其為本 省人或外省人,亦只應檢舉轉請處理委員會協同憲警拘拿,依法嚴辦,不應加 害,而惹出是非。⋯。五、政府切勿再移動兵力或向中央請遣兵力,企圖以武力 解決事件,致發生更慘重之流血,而受國際干涉。六、在政治問題未根本解決 之前,政府之一切施策(不論軍事、政治),須先與處理委員會接洽,以免人 民懷疑政府誠意,發生種種誤會。七、對於此次事件不應向民間追究責任者, 將來亦不得假借任何口實,拘捕此次事件之關係者。〉((《台灣二月革命》 第35頁第五行) 8、要求撤銷警備總部,解除軍隊武裝:
★〈(3/5) 大會同時草擬政治改革綱領八條,請求當局採納:一、立即在民眾前 面槍決專賣局凶手。⋯。三、軍隊武裝全部解除,交由處理委員會保管,治安亦 由處委會負責,中央不得派援兵來臺,以免刺激民眾。四、取消專賣局、貿易 局,並令專賣局向民眾道歉。⋯。晚上,王添灯再向全省民眾廣播:今日處委會 的經過及向長官提出八項要求和政治改革方案的情形。嗣後,蔣渭川也以政治 建設協會代表的資格出來廣播:呼喊學生、青年,尤其是過去曾經到海外參加 作戰的退伍軍人,明天在某處集合,以便討論治安。〉(《消逝在二二八迷霧 中的王添灯》第244頁第一四行),
★〈3月7日當「二二八處委會」討論王添灯所提出「三十二條處理大綱」之 時, 因特務、情治人員混入會場起閧,白成枝、呂伯雄、吳國信等人提出「撤 銷警備總部」、「軍隊繳械」、「釋放臺灣人漢奸戰犯」等要求,會議在混亂 30 31 中增加了十項要求,成為武力鎮壓的罪證。〉(《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 告》第230頁第17行)
★〈三月七日,處委通過的〈三十二條處理大綱〉,主張「政府在各地之武裝 部隊應自動下令暫時解除武裝,武器交由各地處委會及憲兵隊共同保管」, 「在政治問題未根本解決之前,政府一切施政,須先與處理委員會接洽,以免 人們懷疑政府誠意發生種種誤會」,「省各處長應經省參議會之同意,⋯,交由 省處理委員會審議。」〉(《重構二二八》第223頁第八行)
★〈三月七日會場秩序混亂,國民黨臺灣省黨部鐵道特別黨部書記長吳國信提 出「本省人戰犯、漢奸即釋放」,政治建設協會成員提議「撤銷警備總部」, 白成枝等人相繼提出「國軍繳械」、「防止軍權濫用」等要求,這些在混亂中 追加的條文,後來成為政當局坐實二二八事件為叛亂」的罪狀。〉(《重構二 二八》第290頁第二行)
★〈3月7日當「二二八處委會」討論王添灯 所提出「三十二條處理大綱」之 時,更有許多特務、情治人員混入會場起閧,白成枝、呂伯雄、吳國信等人提 出「撤銷警備總部、「軍隊繳械」、釋放臺灣人漢奸戰犯」等要求,會議在混 亂中增加了十項要求成為武力鎮壓的罪證。〉(《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 告》第210頁第5行)
★〈(3/7)處委會所提 四十二條「處理大綱」:(一)對於目前的處理: 一、政府在武裝部隊,應自動下令暫時解除武裝,武裝交由各地處理委員會及 憲兵隊共同管理,以免繼續發生流血衝突事件。二、政府武裝部隊武裝解除 後,地方之治安應由憲兵隊與非武裝警察及民眾組織共同負責。三、各地若無 政府之武裝部隊威脅之時,絕不應有武裝戰鬥行為,對於貪官汚吏不論其為本 省人或外省人,亦只應檢舉轉請處理委員會協同憲警拘拿,依法嚴辦,不應加 害,而惹出是非。⋯。五、政府切勿再移動兵力或向中央請遣兵力,企圖以武力 解決事件,致發生更慘重之流血,而受國際干涉。六、在政治問題未根本解決 之前,政府之一切施策(不論軍事、政治),須先與處理委員會接洽,以免人 民懷疑政府誠意,發生種種誤會。七、對於此次事件不應向民間追究責任者, 將來亦不得假借任何口實,拘捕此次事件之關係者。〉((《台灣二月革命》 第35頁第五行)
★〈三月七日,二二八處委會討論三十二條處理大綱時,竟然混入許多特務、 情治人員在會場起閧,C C、軍統人員提出「撤銷警備總部」、「軍隊繳械」、 「䆁放臺灣人漢奸戰犯」等要求,在混亂中追加了十項要求,成為武力鎮壓的 31 32 罪證。三十二條處理大綱要求臺人自治,當局還可接受,真正犯忌的是追加的 十條要求。〉(《重構二二八》第346頁第一二行) 9、阻止軍隊調動:
★〈(2月)28日下午,警總參謀長柯遠芬也積極佈署戒嚴事宜,調動兵力。 當時警備總部方面抽調輜汽二十一團的汽車9輛開赴基隆載運兩個守備中隊來 臺北;又調動鳳山獨立團一營北上,卻被民眾攔阻於新竹。〉(《二二八事件責 任歸屬研究報告》第202頁第18行)
★〈(3/1) 下午八點,警備總司令部發表公報,台北區自三月一日午後十二時起 解除戒嚴,但集會遊行仍暫時禁止。⋯⋯⋯首先把市內大部份武力集中在公署周 圍,一方面向中央討兵,一方面打電調動台南鳯山部隊北上,不料南部援軍兵 車開到新竹時,新竹以北的交通已完全被人民控制,因此留在新竹待機。〉 (《台灣二月革命》第21頁第三行)
10、要脅軍隊調派:
★〈(3/4) 王添灯(向處理委員會)報告說,據台中來電話,一切機關,業已接 管完竣,已組織處理委員會處理善後,維持治安。請本會勸阻當局派兵,以免 發生意外事件。〉(《1947台灣二二八革命》第157頁第9行)
★〈(3/4~5)憲兵司令張鎮〈台省暴動事件專報〉:台中、嘉義巿政府政權,已 被「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纂(篡)奪,並電告王添灯轉告公署勿派兵前 往,否則以武力對付。〉(《王添灯紀念輯》第一〇〇頁第7行〈二二八事件 王添灯相關記事〉) 11、組織武裝隊伍:
★〈(3/5)本日起一連兩天,響應退伍回台的白成枝號召,到老松及太平兩校 登記抵抗國民黨鎮壓的前日本退伍軍人多達3,000人。〉(《1947台灣二二八 革命》第175頁第14行)
★〈(3/6)「處委會」即於同日同時通過「派人監理臺灣銀行」,又有「中興 輪貨客是否准其登陸事,議決:凡認為可能破壞本省安寧秩序者,不准登陸」 之紀錄。此種意圖監理國家銀行,實際檢查省外船隻之舉動,實超乎改革地方 政治的範圍以外。一面又在太平國民學校舉行「大同青年同盟會」(服役日本 陸軍者)、「海南島歸臺者同盟」(海南島歸臺者軍民),而「若櫻敢死隊」 (服役日本海軍自殺艇隊員),亦在中山堂開會。〉(《臺灣暴動事件紀實》 第一六頁第2行)
★〈(3/7)陳長官廣播以後,一般人民反響良好,以為局勢可以迅速好轉,然 奸黨暴徒野心難饜,續向政府不斷壓迫。上午八時,華中回臺青年林謙旺廣 播,召集回臺軍人集中武裝。九時,「處委會」假福星國民學校召集臺籍警察 開會,討論組織武裝。流氓及青年學生又開始四出搶繳官兵槍械及各機關大小 車輛,並向各外省人寓所,藉口搜查槍枝順便刼去財物。〉(《臺灣暴動事件 紀實》第一七頁第15行)
★〈(3/8)下午2點,大批民眾及學生在日新國校召開「陸海空軍人大會」, 決議編成決死隊,搜集武器,準備作戰。市內各通衢要道,仍由熱情的學生們 協助維持交通秩序提防流氓特務的搗亂。〉(《1947台灣二二八革命》第212 頁第20行) 12、接收警察局、派出所和倉庫槍械和物資:
★ 〈(2/28)觀察各地的衝突反抗,可以發現大部分的反抗行動多為反對官署 的腐敗,進而包圍佔領地方機關單位,有毆傷人員或是接收警察局、派出所、 兵營軍火庫武器及物資等情形,另外也有許多因「省籍」的摩擦而引發的街頭 流血衝突。〉(《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第054頁第8行)
★〈(2/28)為了防止外省警官拿出武器,青年人就進入市內的警察署接收武 器。這些去接收的青年主要是過去當過軍夫、軍屬、志願兵的人們。他們以空 手解除除警官們的武裝。是日下午,警備司令部宣佈臨時戒嚴令。但是台北的 青年們接收警察的武器的消息立刻傳達到台灣全島,於是各地的青年們都自動 地把警官的武器都接收下來。〉(《無花果》第194頁第一四行)
★〈(2/28)一些眼見軍警暴行的市民則更受刺激,紛紛到派出所搜武器,有 些把日本人臨走時埋藏的武器、頭盔等挖出來,抵抗軍憲警的虐殺。〉 (《1947台灣二二八革命》第119頁第18行)
13、攻擊軍事基地、要塞和倉庫:
★〈(3/3) 學生想要抵抗,抵抗需要武器,武器是最大的問題。為此,他們開始 收集武器,找原住民削了很多鋒利的竹竿,這是日本人的老方法。他還準備幾 百支番刀和武士刀,藏在師大附近。學生聯盟的成員戴著面罩,或以毛巾掩 面,綁著「必勝」的頭巾,充滿一戰的決心。學生集合起來,首先計劃奪取華 山倉庫的糧食和圓山兵營的槍械。沒有武器,就不能反抗陳儀,不能趕走那些 貪污的官吏。攻打華山倉庫和圓山兵營時,駐守的兵力很少,只有局部的肉搏 戰,根本沒有打死人就成功佔領。在圓山拿到五十支步槍和一些子彈。〉 (《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一一七頁第2行)
★〈(3/3) )在各地參與反抗的行動者,以退伍軍人、青年學生最多。青年們大 多基於義憤,一呼百應,相率本來加入行動,他們或是投入各地戰鬥,攻打軍 事機關、接收武器,或是出面協助維護治安,看管外省人。〉(《重構二二 八》第226頁第七行)
★〈三月四日下午,各校學生代表,召開秘密會議,討論編成隊伍及裝備問 題,決議:一、派代表到台中請求武器的援助。二、派人到新店聯絡高山兄弟 響應。三、連絡桃園人民武裝進攻台北。四、在五日夜半三點,攻擊軍事機 關,奪取武器,以武裝自己,進行武裝鬥爭。但因驟雨不斷,連絡不周,桃園 與新店方面不能響應,加之,在台北的人民武裝不夠,遂中止此項計劃。〉 (《台灣二月革命》第28頁第三行)
★〈(3/4) )下午,復有各校學生代表一批,舉行私密會議,討論成立武裝部隊 問題,並做成決議:一、派代表到台中請求支援武器。二、派人到新店請求原 住民兄弟響應。三、連絡桃園人民武裝進攻台北。四、定6日凌晨3點,攻擊 軍事機關,奪取武器,進行武裝鬥爭。後來因驟雨不斷,聯絡不周,桃園及新 店方面不能響應,加以台北人民的武裝不夠,遂告中止。〉(《1947台灣二二 八革命》第160頁第4行)
★〈蓋自事變發生以來,奸黨暴徒,不斷襲擊軍械供應站倉庫,強繳警察槍 枝,多方奪取武器,如板橋流氓盜取陸軍倉庫長短槍三十餘枝,機槍三挺,新 竹警員被繳械,臺南市警局、臺中縣市警局,悉被繳械,而臺中軍械庫六處、 白川軍需倉庫、嘉義機場倉庫,及空軍嘉義油彈庫等等,均遭搶劫,因此機 械、步槍、手槍、彈藥、手榴彈等,被暴徒刼去甚夥,亂黨武裝青年,並非空 言。臺北白成枝曾登記在日軍服役之海陸軍人員一千九百餘人;臺中共黨領袖 謝雪紅煽動流氓青年,計千餘人,由前充日本海軍少佐吳振武統率指揮,自稱 「自治軍」;高雄曾設偽指揮部,總指揮凃光明等曾率暴徒萬餘人,圍攻高雄 要塞及一零五後勤醫院,並向壽山國軍攻擊;臺南組「白治聯軍」,轄三支 隊,約三百餘人,機械六挺,步槍三百餘支,手槍四十餘支,卡車六輛;屏東 有「突擊隊部」,嘉義有「學生軍」「作戰指揮部」。聲勢已相當浩大。〉 (《臺灣暴動事件紀實》第一五頁第2行)
★〈這一天(三月三日),⋯處理委員會的會場卻議論沸騰,「左」、 「右」、「中」的勢力團體紛紛利用這個會場,展開一場政治鬥爭。除了處理 委員會的三點決議之外,旁聽的民眾也提出了五點要求:一、撤銷貿易、專賣 兩局。二、解散警察大隊。三、任何本省人為秘書長。四、處長半數以上由本 省人任職。五、改革現行施政方針。針對民眾的這些要求,長官公署雖然漏夜 討論,仍然不肯接受。然而,從民眾這五點要求的內容來看,一般民眾已經從 34 35 「要求懲凶」的單純訴求,提高到更深刻的政治改革的鬥爭了。〉(《消逝在 二二八迷霧中的王添灯》第236頁第一一行)
14、全面攻擊軍政機關:
★〈三月八日,因昨所提要求,被陳儀柯遠芬堅決拒絕,大部份的處理委員, 便開始動搖軟化,⋯,黃朝琴,李萬居、連震東、黃國書等一班「半山」,也開 始進攻,他們糾集一些垂頭喪氣的處理委員,在中山堂開會協議,製造「重大 聲明」,說:昨日提出的「四十二條」要求,因會場混亂,一時無法處理,措 詞中有些部份缺陷因而使當局及省民同胞生出種種誤會,但這些要求決非全體 省民之公意,祈當局及全體省民原諒⋯等,畢露出投機份子的真面目。一方面, 卻有一大群民眾及青年學生,在日新國民學校召開「陸海空軍人大會」,決議 編成決死隊,搜集車輛武器,準備抗敵。〉(《台灣二月革命》第39頁第一一 行)
★〈(3/8)真正抵抗國府軍的舊軍人、青年學生與一部分積極的市民們,於八 日早上集合於臺北的日新國民學校,舉行「陸海空軍人大會」,編成絕死隊, 集中武器、彈藥、車輛,發誓扺抗到底。但這個行動為時已遲。他們於市郊作 戰,死傷多人,大半携帶武器遁走山中。直到後來,才紛紛出來自首,保全一 命。〉(《二二八民變 台灣與蔣介石》第112頁第一六行)
★〈(3/8)晚十時許,暴徒開始武裝暴動,分批襲擊長官公署、警備總部、供 應局倉庫及警察大隊、臺灣銀行等軍政機關,一時槍聲大作情勢萬分緊張,政 府兵力雖極單薄,幸火力尚足,暴徒終不得逞。此時已至基隆之憲兵,得臺北 公署被襲電話,即派一部分趕來增援,分乘五卡車,星夜馳臺北,閩臺監察使 楊亮功及其隨員亦同車而來,至七堵八堵間,即遇夾道兩山之暴徒襲擊,彈傷 一憲兵,楊監察使隨員被彈擊落左手三指,一路還擊前進,至深夜三時始至臺 北,駛入警備總部。〉(《臺灣暴動事件紀實》第二二頁第11行)
★ 拾貳、228暴動與共產黨關係:
民國36年2月10日蔣國民政府蔣主席曾答覆陳儀(1月10日函)略稱:「臺 省軍務主管並不變動,故繼任人選亦不必擬議,據報共黨份子已潛入臺灣漸漸 起作用,此事應嚴加防制,勿令其有一個細胞遺禍將來,⋯⋯。」(《二二八事 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第149頁第5行)[註1];「事變發生之初,陳儀宣佈戒嚴的同一天即以電報呈蔣:『臺省防共素嚴,惟27日奸匪勾結流氓,乘專賣局查禁私煙機會聚眾暴動,傷害外省籍人員,特於28日宣佈臨時戒嚴,⋯ ⋯。』」(《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第151頁第1行)[註2]; 「(3月)10日,蔣介石在南京的「中樞總理紀念週」會中,談到二二八的經 35 36 過及『中央』處理方針時,指出起因是『昔日被日本徵兵調往南洋作戰之台人,其中一部分為共產黨員,⋯乘機煽惑,造成暴動及』,⋯。」(《1947台灣 二二八革命》第220頁第16行)[註3];3月23日白(崇禧)也向向蔣主席 報告:「此次事變內容並不單純,共黨暴徒操縱煽動蔓延既廣被害亦大⋯。」 (《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第133頁第15頁)[註4]由此可知當時 國民政府對共產黨滲透台灣,早已有所掌握。 另《重構二二八》對戰後共產黨滲透台灣有極詳實的陳述,譬如「一九四六年 四月,中國共產黨派出蔡孝乾、張志忠等來臺發展組織。警備總司部於此時轉 發中央電文,訓令各縣市警察局:『據報延安近電飭(有)關東南奸匪赴臺徵 求同志,建立臺基地等情,希嚴密防範。』六月,又轉發京滬衛戍總司令部電 文給各警察局,謂中國共產黨直屬臺灣工作團團長章埱叔已於三月入臺,積極 活動,其幹部大多打入行政長官公署擔任文教工作」(《重構二二八》第154 頁第10行)[註5]、「警備總部和警務處認為,臺中一帶「奸黨」活動最為 激烈,便將該地區奸黨人物生平略歷造册,飭令切實偵防,隨時具報。被特務 機關盯上的臺中地區「奸黨人士」包括謝雪紅、張信義、高兩貴、顏春福、尤 世景、何鑾旗、楊肇嘉等人」(《重構二二八》第154頁第14行)[註6] 、 「同年十一月,警備總部調查室作成〈中共對臺陰策略〉,指中國共產黨已調 動中國各地、南洋、海南島之黨員,以各種名目進入臺灣,入臺之中共分子多 具國民黨員、青年團員身分,並盡可能打入政府機關、部隊中,爭取人事經 理、秘書處等重要職位做為掩護,流動工作者則多以推行國語、經營商業為掩 護,並有大批奸偽分子進入文教機關,接近民眾,爭取青年,為赤化臺灣之最 重要舉措。因此,警總調查室擬訂〈各縣市警察機關防治奸偽應注意事項〉, 要求派遣精幹刑警、警察打入社會各階層,或吸收各機關團體青年負責嚴密考 察該單位分子思想,隨時與警務處密切連絡。」(《重構二二八》第155頁第 9 行)[註7]、「根據蔡孝乾被捕後的供詞,中共省工委會的組織發展極為有 限,⋯。他命張志忠經由謝雪紅,聯絡王天強、楊克煌、廖瑞發、謝富、孫古 平、簡吉等人,並由華中局派來季澐(張志忠之妻)、詹世平(吳克泰)等 人,再經李偉光介紹了員林醫師林湖、接洽潘華(李邦友秘書)、發展李媽兜 的關係,至二二八事件發生時,全省黨員不過七十餘人。因為共產黨員人數極少,蔡孝乾的供述,中共省工委會對於二二八事件「實在起不了整個領導作 用」(《重構二二八》第240頁第一二行)[註8]和「在警備總部調查室指 揮下,至一九四七年初,警務處已製作完成〈各縣市奸黨分子名册〉。⋯,名單 計有一一八名」(《重構二二八》第156頁第2行)[註9]等節,便可了解 中共滲入台灣的梗概。 根據「中共地方黨員陳炳基、吳克泰、葉紀東聲稱,二二八事件中省工委會準備採取武裝鬥爭,在臺北地區組織學生部隊,指派當過日軍砲兵的李中志為臺北地區武裝起義總指揮,於三月四日策劃作戰計劃,把動員的學生編成三個大 隊:第一大隊在建中集結,由陳炳基帶領;第二大隊在師範大學集結,由郭琇 琮帶隊;第三大隊在臺大集結,由李中志本人指揮。李中志是此次行動總指 揮,郭琇琮為副總指揮各校負責人為臺大楊建基、師範學院陳金木、法商學院 陳炳基、延平學院葉紀東。作戰計畫原本打算先攻取景尾(今景美)、馬場町軍火庫,再分取軍警憲各據點,最後會攻長官公署,但卻因入夜大雨不止,加 上桃園方面武器供應始終沒來,致使訂畫胎死腹中。」 (《重構二二八》第 244 頁第一行)[註10] ,另「根據張志忠的供詞,自治聯軍由蔡建東協助組 成,包括北港隊(隊長許木)、新港隊(隊長小林)、朴子隊(隊長老張)、 嘉義隊(隊長蔡建東)、小梅隊(隊長陳日新、簡吉),全軍合約二百人,曾 接收朴子警察局、北港警察局槍枝。三月二日張志忠率部分隊伍會攻虎尾機 場,八、九日聽說臺中謝雪紅已潰敗,乃撤出嘉義市,後集中在北港。十四 日,政府軍進攻北港,張志忠率百餘人撤出,十五日在崁頂厝與小梅途中遭遇 政府軍。」(《重構二二八》第242頁第一一行) [註11],也可以知道228暴動發生後,各地共產黨徒紛紛「趁火打劫」,並不是蔡孝乾所稱:「實在起 不了整個領導作用」。此外,228暴動不論「係由共黨煽惑所造成的」或「係受共黨及少數本省暴徒乘國軍他調煽動爆發」,抑或「完全是因為過於憤怒產 生一種自發的也是突然的事件」,畢竟都是不法的行為。(詳請參閱本書第 555 頁至第 578頁[䦉、228暴動與共產黨關係〕)
◆[註1]:〈蔣介石在2月10日答覆(陳儀1月10日函):「臺省軍務主管並 不變動,故繼任人選亦不必擬議,據報共黨份子已潛入臺灣漸漸起作用,此事應嚴加防制,勿令其有一個細胞遺禍將來,臺灣不比內地,軍政長官自可權宜處置也。」〉(《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第149頁第5行)
◆[註2]:〈事變發生之初,陳儀宣佈戒嚴的同一天即以電報呈蔣:「臺省防共素嚴,惟27日奸匪勾結流氓,乘專賣局查禁私煙機會聚眾暴動,傷害外省籍人員,特於28日宣佈臨時戒嚴,必要時當遵令權宜處置。」〉(《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第151頁第1行)
◆[註3]:〈(3月)10日,蔣介石在南京的「中樞總理紀念週」會中,談到二二八的經過及『中央』處理方針時,指出起因是『昔日被日本徵兵調往南洋作戰之台人,其中一部分為共產黨員,⋯乘機煽惑,造成暴動及』,⋯。〉 (《1947台灣二二八革命》第220頁第16行)
◆[註4]:〈3月23日白(崇禧)又向蔣報告:「此次事變內容並不單純,共黨暴徒操縱煽動蔓延既廣被害亦大…近閲報載國內臺籍各團體人民代表,僅憑風說,提出種種要求,尚請鈞座勿輕許諾,以免增加善後困難。」〉(《二二八事 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第133頁第15頁)
◆[註5]:〈一九四六年四月,中國共產黨派出蔡孝乾、張志忠等來臺發展組織。警備總司部於此時轉發中央電文,訓令各縣市警察局:「據報延安近電飭(有)關東南奸匪赴臺徵求同志,建立臺基地等情,希嚴密防範。」六月,又轉發京滬衛戍總司令部電文給各警察局,謂中國共產黨直屬臺灣工作團團長章埱叔已於三月入臺,積極活動,其幹部大多打入行政長官公署擔任文教工作。以後,對各類消息,風吹草動,莫不嚴密監控。〉(《重構二二八》第 154頁第10行)
◆[註6]〈(1946) 同時,警務處對於日治時期臺灣共產黨分子也格外留意。例 如,臺中縣警察局即提出報告:查臺省在日治統治下豫審終結決定共產分子尚 屬不少,自日本投降後,此輩分子又又如雨後春筍組織各種名義團體,如「人 民協會」、「民主會」等均是共產黨分子潛伏在內活動,雖經該團體曾令其改 散,可是顯然散布各地秘密活動。⋯。由於警備總部和警務處認為,臺中一帶 「奸黨」活動最為激烈,便將該地區奸黨人物生平略歷造册,飭令切實偵防, 隨時具報。被特務機關盯上的臺中地區「奸黨人士」包括謝雪紅、張信義、高 兩貴、顏春福、尤世景、何鑾旗、楊肇嘉等人。〉(《重構二二八》第154頁第14行)
◆[註7]〈同(按:一九四六)年十一月,警備總部調查室作成〈中共對臺 陰策略〉,指中國共產黨已調動中國各地、南洋、海南島之黨員,以各種名目 進入臺灣,入臺之中共分子多具國民黨員、青年團員身分,並盡可能打入政府 機關、部隊中,爭取人事經理、秘書處等重要職位做為掩護,流動工作者則多 以推行國語、經營商業為掩護,並有大批奸偽分子進入文教機關,接近民眾, 爭取青年,為赤化臺灣之最重要舉措。因此,警總調查室擬訂〈各縣市警察機 關防治奸偽應注意事項〉,要求派遣精幹刑警、警察打入社會各階層,或吸收 各機關團體青年負責嚴密考察該單位分子思想,隨時與警務處密切連絡。〉 (《重構二二八》第155頁第9行)
◆[註8]〈一九四五年八月,中國共產黨中央任命蔡孝乾為臺灣省工作委員 會書記,九月蔡孝乾離開延安,十二月抵達江蘇淮安,向中共華中局請調洪幼 樵、張志中、林英傑等人潛返臺灣。一九四六年五月,中國共產黨臺灣省工作 委員會正式成立,蔡孝乾為省工委兼書記、洪幼樵為省工委兼宣傳部長、張志 忠為省工委兼武裝部長。根據蔡孝乾被捕後的供詞,中共省工委會的組織發展 極為有限,⋯⋯。他命張志忠經由謝雪紅,聯絡王天強、楊克煌、廖瑞發、謝 富、孫古平、簡吉等人,並由華中局派來季澐(張志忠之妻)、詹世平(吳克泰)等人,再經李偉光介紹了員林醫師林湖、接洽潘華(李邦友秘書)、發展 李媽兜的關係,至二二八事件發生時,全省黨員不過七十餘人。因為共產黨員 人數極少,蔡孝乾的供述,中共省工委會對於二二八事件「實在起不了整個領 導作用」:對於北部的武裝暴動還沒有力量可以控制,新竹地區的林元枝那時 也未有聯絡,只有張志忠在中部領導的武裝工作,組成了「自治聯軍」,並由 謝雪紅在彰化一帶領導武裝群眾數百人,參加了二二八的暴動。但因力量不 足,很快就被國軍解決。張志忠的少數武裝力量,自從西螺警察所事件失敗 後,完全消失,張也從此不能再回嘉義工作,謝雪紅也就此逃離臺灣。〉 (《重構二二八》第240頁第12行)
◆[註9]〈(1947) 在警備總部調查室指揮下,至一九四七年初,警務處已製作 完成〈各縣市奸黨分子名册〉。名册中,⋯,名單計有一一八名。根據此一檔案 可以發現,當局所監視的黑名單分子有幾種類:1. 大部分是日治時期參加農民 組合、臺灣共產黨、新文協、黑色青年聯盟等左翼人士,如謝雪紅、楊克煌、 蘇新、王萬得、連溫卿、楊逵、葉陶、簡吉、周合源、陳崁等,其中部分人士 在戰後初期重新組織了臺灣人民協會、臺灣農民協會,頗有復甦情形。2. 戰後 來自中國的人士,較為知名者如基隆中學訓育主任戴樂志、教務主任毛伯才、 廣播劇作家宋非我等。3. 戰後批評政府之本土活躍人士,如基隆市參議會副議 長楊元丁、高雄市參議員楊金虎、屏東縣參議員顏石吉等人。4. 官方人士,如 新竹縣長劉啓光赫然進入黑名單。⋯。5. 最值得注意的是,中國共產黨來臺發展 的臺灣省工作委員會組織,主要負責人蔡孝乾(化民蔡前)及幹部陳潔,也被 監視。⋯顯然特務機關已掌握戰後共產黨進入臺灣情形。〉(《重構二二八》第 156 頁第2行)
◆[註10]〈中共地方黨員陳炳基、吳克泰、葉紀東聲稱,二二八事件中省工 委會準備採取武裝鬥爭,在臺北地區組織學生部隊,指派當過日軍砲兵的李中 志為臺北地區武裝起義總指揮,於三月四日策劃作戰計劃,把動員的學生編成 三個大隊:第一大隊在建中集結,由陳炳基帶領;第二大隊在師範大學集結, 由郭琇琮帶隊;第三大隊在臺大集結,由李中志本人指揮。李中志是此次行動 總指揮,郭琇琮為副總指揮各校負責人為臺大楊建基、師範學院陳金木、法商 學院陳炳基、延平學院葉紀東。作戰計畫原本打算先攻取景尾(今景美)、馬 場町軍火庫,再分取軍警憲各據點,最後會攻長官公署,但卻因入夜大雨不 止,加上桃園方面武器供應始終沒來,致使訂畫胎死腹中。〉 (《重構二二 八》第244頁第一行)
◆[註11]〈(1947) )根據張志忠的供詞,他在二二八事件中,領導自治聯 軍,與謝雪紅並無聯絡,各自作戰。他說,自治聯軍由蔡建東協助組成,包括 北港隊(隊長許木)、新港隊(隊長小林)、朴子隊(隊長老張)、嘉義隊 (隊長蔡建東)、小梅隊(隊長陳日新、簡吉),全軍合約二百人,曾接收朴 39 40 子警察局、北港警察局槍枝。三月二日張志忠率部分隊伍會攻虎尾機場,八、 九日聽說臺中謝雪紅已潰敗,乃撤出嘉義市,後集中在北港。十四日,政府軍 進攻北港,張志忠率百餘人撤出,十五日在崁頂厝與小梅途中遭遇政府軍,全 軍覆沒。張志忠總結說:黨在二二八事變中領導的臺中謝雪紅及嘉義自治職 軍,因無聯絡配合,又互存依賴心理,⋯,致遭全部覆沒的厄運。〉(《重構二 二八》第242頁第11行) 《拼圖二二八》作者陳儀深說:「當(228暴動發生)時中共黨員僅約五十名 左右,最多不超過一百名,力量微不足道,而主要負責人蔡前,既估測不可能 發生群眾自發性武裝暴動,也就不可能事前進行策劃」(《拼圖二二八》第 067 頁第三行)
[註1]、「當時曾參加街頭行動的吳克泰也認為:『國民黨說 這(228暴動)是『奸黨和少數野心分子有計劃、有組織地煽動起來的』,完 全是為了鎮壓製造藉口」(《拼圖二二八》第064頁第九行)
[註2],但是 從蔣主席於民國36年年2月10日答復陳儀的電報中說:「據報共黨分子已潛 入台灣漸起作用,此事應嚴加防制」(《拼圖二二八》第173頁第五行)
[註 3]、又於3月10日在南京政府「國父紀念週」中提到:「惟最近竟有昔被日 本徵兵調往南洋一帶作戰之台胞,其中一部分為共產黨員,乃藉此次專賣局取 締攤販乘機煽惑,造成暴動」(《拼圖二二八》第064頁第一行)
[註4], 再證諸當時北部台共廖瑞發拉攏並煽動臺大學生領袖郭琇琮(《臺北都會二二 八》第一二五頁第12行)
[註5]、中部謝雪紅「主張擴大武裝,支援各地的 武裝鬥爭,直至奪取政權,成立人民政府」,並收到中共台灣省工委的指令 「黨員立即停止活動,隱藏起來,以保持組織的力量」(〈中共台灣省工作委 員會在台工作方針的演變〉乙文載於《台灣歷史研究》2023年第1期第96頁 第一五行)
[註6],以及南部陳明忠組織自治聯軍等節,可知中共主要負責 人蔡前「估測不可能發生群眾自發性武裝暴動,也就不可能事前進行策劃」的 說法,並不足以否定「事變擴大後共黨分子混雜其間,進行部分的煽動」 (《拼圖二二八》第228頁第四行)[註7]和「過去日本在台亦嚴禁共黨活 動,⋯故台人對中共實少認識也;此次事變確非出自共黨之煽動,惟事變擴大 後共黨分子混雜其間,進行部分的煽動則確有其事」(《拼圖二二八》第102 頁第一一行)[註8]之事實。 再者,蔣主席於3月10日說:「昔被日本徵兵調往南洋一帶作戰之台胞,其中 一部分為共產黨員,乃藉此次專賣局取締攤販乘機煽惑,造成暴動」(《拼圖 二二八》第064頁第一行)[註4]、白崇禧於3月20日也說:「二二八事 件,係受共黨及少數本省暴徒乘國軍他調煽動爆發」(《拼圖二二八》第064 頁第一行)[註4],以及「當時亦有冷靜的情治人員指出:『過去日本在台 亦嚴禁共黨活動,⋯故台人對中共實少認識也;此次事變確非出自共黨之煽 動,惟事變擴大後共黨分子混雜其間,進行部分的煽動則確有其事。』」 (《拼圖二二八》第228頁第四行)[註7],應該都有其情報來源與根據, 而非吳克泰所稱:「『國民黨說這(228暴動)是『奸黨和少數野心分子有計 劃、有組織地煽動起來的』,完全是為了鎮壓製造藉口」(《拼圖二二八》第 064頁第九行)[註8]! 此外,作者陳儀深曾獨白說,「事件發生之後,中共這股勢力會想插手,亦是 情理之常,奈何當時在台基礎薄弱,所引起的作用有限。無論如何,承認共黨 分子在第二階段做某種程度的介入,並不能第一階段(暴動)的原因相混淆, 亦不能為國民黨的失政卸責,更不能做為第三階段濫捕濫殺的藉口」(《拼圖 二二八》第102頁第一一行)[註9],以及「吾人固然不難發現個別舊台共成員與中共地下組織介入、參與二二八事件」(《拼圖二二八》第070頁第三 行)[註10]二節,更足以證明共黨分子至少在第二階段確曾「做某種程度的介入」,因此吳克泰所稱:「國民黨說二二八暴動『是奸黨和少數野心分子有 計劃、有組織地煽動起來的』,完全是為了鎮壓製造藉口」(《拼圖二二八》 第064頁第九行)[註2]以及作者陳儀深所稱,是「為國民黨的失政卸責」和 「為第三階段濫捕濫殺的藉口」等評述,自非事實! 因此蔣主席於3月10日說:「昔被日本徵兵調往南洋一帶作戰之台胞,其中一部分為共產黨員,乃藉此次專賣局取締攤販乘機煽惑,造成暴動」[註4]和 白崇禧於3月20日說:「二二八事件,係受共黨及少數本省暴徒乘國軍他調煽 動爆發」[註4],確是事實,絕不是當時曾參加街頭行動的吳克泰所稱: 「『國民黨說這(228暴動)是『奸黨和少數野心分子有計劃、有組織地煽動起來的』,完全是為了鎮壓製造藉口」(《拼圖二二八》第064頁第九行)[ 註8]!
◆ [註1]:〈再就中共而言,當時中共黨員僅約五十名左右,最多不超過一 百名,力量微不足道,而主要負責人蔡前,既估測不可能發生群眾自發性武裝 暴動,也就不可能事前進行策劃。〉(《拼圖二二八》第067頁第三行)
◆[註2]:〈其實,先就常理上說,這個事件的發生既無計劃也無組織,沒 縱的命令,也沒有橫的聯絡,「完全是因為過於憤怒產生的一種自發的也是突 發的事件罷了」。當時曾參加街頭行動的吳克泰也認為:「這完全是被國民黨 的惡政激發起來的,任何個人,任何組織都不可能在這麼短短的兩個小時內動 員這麼多的群眾。國民黨說這是『奸黨和少數野心分子有計劃、有組織地煽動 起來的』,完全是為了鎮壓製造藉口。〉(《拼圖二二八》第064頁第九行)
◆[註3]:〈二二八事件發生之前,台灣省行政長官兼警備總司令陳儀曾於1 月11日函呈蔣介石,⋯,希望准予解除軍職,他同時推薦湯恩伯、李良榮「二 員中擇一調任台灣省警備總司令或⋯」;蔣介介石在2月10日答覆:「台省軍 41 42 務主管並不變動,故繼任人選亦不必擬議,據報共黨分子已潛入台灣漸起作 用,此事應嚴加防制,勿令其一個細胞遺禍將來。台灣不比內地,軍政長官自 可權宜處置也。」〉(《拼圖二二八》第173頁第五行)
◆[註4]:〈2月27日晚上暴動發生以後,官方最早公然指控暴動係由共黨煽惑所造成的,似乎是國民政府主席蔣介石,他在3月10日上午「中樞國父紀 念」發表關於台灣事件的報告詞,其中提到:「惟最近竟有昔被日本徵兵調往 南洋一帶作戰之台胞,其中一部分為共產黨員,乃藉此次專賣局取締攤販乘機 煽惑,造成暴動,並提出改革政治之要求。」其次,白崇禧在3月17日說: 「至於此次與事變有關之人民,除共黨份子煽惑暴動,圖謀不軌者,決予懲辦 外,其餘一律從寬免究。3月20日又說:「二二八事件,係受共黨及少數本省 暴徒乘國軍他調煽動爆發。」〉(《拼圖二二八》第064頁第一行)
◆[註5]:〈二二八事件之後,遇到廖瑞發,是另一個開始。廖瑞發,新莊 人,舊臺共分子,和林日高、王萬得、蘇新等人都是同志。二二八事件後,他 輾轉聽到郭琇琮的事跡,自己找到我們士林家來。那天,他帶了一盒餅,說要 找郭醫師談病情。我告訴他,郭醫師還沒有下班。他把餅盒放下來,騎著車子 就走了。郭琇琮回家來,打開餅盒,看到一紅包,紅包裏面有二十萬元。,餅 乾盒子後面寫著廖瑞發新莊的地址。郭琇琮連飯都不吃,立刻騎上腳踏車趕赴 新莊,依著地址去找他,要把紅包退還。結果半夜兩點才回家。後來我在牢裏 想及,廖瑞發他們知道郭琇琮是學生聯盟領袖,一定是那天晚上就開始拉攏 他。如果沒有這個狀況,以後也不一樣了。七、八年前我訪查,在案發後第二 年他(廖瑞發)就被槍斃了,罪名是領導新莊、二重埔、三重埔的工人反抗國 民黨。〉(《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一二五頁第12行)
◆[註6]:〈1946年12月,張志中赴南部嘉義開始建立武裝力量的工作,從 當地人蔡建東和北港阿木的「十餘人槍做起」。⋯。3月2日,張志中在嘉義 以既有武裝為基礎建立自治聯軍,下轄北港隊、新港隊、嘉義隊、小梅隊,共有約二百人槍,並通過蔡建東的關係連絡陳復志部和陳篡地部兩支民眾武裝。 與張志中幾乎同時,謝雪紅也在台中領導了台中民眾自發形成的武裝組織,后由楊克煌命名為「二七部隊」。因為力量薄弱和國民黨增兵鎮壓,至3月中旬張志中、謝謝雪紅兩部均告失敗。台北的武裝鬥爭計劃則因彈藥缺乏、消息走漏,被迫取消而胎死腹中。〉(〈中共台灣省工作委員會在台工作方針的演 變〉乙文載於《台灣歷史研究》2023年第1期第96頁第一五行)
◆[註7] :〈事實上戰後初期不論台共或中共在台灣都是勢單力薄,據當事 人估計「時中共黨員僅50名左右,最多不超過100名,力量微不足道」,「不 可能事先進行策劃」,「由於事件屬於突發性,且形勢發展迅速,黨員各自臨機應變,憑自己的判斷進行活動」。當時亦有冷靜的情治人員指出:「過去日 本在台亦嚴禁共黨活動,⋯故台人對中共實少認識也;此次事變確非出自共黨之煽動,惟事變擴大後共黨分子混雜其間,進行部分的煽動則確有其事。」〉 (《拼圖二二八》第228頁第四行)
◆[註8]:〈其實,先就常理上說,這個事件的發生既無計劃也無組織,沒縱的命令,也沒有橫的聯絡,「完全是因為過於憤怒產生的一種自發的也是突發的事件罷了」。當時曾參加街頭行動的吳克泰也認為:「這完全是被國民黨的惡政激發起來的,任何個人,任何組織都不可能在這麼短短的兩個小時內動員這麼多的群眾。國民黨說這是『奸黨和少數野心分子有計劃、有組織地煽動起來的』,完全是為了鎮壓製造藉口。〉(《拼圖二二八》第064頁第九行)
◆[註9]:〈事實上,日治時代台灣的思想界已經相當多元活潑,台共就在這種環境中發生、成長,經過日本當局的檢肅之後,他們重返戰後的台灣社 會,可能尚有些影響力,但是尚未整隊,以特立獨行的謝雪紅而言,當時亦不 可能受到什麼「組織」的指揮。而事件發生之後,中共這股勢力會想插手,亦 是情理之常,奈何當時在台基礎薄弱,所引起的作用有限。無論如何,承認共 黨分子在第二階段做某種程度的介入,並不能第一階段(暴動)的原因相混 淆,亦不能為國民黨的失政卸責,更不能做為第三階段濫捕濫殺的藉口。〉 (《拼圖二二八》第102頁第一一行)
◆[註10]:〈綜合上述,可知對於二二八初期暴動的原因,說成是共產黨策 動,是沒有根據的。即使是努力建構共產黨與二二八關連性的蘇新,也必須承 認:「二二八起義是「官逼民反」的自發性事件,事前毫無準備,誰也沒有預 料到,國民黨到台灣一年半就發生這種大規模的反蔣鬥爭。」吾人固然不難發 現個別舊台共成員與中共在台地下組織介入、參與二二八事件,但那是第二階 段的事情,吾人不能據而認定事件係「共產黨」的策動,⋯。〉(《拼圖二二 八》第070頁第三行)
★ 拾叄、228暴動與台灣同鄉會關係:
除了「張邦傑三月六日下午兩點從上海打電話來到迪化街的巫世傳處,要人傳 話給父親,說蔣介石已經派兵從上海出發,三月八日將抵達基隆,叫大家要有 所準備。」(《臺北都會二二八》第八八頁第14行)外,旅滬六個台灣同鄉團 體「在事件後不久的1947年4月所提出的〈關於臺灣事件報告書〉中就指出: 『所謂三十二條請求,所謂「奸黨煽動」,所謂「新華共和國」,所謂「某國領事接濟金錢,以及襲擊閩臺監察使楊亮功,攻擊臺灣銀行、基隆、高雄要塞 等,現有種種跡象可以推斷,其非自官方偽造,即故意誇大其詞,以為對民眾 43 44 推翻諾言實行屠殺之藉口,對中央加重事變之嚴重性,從而減輕其應負之責 任。只要政府能將陳儀、柯遠芬及其他部屬調離臺灣,同時保證告發者生命之 安全,多數臺灣人民(包括在場目撃之外國人),均能出為作證。』」(《二 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第234頁第6行)、「在中國上海、天津、南京等地的臺灣社團,以及臺灣的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和民間人士都向中央呼籲不要派兵來臺,並要求懲治陳儀,赦免參與民眾,⋯⋯。」(《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第476頁第3行)、「上海的臺灣人團體曾共同發表聲明,譴責陳儀政府的惡政,⋯⋯。」(《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第413頁第5 行),並且「指『陳儀、周一鶚等指使劉啓光、黃朝琴、李萬居出面脅迫國大代表、參政員等十七人,及省縣市參議會、各保甲長聯名通電挽留陳儀…此種 盜竊民意之技(伎)倆不値識者一笑』,而『最近由臺來京之國大代表、立法委員黃國書,已向同鄉公開表示,聯名通電一事非其本人之意思。近陳儀更派李萬居來滬,遊說旅外臺人,陰謀留陳儀運動』。」(《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第215頁第3行) 「三月四日,旅滬台灣同鄉會、上海台灣同學會等六個團體組織「台灣二二八 慘案聯合後援會」,向南京政府要求撤(徹)查真相, ⋯。」(《台灣二月革 命》第113頁第一行)、「三月六日,旅平台灣同鄉會召開聯席會議,議決: 通電南京政府,要求調查真相,查辦陳儀,並發表告同胞書。」(《台灣二月 革命》第113頁第一〇行)、「在上海,由旅滬台灣同鄉會召集5個其他台灣 同鄉團體,⋯⋯⋯⋯,於晚間招待記者,報告事件真相。並決定6日派代表去南京 請願,要求蔣介石勿派兵鎮壓。」(《1947台灣二二八革命》第175頁第20 行) 、「8日晚間⋯⋯⋯⋯京滬地區臺籍人士也前往監察院說明,放槍打車者並非本 省人,而是警備總部要擴大事件。」(《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第 231 頁13行)、「 三月九日,台灣旅滬六團體,晉京請願,提出五項要求: 一、⋯三、懲辦陳儀及軍政官僚負責人。⋯⋯⋯。另發表聲明,反對中央派兵鎮 壓。」(《台灣二月革命》第114頁第三行)、「據基隆要塞司令部報告,自 三月九日起展開掃蕩綏靖區之暴匪,先後在基隆市、金包里(今金山)、瑞芳、九份、金瓜石、四腳亭、淡水等地清剿,至十二日止,計當場槍斃匪徒二十餘人,而綏靖期間逮捕奸暴判處死刑者三人。惟據美國對華白皮書,三月十三日有學生一〇〇名被處死;十四十五日有多具屍體飄浮基隆港內,估計約有三〇〇人慘遭虐殺。另據臺灣旅京滬七團體報告指出,三月八日至十六日,基 隆遭屠殺約二千餘人。」(《基隆雨港二二八》第四頁第2行)、「旅滬臺灣人六團體於四月十日招待內外記者,抗議陳儀撕毀實施民主行政改革,⋯⋯⋯。並報告在三月八日至十八日的十天內,虐殺無辜的指導者與良民不下一萬人,加上輕重傷者,受害人在三萬以上自不待言。」(《二二八民變 台灣與蔣介石》第124頁第七行)綜合上述可知,當時旅居大陸的二十多個台灣同鄉團體雖然離開家鄉很遠,但 是對228暴動事件相當關心,而且介入既深又廣,確實令人嘆為觀止。(詳請 參閱本書第575頁至第578 頁[伍、228暴動與台灣同鄉會關係〕)
◆〈三月四日,旅滬台灣同鄉會、上海台灣同學會等六個團體組織「台灣二二 八慘案聯合後援會」,向南京政府要求撤(徹)查真相,並決議下記幾點: ⋯。〉(《台灣二月革命》第113頁第一行)
◆〈三月六日,旅平台灣同鄉會召開聯席會議,議決:通電南京政府,要求調 查真相,查辦陳儀,並發表告同胞書。另方面,北大台籍學生,在校內發行壁 報,向全體同學報告台灣慘案真相。〉(《台灣二月革命》第113頁第一〇 行)
◆〈父親告訴我,張邦傑三月六日下午兩點從上海打電話來到迪化街的巫世傳 處,要人傳話給父親,說蔣介石已經派兵從上海出發,三月八日將抵達基隆, 叫大家要有所準備。⋯⋯父親一聽此訊,知道事態嚴重,叫我趕緊解散忠義服務 隊,叫學生回家,否則危險。⋯⋯父親並交代,要把學生隊的名册燒了。〉 (《臺北都會二二八》第八八頁第14行)
◆〈在上海,由旅滬台灣同鄉會召集5個其他台灣同鄉團體,組織「二二八事 件上海聯合會」,於晚間招待記者,報告事件真相。並決定6日派代表去南京 請願,要求蔣介石勿派兵鎮壓。〉(《1947台灣二二八革命》第175頁第20 行)
◆〈8日晚間10時以後,業已抵達基隆增援的兩營憲兵出發駛向臺北馳援,閩 臺監察使楊亮功也在運兵卡車上,行經汐止時卻遭人埋伏在兩邊山上放槍襲 擊,致監察使署劉姓職員受傷。楊亮功本身認為「這件事始終是一疑問」,因 為在出發前楊亮功已透過黃朝琴關照有關民眾勿對前來調查事件的楊氏有所舉 動;而事後京滬地區臺籍人士也前往監察院說明,放槍打車者並非本省人,而 是警備總部要擴大事件。〉(《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第231頁13 行)
◆〈三月八日中午,我到中山堂探察情形,遇見李仁貴、吳春霖、鄧進益、張 晴川和王添灯,他們正在那裏吃飯。王添灯說,你父親說有來自上海的電話, 消息確實嗎?我說:確實。不是普通人的風聲,是張邦傑的傳說。我再次轉達 父親的意思,說:「我們還是先跑路比較好。」李仁貴聽我的話當天下午就躲 到助產士那裏去。吳春霖躲了,張晴川躲了。黃朝生也躲了,但阿兵哥去他家 45 46 逮捕未遂,放話出來,說如果黃朝生不出來就捕,要捉他的家人充數。黃朝生 不得不出來就捕。〉(《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九二頁第14行)
◆〈 業已抵達基隆的兩營憲兵,於八日晚間十時出發駛向臺北馳援,閩臺監察 使楊亮功也在運兵卡車上,行經汐止時卻遭人埋伏在兩邊山上放槍偷襲,致監 察使署劉姓職員受傷。開槍者究竟何人?楊亮功認為「這件事始終是一疑問」,京滬地區臺灣同鄉也向監察院說明,開槍擊車者並非本省人,而是警備總部故意製造事端。〉(《重構二二八》第347頁第一O行)
◆〈 旅滬臺灣人六團體於四月十日招待內外記者,抗議陳儀撕毀實施民主行政 改革,強行恐怖政治而亂殺人民。並報告在三月八日至十八日的十天內,虐殺 無辜的指導者與良民不下一萬人,加上輕重傷者,受害人在三萬以上自不待 言。〉(《二二八民變 台灣與蔣介石》第124頁第七行)
◆〈三月九日,台灣旅滬六團體,晉京請願,提出五項要求:一、⋯三、懲辦陳 儀及軍政官僚負責人。⋯。另發表聲明,反對中央派兵鎮壓。〉(《台灣二月革 命》第114頁第三行)
◆〈據基隆要塞司令部報告,自三月九日起展開掃蕩綏靖區之暴匪,先後在基 隆市、金包里(今金山)、瑞芳、九份、金瓜石、四腳亭、淡水等地清剿,至 十二日止,計當場槍斃匪徒二十餘人,而綏靖期間逮捕奸暴判處死刑者三人。 惟據美國對華白皮書,三月十三日有學生一〇〇名被處死;十四十五日有多具 屍體飄浮基隆港內,估計約有三〇〇人慘遭虐殺。另據臺灣旅京滬七團體報告 指出,三月八日至十六日,基隆遭屠殺約二千餘人。〉(《基隆雨港二二八》第四頁第2行)
◆〈旅滬臺灣人六團體於四月十日招待內外記者,抗議陳儀撕毀實施民主行政 改革,強行恐怖政治而亂殺人民。並報告在三月八日至十八日的十天內,虐殺 無辜的指導者與良民不下一萬人,加上輕重傷者,受害人在三萬以上自不待 言。〉(《二二八民變 台灣與蔣介石》第124頁第7行)
◆〈3月21日(國民黨六屆三中全會)主席會議排定了「CC派劉文島等55人 所提將陳儀撤職查辦之臨時動議案;並接受旅京臺灣同鄉會等團體之請願案, 要求陳儀應為臺灣二二八事件負全責,提請撤辦並釋放被拘民眾。劉文島等55 人的臨時 提案在同派系黃宇人等人的呼應堅持下決議通過。〉(《二二八事件 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第214頁第4行)
◆〈 旅滬臺灣人六團體於四月十日招待內外記者,抗議陳儀撕毀實施民主行政 改革,強行恐怖政治而亂殺人民。並報告在三月八日至十八日的十天內,虐殺 46 47 無辜的指導者與良民不下一萬人,加上輕重傷者,受害人在三萬以上自不待言。〉(《二二八民變台灣與蔣介石》第124頁第七行)
◆〈依據臺灣旅滬六團體1947年4月所作的〈有關臺灣事件報告書〉中指出, 從3月8日到16日半個月間,臺人被屠殺的情形,基隆地區僅次於高雄,約二 千餘人。來臺調查事件的監察委員何漢文則稱,據基隆要塞司令史宏熹向他所 作的報告,基隆大約死了一千人左右。〉(《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第272頁第5行)
◆〈對於柯遠芬為首的警備總部的種種策謀,臺灣旅滬六團體在事件後不久的 1947 年 4月所提出的〈關於臺灣事件報告書〉中就指出:「所謂三十二條請 求,所謂「奸黨煽動」,所謂「新華共和國」,所謂「某國領事接濟金錢,以及襲擊閩臺監察使楊亮功,攻擊臺灣銀行、基隆、高雄要塞等,現有種種跡象可以推斷,其非自官方偽造,即故意誇大其詞,以為對民眾推翻諾言實行屠殺之藉口,對中央加重事變之嚴重性,從而減輕其應負之責任。只要政府能將陳儀、柯遠芬及其他部屬調離臺灣,同時保證告發者生命之安全,多數臺灣人民 (包括在場目撃之外國人),均能出為作證。」〉(《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第234頁第6行)
◆〈在事件發生之前,國民政府主席蔣介石經由黨、政、軍、特等單位的報 告,已掌握臺灣訊息。事件發生之後,在中國上海、天津、南京等地的臺灣社 團,以及臺灣的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和民間人士都向中央呼籲不要派兵來 臺,並要求懲治陳儀,赦免參與民眾,但蔣介石聽信陳儀等報告,3月5日指 派整編第21師師長劉雨卿率兵赴臺鎮壓。3月6日,軍隊到達臺灣之後,立即 展開屠殺和清鄕的鎮壓工作。〉(《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第476頁第3行)
◆〈事件發生後,上海的臺灣人團體曾共同發表聲明,譴責陳儀政府的惡政, 這些臺灣人團體包括:「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上海分會」、「臺灣重建協會上海分會」、「閩臺建設協進會」、「旅滬臺灣同鄉會」、「上海革新協會」等,其中政建協會上海分會,似乎具有領導之意味。〉(《二二八事件責任歸 屬研究報告》第413頁第5行)
◆〈臺灣旅滬六團體所得的消息證實了上述情事,他們指「陳儀、周一鶚等指 使劉啓光、黃朝琴、李萬居出面脅迫國大代表、參政員等十七人,及省縣市參 議會、各保甲長聯名通電挽留陳儀…此種盜竊民意之技(伎)倆不値識者一 笑」,而「最近由臺來京之國大代表、立法委員黃國書,已向同鄉公開表示, 47 48 聯名通電一事非其本人之意思。近陳儀更派李萬居來滬,遊說旅外臺人,陰謀留陳儀運動」。〉(《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第215頁第3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