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次寫了小S之後(舊文:我看小S--已婚女藝人的事業),引來一堆奇怪甚至有些帶有惡意的回應後,照理說,我實在不該再寫一篇有關小S家的文章了,然而,最近新聞炒得沸沸揚揚,我好些個女友,在閒聊時,都有些意見,我這人天生雞婆,所以也有些話要說了。
不過,我可先說在前面,遇有惡意回應,馬上刪除,免得玷污了我家訪客和我的眼睛,我這雙老花眼,可還想湊和著繼續用呢。
網路上評語不斷,有人故意把大S改成大$,諷刺她為錢下嫁,其實,女明星嫁入豪門,一直以來都是社會好奇關注的焦點。憑心而論,女明星的社交圈子,本來就是豪門子弟有錢少爺居多,我還真難想像女明星下嫁月入五萬的小職員,以此來批評大S見錢眼開,其實也未必全然正確。
也有人對小開之前明明就有另一名明星女友,還劈腿大S,感到忿忿不平,認為大S做了小三,甚至還傳出小開早就離過婚,生有一女還家暴。其實,到底有沒有劈腿?有沒有離過婚?干我們這些尋常百姓什麼事?我需要知道小開劈不劈腿嗎?我家老爺沒有劈腿,才應該是我關切的重點吧。
我比較好奇的是,二十天訂終身究竟應不應該?未來可不可靠?說來說去,在於大家相不相信一見鍾情訂終身。顯然,很多人都不相信,可以在二十天就決定婚姻大事。
也許良人就出現在眼前,人生苦短,何不好好把握當下?但是,沒有人知道未來會變成如何?
如果我當初決定嫁給老爺時,會知道後半輩子,都得做牛做馬當台佣,我想我當時應該不敢下嫁了。
正因為未來有太多的不確定因素,所以,只能在無知的情況下,就當時的客觀條件,做出最好的決定。
所以,問題應該在究竟相戀多久才適合訂下終身呢?二十天的濃情蜜意熱度,究竟比不比得上兩年甚至更久的感情長度呢?
婚姻不是兒戲,一見鍾情有可能,但是就此訂下終身,我總覺得還是太冒險了。畢竟,太多人結婚多年後,仍然宣告離婚,而離婚原因終結就是兩人無法再共同生活,所以,婚姻到了某個階段,無關長度和熱度,應該和彼此的忠誠度比較有關吧。
也因為如此,大家才會覺得,了解不深,如何要求對方對彼此的過去,包括種種不堪,都能全盤接受呢?
我自己天生膽小,絕對做不出來這種冒險犯難的大事,只能說訝異於大S的勇敢。但是,老媽子我實在不能忍受媒體一天到晚鋪天蓋地的報導,連網路上網民各種冷言冷語都報導出來。
我真慶幸,自己年輕時,一天到晚在西門町壓馬路,走過來走過去,就是沒有星探要發掘我,現在才沒有狗仔來緊迫盯人,如今才可以和一堆網民一樣百般無聊,在網路上說話給自己聽,哎,真是萬幸啊!
- 31樓. 拜占庭雲雀2010/12/24 08:20民眾的權利也有上限~~
哈哈,其實我也是這樣想,她又不是我們的親人,要嫁有錢人或沒錢人,窮了也不會跟我們要,多了也不會分我們花,其他人是在高興或生氣什麼?
她要嫁有錢人,就要付出某些侯們深似海的代價,她要閃電結婚,就要付出婚後才發現對方會不會打呼有沒有痔瘡以前哥兒們評價如何之類的瑣事。她的選擇她都得負責的,都沒有必要迎合大家啊。
所以我常常覺得台灣的民眾跟媒體真的很盲目又很沒意思,老是找這種"絕對安全"(就是一定有話題又一定不會被告也不必出生入死去採訪)的新聞來炒作。
妳說得很有道理
跟著一些沒有意義的新聞打轉
一點意思都沒有
上次看到一個新聞
寇乃馨討論婚後房事
快暈倒了
這種私事拿出來講
一來記者很無聊
二來受訪者故意炒作新聞
blue phoenix單飛的雙人旅行 於 2010/12/24 22:30回覆 - 30樓. 我盡量,但我不是電池。2010/12/08 19:14不是一般人作得到唷
大S很有勇氣!
若我不為自己著想,誰會為我著想?若我只為自己著想,我算什麼?若非此刻,更待何時? --Schopenhauer's Porcupines
- 29樓. 新天新地2010/12/02 22:53小民
是啊! 做個小民最好啦! 無事一身輕! - 28樓. 七星連環 白露 中元節2010/11/18 10:30戲如人生 人生如戲
她入戲太深 猶未醒來吧. - 27樓. Gary Y. C. LIN2010/11/14 01:14如果
野蠻女長大後,突然要閃電訂婚,
妳一定會哭得稀哩嘩啦~~~
Gary Y.C. LIN ^_^ - 26樓. 大海(穿新衣)2010/11/13 02:03婚姻當兒戲
婚姻當兒戲, 前十名:
(10)Julia Roberts and Lyle Lovett
Married for 21 Months
(9)Charlie Sheen and Donna Peele
Married for 14 Months
(8)Jennifer Lopez and Cris Judd
Married for 7 Months
(7)Pamela Anderson and Kid Rock
Married for 5 Months
(6)Renee Zellweger and Kenny Chesney
Married for 4 Months
(5)Nicolas Cage and Lisa Marie Presley
Married for 4 Months
(4)Drew Barrymore and Jeremy Thomas
Married for 6 Weeks
(3)Carmen Electra and Dennis Rodman
Married for 9 Days
(2)Dennis Hopper and Michelle Phillips
Married for 8 Days
(1)Britney Spears and Jason Alexander
Married for 55 Hours
- 25樓. 郁勝2010/11/12 01:19閃電不好玩!
幾十年後還有可能鬧頭疼的! - 24樓. 溫哥華 千里傳音2010/11/11 10:44綜藝節目要對台灣 沉淪負絕大責任
當然,前提是台灣沉淪,如果您認為台灣道德沉淪不存在,那綜藝節目或談話節目繼續風行。說話無厘頭之外,粗鄙下流...
如此愚民政策,經由電視黑盒子控制思想...
不開電視的人,視野較開闊。
回到正題,要是我,手段夠.. 不到 兩天,手到擒來,哪需 20 來天?
機會敲門了,豈可讓煮熟鴨子飛了?別怪她,
Victor
[溫哥華 千里傳音]
[AVの館:電老大] - 23樓. 肇2010/11/07 00:06閃電也不容易
有機緣遇到電光石火的愛情
還得要有勇氣這樣作
也不是每個人都遇得上
就當這是生命中一個大驚喜吧!
- 22樓. 張爺2010/11/06 14:28也談「劈腿」
其實「劈腿」一詞變成「腳踏兩條船」的同義詞正是大小S的傑作,當年他們出道未久,共同主持一個電視節目,無厘頭風格的胡說八道貫串全場,於是他們對「劈腿」的這種用法就不脛而走,人云亦云。
實際上武術裡的「劈腿」和「腳踏兩條船」動作差距很大,在譚腿中稱為「劈腿」,在跆拳道稱作「下劈」的動作實際上是這樣↓
腳像菜刀一樣利用身體重量由上往下「劈」(壓)的攻擊動作。
大小S指的動作實際上叫作「橫叉」↓
這種拉筋動作才像「腳踏兩條船」。
無論是劈腿還是橫叉都是高度技巧,上頭的叔叔有練過,善男信女們千萬不要學,亂練的人「鼠蹊部」
會受傷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