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虎棲息地上使用除草劑 優良光電廠「友善生態」承諾跳票〉報導,苗栗縣通霄鎮「北勢窩光電場」位於石虎重要棲地,業者普登科技更多次因開發山坡地而遭保育團體指責,普登為洗刷罵名,公然保證落實友善生態措施,強調案場內禁用農藥除草,臺灣石虎保育協會近日卻發現普登違背承諾,使用除草劑導致場內雜草枯黃,在光天化日下違法背信,希望主管機關能深入調查、給大眾和野生動物們交代。
本案民國最早於108年(2019年)12月25日蓋的光電廠,其所在的地域,也就是北勢窩,經查範圍包含苗栗縣通霄鎮福龍里、福源里,再經查詢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國土規劃地理資訊圖臺】,北勢窩溪大約以東北-西南走向貫穿這兩里,其流域也廣布這兩里,當中除福源里南側北勢窩溪溪畔附近一帶之外,其餘地方均屬山坡地,土地開發利用受《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水土保持技術規範》限制。
除此之外,苗栗縣通霄鎮福龍里、福源里這兩里境內也有順向坡、岩屑崩滑等災害潛勢區的分布,還有依《地質法》第5條第1項、《地質敏感區劃定變更及廢止辦法》第2條第4款、第9條及第13條第1項規定劃定的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的分布。
並且,因為苗栗縣通霄鎮福龍里、福源里的東側有國道三號公路經過,所以也有部分地域屬於高速公路兩側禁建限建地區,土地使用受《公路法》、《公路兩側公私有建築物與廣告物禁建限建辦法》、《公路用地使用規則》的限制。
而最為基本的是,苗栗縣通霄鎮福龍里、福源里境內的土地,使用分區是由依《區域計畫法》劃定的山坡地保育區、一般農業區組成,而使用地類別則以農牧用地佔絕大多數,另還有少部分的林業用地、水利用地,均係《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定義的農業用地,此外還有一些殯葬用地、丙種建築用地的分布。
所以,苗栗縣通霄鎮福龍里、福源里境內的土地使用管制規定,至少包含《區域計畫法》、《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非都市土地容許使用執行要點》、《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執行要點》、《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等中央法令。
綜上所述,苗栗縣通霄鎮福龍里、福源里境內要搞太陽能發電場,業主必須符合《區域計畫法》、《水土保持法》規定,而若位於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的範圍,就須依《地質法》配合有關單位辦理地質調查,若在高速公路兩側禁建限建地區的範圍內,那就還須符合《公路法》、《公路用地使用規則》的規定,惟兩里境內並未有經正式劃定的野生動物保護區、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故可能除非有明確傷害到石虎等野生動物乃至使其往生,不然無法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裁罰其土地開發利用行為。
再說本案業主的除草劑使用爭議,依照《農藥管理法》第33條第3項、《農藥使用及農產品農藥殘留抽驗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除草劑的使用,具體來說是要符合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農藥資訊服務網】上頭,各種除草劑品項在「登記農藥查詢」系統所得使用範圍資料表的規定,有些品項、劑型的除草劑可用於「非耕作農地」,像是嘉磷塞異丙胺鹽溶液(SL) 41%、嘉磷塞三甲基硫鹽溶液 (SL) 13.1%或40.8%、嘉磷塞(胺鹽)水溶性粒劑(SG) 74.7%或嘉磷塞胺鹽溶液 (SL) 41(%)、固殺草溶液(SL)13.5%或18.02%等。
而其他常見的除草劑,像是草殺淨、滅必淨等,目前則未允許用在「非耕作農地」。
是以,若業者的太陽光電場在農業用地上,是會有農地違規使用的爭議,但若用依法可用於「非耕作農地」之品項或劑型的除草劑除草,則並未違反《農藥管理法》第33條第3項、《農藥使用及農產品農藥殘留抽驗辦法》第3條第1項的規定。
但若反過來,本案業者的太陽光電案場,所坐落之土地非屬農業用地之範疇,則是無農地違規使用的爭議,但若在上頭使用除草劑除草,則就會違反《農藥管理法》第33條第3項、《農藥使用及農產品農藥殘留抽驗辦法》第3條第1項的規定。
最後,近日巴威颱風來勢洶洶,而往後也許還會再有其他颱風生成並朝臺灣而來,而去年丹納絲颱風在臺灣中南部造成可觀的光電板毀壞災情,而北勢窩的山坡地範圍內,有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順向坡、岩屑崩滑等災害潛勢區的分布,故我想北勢窩山坡地之光電場的業主,或者同樣在臺灣山坡地整地、剷山、伐樹建太陽能板的光電業者,可能都還要留意颱風所會衍生的風災、水災、土石流或大規模崩塌災害等,對太陽能板的破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