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文字不簡潔,這個我承認。但是,簡潔的好處可能是在可讀性,卻未必能使所表達的意義更明確,特別是要深究問題的時候。法律的文字常讓人讀不懂,那不是因為故意要讓人不懂,而恰是要讓意義明確,盡量減少模糊空間(只是一般人不理解他們所考慮的向度及其意義)。
最近詩人余光中在高雄中山大學對畢業生致詞,提醒大家「不要把英文習慣帶到中文」,一定要用「正宗中文」。他舉例,譬如吃素,犯不著說成「我是一位素食主義者」;獨子,不必贅語形容「他是父親唯一的兒子」。
我無意反對他的主張,而我也欣賞他的文筆,特別是他的詩。但是,有些地方我不盡同意。譬如,我不認為說「我是一位素食主義者」必然不妥,可能要看使用時的語境。一則,我可能要凸顯「一位」的概念(因為可能另有對照的多位);或者,行文中我也曾提到「非素食主義者」,而在此欲做一對照。而且,「吃素」與「素食主義」的意思未必等同。關於「唯一的兒子」的說法,我的想法也類似。當然,在多數時候,這種敘述的確都嫌冗贅。
我以為,重要的是我們是否想要強調某個語意。當想要強調的時候,我們何妨使用較多的字彙。較多的字彙未必總是冗贅(文學筆法有時候故意用疊字,像李清照就很擅長用疊字)。
之前,我則是強調,有些我們以為多餘的敘述,未必真是多餘,而恰可使語意更清晰。
好比,我說概念意義,「概念意義」是否是重複的用字呢?既是概念,就當然有意義,又何必講「概念意義」,這不是重複嗎?
在我的討論脈絡裡,我不認為那是重複。簡單說,概念並不是只有「意義」這個向度(dimension),它可能包括一個詞彙或標籤,還可能有一組字句來解釋這個詞彙、標籤。而意義則是這個詞彙或這組字句所指涉的理解方式。而我的討論恰是想說,那個最後被指涉的理解方式,常是流變不居的狀態。
特別是在這個時候,「概念」與「意義」並不是完全重複的兩個詞。
在簡潔與意義明確(specific)之間,我偏重明確。很可能因此而失了簡潔的風格。我不會太在意這個「缺點」。我不覺得這是很重要的缺點。我反而覺得中國人傳統的文風,普遍太重簡潔,而失了語意的明確,造成文化發展上的一些限制。失多於得。孔子說話「言簡意賅」,影響了後世眾多中國人的知識態度。但是,我卻比較欣賞柏拉圖的態度。我認為柏拉圖討論知識的態度有益知識的進步。相對而言,孔子的態度可能失之太武斷,太過直觀,並且有太強的泛道德觀點。後世中國人的思維頗多類此。這種傾向雖然也有積極面,但是,長期來看,負面意義較多,應該被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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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joycelinlin愷悅2011/07/16 11:24試言
余先生不止一次提到這個,其實他的焦點是提醒不好寫翻譯式中文,讓人讀得很累,很費神。而且余先生頗關注學子的作文,別寫成西式中文了。中文句子常是數個字詞一組一組排出句子,那一組一組總不雍長。我們英文讀多了,翻譯讀多了,不知不覺就寫出贅長句子,而且句中組字常長長像讀來讀去讀不斷,極不流暢。自己懂,別人累。(我也犯,到底中文好作品讀得不夠。) 記得從前很欣賞陳之藩先生《旅美小簡》的文字。余先生和徐志摩先生的一些散文文字也極精采很欣賞。都是富美感又易讀的中文,非常流暢。
這方面我有些連想。
余先生是文學人,散文新詩,固是直覺文字居多,境界美含蓄美甚至矇矓都可能在文學語言的味道裡,言簡意賅在會意之中,也是常態。
慕陶老師研究社會學,多用學術性語言,為清楚準確的理念闡明和分析,自然用句較長和層層叠叠。
想起林語堂先生比較中英文,說中文較善表達感性和藝術性,單音單字,同音同義字多,易對隅,他的字辭本就靈活變化非常,名詞代名詞動詞形容詞等等因字詞的位置不同可以忽這忽那,沒有嚴格規定。英文較善表達邏輯說理,他的句子結構本身就很邏輯條理分明的,結構有規定,有層次,學術性表達較明確。所以兩相翻譯起來,中英文底子都要極好,否則這樣風格不同的語文翻出來,不論何方翻何方都翻得僵硬,本國人讀得辛苦。余先生大概是就差勁的翻譯式中文/西式中文而說的吧。
想這句: "'棄我去者今日之日不可留,亂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煩憂。" 李白詩仙,半醉成詩,"今日之日",讓人讀得也有累,但是叠句和音聲之美,加上不拘格,語露真情,讀得人回味無窮啊。這靈活和立得着,只李白有。
想這句:"揮一揮手,不帶走一片雲彩",不就是意:"別了,我瀟洒而去。" 後者夠明確,卻大不及前者的輕靈美感和音聲啊。這迷人,只徐志摩有。中文文學文字之美,只能靜心"意會",這"意會",就是不言的,心的直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