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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治療設限技巧與態度在親子管教的應用
2014/11/30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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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治療設限技巧與態度在親子管教的應用
by洪惠嘉心理師
一、前言
筆者長期從事社區諮商工作,第一線與民眾接觸過程中,發現已婚成人求助問題類型中,親子管教問題最多。其次,筆者長期在社區中推廣親職教育,經常被父母問到的問題也都與親子管教有相關。實務現場是如此,學術界對成人求助類型的統計,是否與筆者的感受一致,瀏覽相關求助類型統計,根據周玉真(2002)在彰化師範大學社區諮商中心的當事人問題類型之分析與研究和張虹雯、陳金燕(2005)在中部社區機構的研究,兩份報告都發現求助當事人的問題普遍聚焦在「家庭、婚姻」問題;台灣線上助人機構(100年),「張老師」基金會2004~2008年求助問題趨勢分析(張德聰、謝昀融,2009)和國際生命線總會(2012)求助人統計資料分析,均顯示「家庭、婚姻」議題是求助者最關心的問題。綜上所述,家庭內所發生的問題是民眾求助最大議題,而親子管教應是家庭議題中最棘手的問題。
親子管教過程中,負向語言被使用的機會高,許多家長坦承一時被孩子惹惱,才說出傷害人的話,但事後又很後悔。筆者與兒童進行心理諮商時也發現,這些負向語言讓兒童覺得自己很糟糕。哈佛大學所屬附設醫院McLean中精神病學副教授Martin Teicher的研究指出,父母的辱罵、貶損和威脅等負向語言會損害大腦神經迴路,導致憂鬱等傾向,甚至產生言語障礙(引自Dougherty,2009)。綜合筆者的實務經驗與學術界的研究結果,確定負向言語的懲戒效果,所帶來的負向結果多過於正向結果。其次,筆者在與父母會談時,發現親子的衝突與界線不清有關。兒童處於他律期,適當的規範能協助他知道父母的界線,並內化規範,進而達到自律的程度。
「親子遊戲治療」是當前最常被選擇以處理親子關係的治療處遇模式之一。設限是兒童遊戲治療很重要的技巧,它在遊戲治療室能發揮許多功能,若是由父母在生活中對孩子設限,可以保護兒童、父母、家裡的器材或玩具、限制社會無法接受的行為和幫助兒童學習自我控制(王孟心、王世芬,2008)。設限的語言能描述孩子內在感受,並給予替代方案,能顧及孩子的自尊心。總而言之,遊戲治療中的「設限」技巧,可以幫助父母更心平氣和的處理孩子違規行為,不會讓孩子得到負向語言傷害,並學習到親子間清楚的界線。
二、界線的定義
界線是界定一個人的「所有權界線」,如果孩子知道父母的界線在哪裡,就知道可以預期父母能夠控制自己到什麼程度(吳蘇心美,2004)。設限會提醒孩子身處現實中,幫助他們了解有責任要履行,也提供他們安全感。設限既是一種約束也是一種保護,能為孩子確認身體及心理上的安全環境,同時,教導兒童自我控制及自我負責任的態度(王孟心、王世芬,2008)。鄭如安(2008)認為明確的界限是遊戲治療成效的重要因子,設限傳達給兒童接納、瞭解及責任,其目標不在制止行為,而是幫助兒童用更恰當的方式表達動機、欲望和需要。高淑真(1998)認為設限是遊戲單元很重要的一環,在限制的關係中,兒童才能感受到一致性及發展安全感。而且,許多研究顯示設限(limit –setting)可以獨立預測兒童的利社會行為(Cowan, Cowan, Schuiz, & Heming, 1994; MacDonald,1992)。
在兒童成長過程中,成為一個獨立自主的個體始終是一個重要任務。Erikson(1963)認為獨立自主的人能為自己做決定,不害怕在別人面前表現自己的觀點,即使別人可能反對他。因此,為完成獨立自主的發展,兒童必須學習思考與行為的獨立。一個界線清楚的孩子,有抉擇的能力、能負責任,對自己有清楚的認知,瞭解做決定的後果,亦能承受後果 (吳蘇心美,2004)。孩子發脾氣、鬧彆扭或違反父母的規定,全都在測試父母的「界線」與「決心」,若父母能堅守界線,並訓練孩子培養界線,孩子將會學到界線,變得更能自我控制、自我負責,發展出安全感,而完成獨立自主的任務。
三、設限的時機
遊戲治療中的設限與界線的概念相似,其在遊戲治療中是非常重要的技巧,兒童中心的遊戲治療創辦人Axline(1969)指出設限為治療歷程的要素,在設限之下兒童與治療師的關係獲得維繫,並學到負責任的態度。
設限在遊戲治療中普遍被使用,不同學派的遊療師對設限也有不同觀點。敘事治療學派的遊療師一開始就會讓孩子知道可以自己選玩具,當玩出他們的故事時,治療師可以把故事紀錄下來,遊戲結束時,要立即離開遊療室,玩具不可以被帶走。這些規則、界線、角色和責任是藉由遊療師與兒童溝通,才可以進入兒童的遊戲世界並幫助他(Cattanach,1999)。阿德勒學派的遊療師將設限擺在第一個階段,視為是建立平等關係的重要因素,設限的替代方案是由遊療師協助兒童一起想出來(Kottman, 2011)。親子遊戲治療將設限視為是重要的技巧,謹慎的運用它,尤其在維持整個遊戲治療的完整性與安全扮演非常重要角色。當兒童在破壞昂貴的玩具、玩對自己或父母有潛在危險的遊戲時,父母應學習以堅定的口吻設限。他們認為兒童在一些限制下被給予很多自由,卻無法發揮自控以超越禁止的行為時,父母應立即停止遊戲治療,以建立安全和父母權威(Fleet, 2011)。兒童中心的遊療師認為只有在兒童的行為傷及自己與治療師、行為已經破壞遊戲治療的歷程、遊戲治療室的設施或玩具、帶走遊戲治療室的玩具、發生不尊重的行為和展現不適當的情緒時才給予設限,在遊戲一開始就給予兒童一系列禁止的事項,會使兒童不被鼓勵盡情投入探索(Sweeney & Landreth, 2011)。高淑真(1998)所提出的設限時機,兒童不能以任何方式傷害或攻擊輔導老師的身體、不能擅自離開遊戲單元、不能故意破壞遊戲室中的玩具和遊戲單元進行前先與兒童預告時間,時間到了即結束。Nash與Grueney指出三種需要設限的情況,1.兒童以任何方式傷害或攻擊父母的身體;2.兒童擅自離開遊戲單元;3.兒童以尖銳物品破壞不倒翁拳擊袋(引自高淑真,1998)。Schaefer(2011)表示設限不應該一開始就對兒童說,有需要時才說。因此,一開始是對兒童說「你可以用任何你喜歡的方式在這裡玩,若有事情不允許在遊療室做,我會告訴你」。除非出現兒童有傷害自己或遊療師,以及遊療室的設施或材料遭到破壞等兩種狀況,才需設限,設限是越少越好。鄭如安(2008)指出設限的時機會因兒童的人格特質、背景和不適應的行為內容會有不同,可是當兒童的行為傷害自己與輔導老師,以及故意破壞設備、玩具時一定要設限。黃慧涵(2005)認為若要對邊緣兒童做遊戲的設限應優先出現在下列三種情境:當他們發生很強的攻擊行為、想拿走玩具和不想離開遊戲室。
綜合上述不同遊療師對設限的時機和設限的情境,針對設限的時機,大約分成兩派,一派主張一開始就設限(Cattanach,1999;Kottman, 2011);另一派則主張設限應該越少越好,只有在某些時候才設限(黃慧涵,2005;高淑真,1998;鄭如安,2008;Fleet, 2011; Sweeney & Landreth, 2011;Nash & Schaefer, 2011)。整理上述應設限的情境,破壞玩具或遊戲治療室的設施(高淑真,1998;鄭如安,2008;Fleet, 2011;Sweeney & Landreth, 2011;Nash & Schaefer, 2011)、帶走玩具(黃慧涵, 2005;Cattanach,1999;Sweeney & Landreth, 2011)、傷害自己或治療師(黃慧涵, 2005;高淑真,1998;鄭如安,2008;Fleet, 2011;Sweeney & Landreth, 2011;Nash & Schaefer, 2011)和破壞遊戲治療結構 (黃慧涵, 2005;高淑真,1998;Cattanach,1999)。父母與孩子間,所需設立的界線愈少愈好,但設定一些界線卻也非常重要。不得蓄意毀損玩具、弄髒家裡、及攻擊主要照顧者,種種現實生活上的限制,有助於親子關係建立,親子衝突減到最少,因此必要的限制應「預先」設定。
若要將遊戲治療中的設限運用在親子管教上,考量到父母非專業在拿捏設限的時機無法很精確,並考量到孩子年齡及人格成熟度不同,筆者建議對幼兒的設限一開始就給予,並盡量與幼兒園的規定一致;但對於十二歲以下六歲以上的兒童,設限可以更彈性,有些設限先給,例如:破壞家裡的玩具或攻擊父母等;有些設限則可以依據當時情境,由父母協助孩子一起構思出設限的替代方案。
四、設限的步驟
不同的遊療師在實施設限的時機不同,連實施的步驟亦有所不同。Ginott(1959)建議可以用四步驟,首先,協助兒童表達出在不適當行為下,他的情緒與期望;第二,清楚且堅定的陳述遊戲的設限;第三,嘗試指出不適當行為的可能替代方案;最後,確實執行設限。
阿德勒學派遊療師對於設限有特殊的技巧,採取四步驟,一開始以清楚但不批判的方式為兒童陳述遊戲治療的設限;接下來,反映兒童的情緒或猜測其行為背後的訊息;第三步驟,幫助兒童想出一個可被接受的替代方案;第四步驟,只有在兒童仍執意違反規定時才需要使用,遊療師持續進行設限並建立合乎邏輯且適當的後果(Kottman, 2011)。
Landreth (2002)提出一個A-C-T三步驟的設限,A(Acknowledge),指認兒童的感受、盼望和想法;C(Communication),要說出限制、理由、規定; T(Target),指出適當的替代行為或提供另外可行的途徑。
上述三種設限步驟方式,內容差不多,唯一不同的阿德勒學派的治療師會去猜測兒童行為背後的訊息,並與兒童一起想出替代方案。筆者認為設限技巧對於新手遊戲治療師在執行上有困難,更何況是父母,建議可以採用 A-C-T三步驟模式,但替代方案可以討論方式構思,透過讓孩子參與替代方案,增加孩子負責任的態度,而且覺得有被尊重。
五、父母運用設限的態度
設限是一種規範,父母前後一致的界限,提供給兒童很好的學習榜樣。它同時也是兒童內化社會所期待的規範的練習,藉由反覆不斷練習,變成有道德規範的小孩。然而,在執行設限時父母的態度很重要,茲將介紹父母所應秉持的態度:
(一)堅定溫和的口氣:父母對孩子設限一定會激起其情緒,容易陷入與孩子的權力戰爭,唯有父母能以堅定溫和的口氣進行設限,並表達對孩子的瞭解才不會使孩子的情緒惡化,並引導他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
(二)設限的執行要貫徹到底:設限可以保護孩子,避免孩子做出危險性和攻擊的行動,經由彼此尊重所發展出來的約束,往往比父母為主導的約束更可以使孩子有良好的態度。設限一旦達成共識,就應該堅持到底,父母的限制一致。高淑真(1998)認為設限後,不要跟孩子討價還價,嚴格執行既出的限制。孩子違反規定,其實具有潛在挑戰父母的心態,若父母沒有說到做到,日後將很難建立權威感,而且會面臨更多的設限挑戰。
(三)替代方案必須確實可行:尊重孩子的想法,允許孩子與父母一起討論替代方案,但必須確實可行。
六、設限應用在親子管教
綜合各遊戲治療師所提出的設限情境:破壞玩具或遊戲治療室的設施、帶走玩具、傷害自己或治療師和破壞遊戲治療結構,結合筆者在親職教育的實務經驗,轉化設限的情境為(一)不允許孩子破壞家裡面的東西;(二)不允許孩子傷害自己或父母;(三)允許孩子用他們喜歡的方式與父母相處,但必須遵守與父母約定的事項。運用A-C-T三步驟模式,但替代方案以討論方式構思,執行時保持口氣穩定親和設限貫徹到底的態度。茲將上述所提的三種情形以A-C-T模式模擬供父母參考:
1.不允許孩子破壞家裡面的東西
情境:孩子破壞窗戶
父母:「你很想拿積木丟房間的窗戶,窗戶不是給你丟的,你可以往地上或是牆上丟,或是用力敲黏土。」
孩子:(很生氣瞪著父母)。
父母:我不准你丟窗戶,所以你很生氣瞪著我。
孩子:可是我不想敲黏土。
父母:那你要不要想一想,我不允許你用積木丟窗戶,有沒有其他替代方案,做了之後會讓你好過一點。
2.不允許孩子傷害自己或父母
情境:孩子攻擊父母
孩子對父母的攻擊毫無價值,可能造成雙方嚴重的傷害,應該被制止,並將負向情緒導引到安全的地方。
父母:「你很想買那個玩具,但我不想買給你,因此,你一直踢我。」
孩子:(不放棄,繼續踢父母)
父母:我不是讓你踢的,若你還是很生氣,你可以選擇去踢那個娃娃,假裝 它是我。
3.允許孩子用他們喜歡的方式與父母相處,但必須遵守與父母約定的事項。
父母:已經超過晚上九點了,你還在偷吃糖果,對於你不遵守約定,我感到很生氣。
孩子:可是我很想吃。
父母:我們有約定好,要吃任何零食必須在晚上九點以前。你有沒有其他替代方案呢?
孩子:(依然沒有行動)
父母:既然你沒有替代方案,那就由我幫你決定,你可以選擇把這個糖果放到你的床邊,明天早上起床刷牙之後吃,或是去喝一點果汁或牛奶,之後刷牙睡覺你可以喝一點牛奶,然後再刷牙?若你堅持吃糖果,但你將會有一周不能吃糖果。
七、結語
家裡各式各樣的玩具或藝術媒材是孩子表達感受的媒介,讓孩子 運用家裡準備的宣洩材料所得到的解脫,會比他打碎家裡的窗戶或攻擊父母所獲得的解放大。當你已經反映孩子的情緒,也訂了清楚堅定的限制,並提供他替代方案,但他仍然不服從。高淑真 (1998)指出父母要找出抗拒的自然原因,保持控制並持續尊重孩子,反應不順從的合理後果,絕不容許暴力發生。若孩子拒絕選擇,父母可以代替他做決定,並確實執行後果。至於很多家長感覺很困擾的玩具收拾,阿德勒遊療師認為與兒童一起清潔遊療室,可以與兒童建立關係。藉由收拾遊療室的玩具或相關媒材,與兒童建立合作的伙伴關係,除了可強化彼此的正向關係,還可以培養兒童負責任的態度。 (Kottman, 2011)。總而言之,收玩具對孩子來說也是一種負責任的學習,孩子在收拾玩具中也能體會收玩具的辛苦,將此能力延伸到生活中,他的自我控制能力也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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