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稅貢獻各異 怎能普發一萬? (自由時報)
2025/02/14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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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魏世昌
根據財政部公布,去年政府稅收超徵五二八三億,創歷史新高。正在承受罷免巨大壓力的國民黨立院黨團,於是宣稱新會期將啟動「還錢於民二.○版」,要求政府發給全民每人一萬元「現鈔」,財政部則回應,希望有多的稅收可以優先還債,不宜拿來普發現金。
財政部的堅持是對的,筆者也不贊成普發現金。所謂稅收「超徵」的真實意義,其實是徵得的稅收比財政部原先預估值高,如此而已,並不代表有「財政盈餘」或是國家有不當得利,更不是指超出「應該徵收」的稅而無謂增稅。
倘若依國民黨的餿主意,每人發一萬元,總經費恐超過兩千億,對國家財政不利。老實說,我國財政狀況迄今依舊是負債累累、入不敷出,政府若將賦稅還給納稅人,表面看似還富於民,但一來每人繳稅貢獻度不同,要如何退才公平?二來這樣做也會破壞稅收基本功能。課稅本就是讓負擔能力越高的人,繳越多的稅,也就是所謂的「量能課稅」,現在卻要把稅款齊頭式分給每個人,豈不違背稅捐量能負擔的功能,而且也不公平。
我們應該思考,台灣在疫情期間多次發行公債籌措紓困、防疫所用的經費,公債因而大增,財政豈有寬裕到可以任意揮霍的地步?如今稍有多的稅收,就馬上拿來當散財童子,豈不是反而債留子孫?不要忘記,國庫的錢最終仍是屬於全體國民,如果浪擲亂發,惡果也是全國人民共同承擔。而且對亟待投入更多經費的其他政策(例如兵役制度的調整、勞健保基金的撥補),反而照顧不到,顯然只圖一時,而無全盤遠見,非國家之福。
事實上,藍白立委聯手修財政收支劃分法,對地方政府大增挹注。粗略統計,大概為地方政府增加三千七百多億元收入。就是因為這筆錢,導致中央在財劃法修法後,被刪除的總預算,不少真的「砍到肉」,欠缺業務費可用,而台電的虧損也無從解決,連國防預算都受影響。而原本這些問題,都可以在稅收超徵這筆錢上找到解方。
朝野是否可思考,共同推動一個特別條例,明確規範超徵稅收的用途。再來,是確實有必要使用但被刪除的預算,可從這筆經費中支用,避免影響國家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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