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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媳婦命案與公媳關係?
2026/08/05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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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臺灣新聞媒體相關報導,新北市中和區於今年726日晚間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公公殺媳案」。66歲的張姓公公在公寓樓梯間,持水果刀與生魚片刀狂砍34歲張姓媳婦數十刀致死,甚至涉嫌毀損遺體,目前已被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依殺人及毀損屍體等罪嫌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對此,精神科醫師沈正男表示,過去很少有人用社會學的角度看公公與媳婦之間的關係。

這番論調有無經過國內外學術搜尋引擎或相關網站的實證,我不確定,不過,公媳間之關係的社會學探討若真的比婆媳關係來得少,考量社會學本身的性質,有可能是因為至少在華人文化圈當中,婆媳關係之中的敵對、衝突、緊張、糾紛、競爭或疑問,比起公媳之間來得常見,就好像岳父與女婿間的關係,媒體也是著墨得比岳母與女婿之間的關係來得多。

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婆婆與媳婦、岳父與女婿,兩造都有著共同的親密關係異性對象,儘管因屬於不同的社會角色而有著不同的關係形式,但相同性別的人,若有共同具深厚感情的異性,則這兩人彼此之間的衝突、敵對、緊張、糾紛、競爭或疑問,多少都會有,不可能都完全沒有,君不見臺灣本土電視劇,媳婦進門往往都是婆婆對其「面試」,而女婿進門往往都是岳父對其「面試」嗎?

至於公公與媳婦、岳母與女婿之間的關係,可能主要就是發生不倫戀情才會被新聞報導或電影、電視劇、網路短片著墨,像近日的中和媳婦命案,就有在傳公公單戀媳婦。

這起中和媳婦命案,被害人在夫家裡面的關係與互動,主要是從目前臺灣新聞媒體的相關報導看,被害人閨蜜與親友在網路上憤怒揭發,被害人過去身兼兩職辛苦養家,但丈夫長期在台中外遇,甚至連每月5,000元的育兒費都不願支付。被害人正準備與丈夫協議離婚,丈夫被網民起底在知名品牌健身房任職。死者只要因工作晚歸,公婆就會惡言羞辱,質疑她「外面有男人」。

另外是被害人的弟弟悲痛控訴,公公生前曾對被害人說過騷擾言語,懷疑公公是對媳婦存有不尋常的畸戀愛慕情愫,因求愛不成且媳婦欲搬離、離婚才動了殺機。此外,案發時婆婆態度異常冷靜,家屬強烈質疑此案為公婆共謀的預謀犯罪。

另外本案公公殺害媳婦的原因,歸納目前臺灣新聞媒體的相關報導,首先是長期金錢糾紛,被害者友人與家屬指控,公公因工作不穩定且與兒子關係不睦,長期頻繁向媳婦借錢(每次3,0005,000元不等),雙方因而屢次因為金錢觀念爆發爭執。

第二是長期管教衝突,公公平時會幫忙照顧3歲的孫女,但兩人在小孩的教養方式及生活習慣上存有嚴重分歧。案發當晚,被害人前往公婆家準備接回女兒時,雙方再次為此發生激烈口角。

第三是言語暴力與騷擾,被害人生前曾多次向娘家與朋友抱怨和公公相處不睦,公公不僅常對其言語暴力,甚至曾對被害人說出令她不舒服的騷擾言語,讓家屬強烈懷疑公公對做為媳婦的被害人,存有不當的單方面愛慕與控制欲。

第四是婚姻危機的猜忌,被害人與丈夫原本就因男方疑似外遇而正協議離婚,被害人先前已自行搬出未與公婆同住,公公對此心生不滿,甚至主觀懷疑是媳婦有外遇,在多重猜忌與新仇舊恨交織下進而埋下殺機。

以上四大類中和媳婦命案的相關影響因素,又可再歸納為認知差異、權力關係這兩大類,本案媳婦與公公顯然處在不同的世代,自幼到大自然有著不同的社會化過程,接觸不同樣貌的家庭、學校、同儕、鄰里社區,進而對金錢、卑親屬教養上有不同的認知,而在卑親屬的教養這方面,被害人行使的社會角色是母親、嫌疑人行使的社會角色是祖父,一個是母女關係、另一個是祖孫關係,如此在教養上,也當然就會有認知差異。

另一方面,公媳關係的運作,也會受到較多屬於不同世代、不同社會化背景與過程的雙方,對於這類社會關係認知差異的程度影響,還有公公與媳婦各自政治、經濟、社會、文化資本的差異,以及媳婦能否給夫家添丁等(華人社會目前仍有重男輕女、男尊女卑的觀念),也會造成影響,倘若媳婦的娘家前述四種資本均相對雄厚,而媳婦又能為夫家添丁,則媳婦在夫家也就比較具有權力,因而喊水比較會結凍、講話會比較大聲。

我猜測,本案被害人的夫家可能有重男輕女、男尊女卑等對兩性平等發展不利的思想,另外也可能存在著為夫家添丁是媳婦這個社會角色的重要規範之類的觀念,而被害人目前看來是僅生女兒,這也許便導致可能重男輕女的夫家不滿,致使與夫家漸漸形成敵對或衝突關係;再者夫家也可能認為,媳婦就是要無條件順從公婆,於是被害人的公公,與被害人之間就可形成不對等的權力關係。

公公與媳婦之間的關係,也會受到公婆之間的夫妻關係、公婆與丈夫之間親子關係的影響而有不同,這起中和媳婦命案中的丈夫、婆婆,顯然與被害人也是衝突、對立之類的緊張關係,而被害人與娘家親戚間的關係看來不錯,但可能是因為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方面的資本沒有比夫家雄厚,因此對被害人夫家的影響力也就有限甚至微不足道,如此就會令被害人在夫家孤立無援,進而可能令公公在這公媳關係之中,相對會處在支配地位,以致埋下之後媳婦想脫離這段關係、公公極度不願意脫離,而遭到殺害的因子。

總之,公公與媳婦之間的關係,以華人或臺灣社會來說,我認為都不能獨立於婆媳、夫妻或夫家親子關係,乃至中和媳婦命案尚未看出有涉及的妯娌、連襟、姑嫂關係之外,彼此也可能存在交互作用,若其中一至數種家庭關係是長期的敵對關係,則最後就有可能會因為其中一人負面情緒爆發,而導致像這起中和媳婦命案一樣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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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路人H
2026/08/05 17:40
沒有關係。公公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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