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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與私法區分
2015/05/05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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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與私法區分

自羅馬法以來,即將法律分為公法(public law/öffentliches)與私法(private law Privatrecht),在發展上,較重要的區分準據學說有:利益說、主體說、權利說(隸屬說、從屬說)、新主體說。
區別依據
公法
私法
縱橫關係為準
規範縱的關係,即上下垂直之法律關係之法律體系。
規範橫的關係,即水平線上左右之生活關係之法律體系。
國家與個人關係為準
規範國家與個人關係之法律
規範私人相互關係之法律
損害賠償之依據
主要依據國家賠償法
以相關之私法規定為依據
強制執行方面
依行政執行法
依強制執行法
性質不同
有強烈公共利益與公共需求性
不具公共利益或公共需求性質
舉例
憲法、行政法、刑法等
民法、商事法等
全站分類:興趣嗜好 其他
自訂分類:行政法
上一則: 論述憲法與行政法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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