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鑽孔灌農藥 台9線242棵芒果樹枯死〉報導提到,台九線花蓮縣玉里鎮三民段計畫拓寬,路旁四百多棵芒果樹去年遭人毒死二四二棵;檢方查出徐姓等三名男子疑不滿道路拓寬要遷就路樹而下毒,依毀損罪嫌提起公訴,花蓮地方法院判三人六月至四月不等徒刑,得易科罰金,另外還提到,部分農友認為芒果樹落果後腐爛成泥,機車騎士常因地面濕滑發生車禍,且路樹阻礙農機具下田,地方出現反對聲音。
綜合我在維基百科、農業知識入口網、農情報告資源網查到的資料,芒果樹的學名是Mangifera indica,也作檬果樹、杧果樹,是芒果屬的一種植物,果實為芒果,原產南亞東北部和中南半島,在梵語中叫作āmra,音譯為「菴羅」,性喜高溫、乾燥的天氣,營養生長期(根、莖、葉)最適合溫度為24-30℃,氣溫降到18℃以下時生長緩慢,10℃以下停止生長,生殖生長期(花、果)需較高溫度,以排水良好且含腐植質的砂質土壤最適宜,pH值5.5-7.5為佳。
後來芒果樹經過引種改良,已遍及世界多個國家地區,其中十大芒果產地,以產量排名如下:印度、墨西哥、巴基斯坦、泰國、中國大陸、印尼、菲律賓、海地、剛果、臺灣。而臺灣芒果產量超過1,000公噸的八個縣市,由多至少依序為:臺南、屏東、高雄、嘉義、臺東、雲林、彰化、南投。
而芒果樹其實也是臺灣行道樹最早的樹種,荷蘭統治臺灣的期間,便有在臺南種植芒果樹當成行道樹,除綠美化還兼具食用價值。臺灣在日治時期則繼續以芒果、龍眼及荔枝等果樹做為行道樹的方式,鄉村中負責管理照顧路樹的佃農,還藉此可扣抵租稅。
本案案發地點附近周邊的農民或一般居民,包含3名被判刑的下毒行為人,要麼是無法從維護管理作為行道樹的芒果樹中獲得租稅優惠,要麼就是並未負責這些芒果樹的維護管理,而基於臺灣樹木維護管理目前的屬地主義原則,這些芒果樹的維護管理,可能是由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玉里工務段,或者玉里鎮公所的人員,或者樹木所在地的里長負責。
而本案行為人早先應是由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或其所屬玉里工務段的人員查到,再移送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法院依照《中華民國刑法》第354條規定起訴、判刑。
若本案獲不起訴、緩起訴、無罪或緩刑等判決,而這些芒果樹又不是花蓮縣政府依據《森林以外之樹木普查方法及受保護樹木認定標準》或《花蓮縣樹木保護自治條例》列管的受保護樹木,那恐怕最多就只能請求民事賠償了,但若經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農業部花蓮區農業改良場等有關單位會勘確認實屬藥害,則還能以行為人違反《農藥管理法》第33條第3項、《農藥使用及農產品農藥殘留抽驗辦法》第3項規定,而依照《農藥管理法》第53條第1項第5款規定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