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光電掮客申請大佃農遭拒 竟投訴南市府反咬農會】報導,臺南市後壁區有人自稱返鄉務農,並拿小地主大佃農的租約要申請補助,但該人拿去申請的土地已經租給別的專業農,且該人出具的租約未經地主親自簽名同意,因此後壁區農會拒絕受理後,而該人就向臺南市政府投訴,
拿了未經地主本人簽名同意的小地主大佃農租約文件去申請補助,被拒絕受理之後便跑去投訴,這種在我看來就是有鬼,申請人有可能是土地掮客或土地蟑螂,而當地也有人懷疑該人是幫光電業者獵地的人。
從臺南市後壁區農會的這個例子也可以看出,有些時候農會或地方政府的承辦被投訴,會是因為他們擋人財路,縣市政府內的農地管理業務承辦,也常會因為妨礙一些民眾藉土地及其建物設施發財的計畫而遭到投訴或謾罵。
至於臺南市政府目前雖表態全力支持後壁區農會做實質審查,但這表態的言詞我也不相信,因為臺南市政府是民進黨的,民進黨人向來擅說幹話,而且目前整個民進黨是傾向要將各類農業用地都拿去興建光電設施,故屢屢放出消息說要鬆綁土地使用管制規定,像是目前規範全國非都市土地的【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再加上農委會也有意要放寬【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審查作業要點】對於太陽光電設施的規定,來協助光電業者取得農地。
而且更重要的,是只要政府機關以公共建設、促進公共利益的名義來專案核定,那就什麼土地使用管制規定都擋不住,現在其實也有些縣市政府的觀光行政單位或者公所,無視土地使用管制規定而在農地上興建觀光遊憩設施。
民進黨之所以不擇手段也要勝選、之所以不擇手段也要維持政權,現在看來明顯就是為了方便搞錢、安插自己人撈錢刮油水,因此也可以合理地懷疑,民進黨中央政府近幾年會反核推太陽光電,也是為了要搞錢,一來是自己人就有在從事光電產業,二來太陽光電需要較多土地,可以藉著發展太陽光電之名變更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好炒高地價、從銀行得到較多的貸款。
以使用分區來說,目前都市計畫的乙種工業區有開放設置光電設施,而以使用地類別來說,目前在非都市土地之中,甲、乙、丙、丁種建築用地、農牧用地、林業用地、養殖用地、國土保安用地、水利用地、交通用地、礦業用地、鹽業用地、窯業用地、殯葬用地、遊憩用地、經核定做太陽能光電使用的特定目的事業用地等,都容許興建太陽能發電設施。
可是在這當中,也只有甲、乙、丙、丁種建築用地,興建太陽能發電設施免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使用地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也難怪臺灣目前網路上教民眾合法搞農地變更的文章,都聚焦在如何合法使農地變更為甲、乙、丙或丁種建築用地,因為這4種建築用地除了蓋光電設施免申請外,蓋臺灣社會主流鼓勵投資炒作的住宅、商辦大樓等也都免申請,且無規模限制,其他用地要麼必須再申請、有規模限制,要麼就是必須變更特定目的事業計畫。
以我觀察,這類帶風向鼓勵炒作農地的網路貼文,經常會被所屬財團有在搞房地產的東森或自由時報的網路媒體或社群網站轉載宣揚,而他們本身也常透過報導來鼓吹農地投機炒作,且一方面基於政治立場,二方面可能是為了自家財團房地產炒作的利益,而對太陽光電報喜不報憂,只講太陽光電美好的一面,而太陽光電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危害,還有報廢後的廢棄物去化,則幾乎避而不談。
而經濟部、內政部、農委會目前之所以會表面講幹話說不會影響農業生產、將來仍可恢復農用,實則修改規定方便光電業者入侵所謂低地力的農業用地、方便以光電發展之名進行的農地變更,或者放任光電業者砍樹種電、假農漁電共生真種電,要麼就是黑道、民代、有力人士遊說、關切、施壓,要麼就是官員的親朋好友中,就有光電業者。
甚至進一步來看,我想民進黨中央政府之所以在農業發展的事情上如此消極、便宜行事,也恐怕就是因為這對他們搞錢沒有幫助,雖然表面上也會說重視農民的權益、重視農業的發展,但實際上就是將農業放著給它爛,然後逐步巧立名目將農地拿去做太陽光電好追求光電及衍生之土地炒作的利益,導致農地流失、農業競爭力減弱、農產品更需仰賴進口。
而當農產品更需仰賴進口後,民進黨中央政府更可以拿農產品進口當作交換外國支持臺灣對抗中國的籌碼(包括品質有問題、有食安疑慮的),順便再做外交突破的大內宣,但實際上就跟孟子寓言故事中,那個向掃墓人家乞食,回家卻炫耀說跟富貴人家吃得好飽的齊人沒兩樣。
- 1樓. 雲山居士2023/07/17 14:18是的,光電背後潛藏的利益難以估算,圈地、圍標、抽佣、回扣、補貼,不一而足,可惜司法已死,無人查弊,真悲哀!可能南部人太善良,即便洗腦、洗腎、洗口袋,洗到一貧如洗,也無怨無悔,奈何?現在的司法,似乎查辦民進黨敵對陣營的政治人物時,才會積極。 天蠍浪子 於 2023/07/17 22:33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