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地方特考三等
基因改造食品早已在臺灣市面上泛濫成災(如豆類製品 95%以基因改造黃豆為原料),飲食非基因改造食物為大勢所趨,請以臺北市政府致函教育局通令全市國民中小學營養午餐所有飲食禁用基因改造原料製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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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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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00年00月00日
發文字號:○○○字第00000000000號
速別:普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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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主旨:為維護學生健康,請通令本市各國民中小學,凡學校供應之營養午餐,所有飲食禁用基因改造原料製品,請照辦。
說明:據查台灣每年從國外進口逾200萬噸基因改造之黃豆,雖多數作為飼料用,但亦有部分作成豆漿及其他加工品。由於基因改造食品早已在市面上泛濫成災,其中95%豆類製品係以基因改造黃豆為原料;再以,現行法規不夠明確,各項檢查亦未盡澈底,致有諸多基因改造製品,淪為學校營養午餐主食,對正值發育期之學童,恐有為害健康之虞。茲為捍衛校園食品安全,立法院業已修訂「學校衛生法」,明文禁止使用含基因改造生鮮食材及其初級加工品,請貴局督促各校確實遵守規定。
辦法:
一、請要求各校成立「學校午餐輔導會」,由學校教師及行政人員組成,並請貴局得指派所聘之營養師共同參與,負責規範、輔導、考核及獎懲學校辦理之營養午餐相關業務。
二、請規定各校建立餐飲衛生自主管理機制,落實自行檢查管理,除加強餐廳、廚房及消費合作社之衛生管理外,並應將營養午餐有無使用基因改造之製品,列為檢查重點。
三、貴局得自明(106)年度起編列預算,凡學校營養午餐之食材,採用中央農業主管機關認證之在地優良農業產品,得予以輔助所增加之經費。
正本: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副本:
市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