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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暴動瘡疤集》前言之一
2026/03/23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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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暴動瘡疤集》前言之一

 

民國36年2月28日至3月8日間,臺灣全省各地發生暴動,距今已78年。根 據內政部去(113)年底的人口統計資料,目前全國80歲以上的人口約有83萬 人,扣除金、馬地區以及暴動後從大陸各省來台者,當時參與暴動的現存者和 目擊者應該不會超過80萬人,而且其中有些已失記憶或健康因素而無法再接受 訪談。因此,在此特別要向之前從事口述歷史工作者,以及所有曾接受訪問的 長者,申致衷心的謝忱。因爲你們的奉獻和辛勞,大家才能將現有訪談紀錄加 以拼湊,並看到當年暴動的輪廓和全貌。 

 

 壹、執法過當𦘦禍,遊行抗議失控: 

二二八事件受難者廖進平的三子廖德雄,於民國83年7月19日接受訪問時 說,二月二十七日傍晚,「父親他們在延平北路二段三民書局後的臺灣政治建 設協會緊急集會,決定第二天要遊行抗議。當天晚上十一點多,父親回到家。 說,第二天遊行抗議之事,社團部分都已安排妥當,叫我明天帶學生隊參加。 上午十一點在長官公署東邊等候」(《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七九頁第5行), 另「當時警總參謀長在事件發生四十多年後所寫的〈臺灣二二八事變之真象〉 一文指出,在28上午他到辦公室上班不久後,臺灣省婦女會理事長謝娥即偕同 該會副理事長李緞前往警總求見,告知其所得到的消息,指有若干不滿分子昨 夜商議將於今天發起抗爭,希望柯氏嚴加防範。隨後糧食調濟委員會總幹事李 連春亦作同樣報告,經柯氏聯絡長官公署後得知署亦接獲此種情報」(《二二 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第225頁第一行),從上述二節可知228遊行活 動,確是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發起;另根據行政長官公署新聞室36年4日30 日編印之《臺灣暴動事件紀實》記述:「暴徒已衝至前門廣場,搶劫衛兵槍 枝,並開槍擊傷衛士一名,衛士至是不得不開槍還擊,以為彈壓,死傷各一, 並當場逮捕暴徒六人」(《臺灣暴動事件紀實》(第二頁第12行),由此可知 二二八事件是参加示威遊行的群眾情緒失控所致。 

 

 貳、擅入電臺廣播,煽惑擴散暴動:

從二月二十八日下午,廖德雄「看見王添燈帶著蔡子民(原名蔡慶榮,延平 學院教師,目前擔任中共臺灣自治聯盟主席,二二八事件後逃往中國)、潘 欽信、張玉榮(《人民報導》的採訪主任)也來了。王添灯並且進入電臺, 對外廣播」(《臺北都會二二八》第八一頁第5)、「三月三日上午(王添 灯)被推為代表面見陳儀,。下午處委會開會之後,向全臺廣播:『革命 先烈的血不會白流的』,說明改革的要求與決心。」(《王添灯紀念輯》第 11 12 14 頁第11行) 、「處理委員會今天活動,依然活潑,。晩上,王添燈向 全省民眾廣播:今日處委會的經過及向長官提出八項要求和政治改革案的情 形」(《台灣二月革命》第29頁第九行)和「王添灯於下午六時二十分,通過電臺廣播,說明此次民變的原因與經過,朗讀被拒絕的的四十二條文,請求島民的原諒。最後他總結道:『委員會的使命已終了。這次事件光靠處 理委員會來解決是不可能的,一切要靠全島民的團結如何而定。全省同胞 們,請繼續奮鬥吧!』」(《二二八民變 台灣與蔣介石》第98頁第八 行)、臺灣政治建設協會蔣渭川「四日當晚受青年楊文彬、蔣炳任之託,代播(臺灣青年)自治同盟成立消息及口號。六日又在電臺受託代播,呼籲青年出來服務,同時代為召集若櫻會、海友會號召臺籍退伍軍人於中山堂及太平國校集合。」(《重構二二八》第頁283第一行),以及學生聯盟主席郭琇琮「曾在新公園的臺灣廣播電台廣播,他用日語和臺語雙聲說,要科學救 臺灣,打破中國的封建制度,不要貪官汚吏的政府等等。並提到:「用革命的方式,才能推翻陳儀政府。」(《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一一七頁第11 行)等節,可知王添灯、蔣渭川、和郭琮琇等人,擅入當時新公園(已改名 為228和平紀念公園)的臺灣廣播電台廣播,是228暴動迅速擴散全省的主 要原因,尤其是「革命先烈的血不會白流的」、「委員會的使命已終了。這 次事件光靠處理委員會來解決是不可能的,一切要靠全島民的團結如何而定。全省同胞們,請繼續奮鬥吧!」和「用革命的方式,才能推翻陳儀政 府」等語,更具有煽惑群衆的莫大力道! 

 

 叄、戰後社會失序、經濟蕭條,軍國主義者才是禍首:

國父 孫中山推翻滿清,建立民國,但是軍閥割據,直到北伐成功才告統一。接 著八年抗戰,直到34年抗日勝利,台灣光復,始於35年制定並公布憲法,36 年12月25日才正式施行。可惜,抗戰勝利,還都南京不久,中共發動叛亂, 繼而退守台灣。換言之,民國肇造以來,大陸幾無一日安定,人民也一窮二 白;同樣的,台灣在日本50年高壓統治和軍國主義榨取下,復遭美國空軍嚴重 轟炸,光復後也是一片廢墟。當時因肥料闕如,稻米減產,加上資金不足,技 術短缺,工廠未能立即修復,十數萬臺籍日本軍伕又陸續返鄉,失業人口暴 增,並帶來通貨膨脹,人民生活更加痛苦。戰後爆發經濟敗壞的症狀,禍首自 是發動侵略戰爭的日本軍國主義者。但是,多數臺灣同胞不知不察,只怪罪官 員貪污舞弊和軍人紀律敗壞,致使有心人藉機煽風點火,引發一場暴動。 其實,台灣光復後「物價飛騰,一日三市。官商勾結,米糧大量流往中國大 陸,米糖之鄕的臺灣竟然閙到米糖缺貨」,除了前述肥料闕如,稻米減產,造 成米糧漲價外,「官商勾結,米糧大量流往中國大陸」固然是原因之一,但是商人囤積,哄抬價格,也是重大因素。此外,走私猖獗,從檢察官王育霖「到新竹港的船頭行捉走私,把涉案七、八個人全都關起來。有人送好多錢到我家,拜託王育霖通融、手下留情」[註1],以及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林麗鏘走 私,「買了一噸米約三百包,裝滿一船運到琉球。沒多久,不知道為什麼,人 跑回來,米卻丟在那邊」[註2],就可以知道當時走私猖獗和嚴重的情形。綜觀上述各情,便可知道光復之初,不僅經濟蕭條,人民生活困難,甚至道德崩潰、法紀廢弛,社會也已完全失序。

[註1]:〈戰後,臺灣物價飛騰,一日三市。官商勾結,米糧大量流往中國大陸,米糖之鄕的臺灣竟然閙到米糖缺貨。官吏公然貪污,百姓生活困苦。為了追查走私,王育霖到新竹港口的船頭行捉走私,把涉案的七、八個人全都關起來。有人送好多錢來我家,拜託王育霖通融,手下留情。結果王育霖對他們大吼,說:「把錢拿回去,否則我統統扔出去。」。我告訴王育霖說,你不收,要還人家,也好好的講,別這樣吼。王育霖很生氣的說,那些人是託他的小學同學柯賢來的,所以才見他,根本不知道是上門來行賄的。〉(《臺北南 港二二八第一三九頁第2行) 

 

[註2]:〈寒假時,麗鏘又跟我說,他想運米到琉球賣,賺些錢,不用一直跟我伸手要錢。於是,我先生拿了二十萬元給他,買了一噸米約三百包,裝滿一船運到琉球,沒多久,不知道為什麼,人跑回來,米卻丟在那邊。〉(《臺北都 會二二八》第一四三頁第5行) 

 

 䦉、貪污舞弊是誇大醜化:

台灣著名文學作家吳濁流的大作《無花果》和《台灣連翹》,是最早述及228 事件的兩本書籍,內容全是吳氏個人的「主觀」看法,並非完全事實,但是一 直以來被視為是記述二二八事件的經典之作,常被引述並據以詆毀陳儀政府官 員「貪污腐化」和軍人「紀律敗壞」。 其實,貪婪是人性通病,古今中外皆然。有人認為36年228暴動是「官逼民反」,並說官員「貪污腐化」和軍人「纪律敗壞」是主因。其實,當時官員貪 污腐化,以專賣局長任維鈞、貿易局長于百溪、臺北市專賣分局長李卓芝和台 北縣長陸桂祥等人涉及貪污,以及警備總司令部參謀長柯遠芬「在事件中趁機 敲詐勒索、上下其手」等案,傳聞最廣,也最為轟動,但事後都以證據不足未起訴或停職改調結案,比起現代的「海角七億」、「土地開發弊案收賄」,以及「違背土地容積獎勵,受賄並圖利廠商」等,都只是小巫見大巫。至指公務人員「缺乏法律觀念」、「沒有衛生習慣」、「貪污腐化」、「自私 自利」、「排斥台灣人」等,皆因政權青黃不接、時局紛亂,或有人混水摸 魚,但是多數都是道聽塗說,甚至惡意中傷或渲染。當時公教人員和軍人大多隻身來台,指控他們「牽親引戚」,不僅言過其實,更多是「張冠李戴」,甚至「以訛傳訛」。當時台中地方法院院長饒維岳(苗栗竹南人),其「近戚遠親二十餘人,皆在該法院任職,占全院職員五十人之半數以上」,以及高雄工 業專科學校校長劉某,「以親族充數,目不識丁岳父充任教員」,都是「牽親引戚」的真實例證。 228暴動發生的因果,不論是政府官員「貪污舞弊」或軍人「紀律敗壞」,乃至於臺灣地痞流氓為非作歹、士紳平民霸佔日產、從事走私或行賄,甚至於緝菸事件發生後,憤而「武裝抗爭」,「毆打無辜外省同胞」、「侵佔政府機關倉庫」、「攻擊軍事基地要塞」,以及「搶奪軍警槍械彈藥」等,都是不法的行為,也都是因「法治教育」不足,並對「民主」欠缺了解與認識所致。政府 播遷來臺至今已七十又六年,在臺同胞何其有幸享受自由、民主和富裕的生 活,並經歷三度政黨輪替,政權都能順利轉移,期間雖曾發生「中壢事件」、 「高雄美麗島事件」和「太陽花事件」(包括霸佔立法院和侵入行政院)等不法的情事,所幸最後都能冷却平息。因此,至盼所有愛好自由並追求民主的同胞兄弟姊妹,務必隨時惕勵自己,確實養成「守法習慣」,切勿重蹈「228暴動」覆轍,並進而洗刷台灣是「貪婪之島」、「行人地獄」和「詐騙王國」等惡名。 綜觀上述,縱說官員「貪污腐化」、軍人「紀律敗壞」,導致「官逼民反」, 但是在日本統治50年下,自詡「已養成奉公守法的習性」、「做人處事攏是規規矩矩」的臺灣同胞,在光復僅只一年四個月後,竟渾然忘卻「守法」的習性,不僅有地痞流氓看霸王戲、白吃白喝,欺壓日僑並魚肉鄉民,更有不少地方士紳霸佔日產,著名的文學家吳濁流曾坦承「接收」過二間日產房屋(《無花果》第171頁第8行和第187頁第9行),他的學生余君也「接收」一間店舖(《無花果》第182頁第八行);台南縣參議員吳新榮則「對五藤郡守接收 國民道場的財產」(《二二八事件回憶集》第042頁第一一行);三民主義青 年團嘉義分團主任陳復志「接收房子(當)公家用」,「其中一棟是(國大代表)劉傳來占的」(《嘉義驛前二二八》第二四頁第1行);花蓮縣議長張七郎涉嫌「說他侵佔政府財產」(《花蓮鳳林二二八》第二六二頁第15行)。又 台北市一些人強佔日產房子後再向政府租用者,則「要求以適當的價格賣與或長期租與現住用戶」,不得出售,並於2月27日發動遊行示威抗議」(《二二 八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第193頁第9行)。由此可知當時「劫收」日產者比比 皆是並非只是外省人的專利,以及日產接收的困難與混亂。 放眼今日政壇,「安插自己人在公家機關任職而圖謀私利」,「上公家機關辦事要送紅包」等弊案,仍然連緜不絕,每年都有數百人,甚至上千人涉案,從法務部廉政署歷年公布的涉貪案件統計資料,便可印證不偽,進而了解貪婪是 千古難絕的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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