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楚瑜興票案應稅金額試算(贈與稅並加處一倍罰鍰)
2010/05/01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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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引自udn
我主張國親兩黨不應糾纏在興票案,更不該私相授受,任何「協商」都有「私了」的嫌疑,這筆錢也沒有「捐」的餘地,法律上算宋楚瑜的錢的話就該先扣稅再說。這筆錢也不是「秘書長帳戶」和「黨政工作基金」,是宋楚瑜用兒子宋鎮邁的戶頭私做公用,所謂「清白」是指國民黨錢沒有私用,沒有其他的「清白」可言。
宋楚瑜也別想用那是政府補助款來帶過,當初申報選舉經費結餘在監察院都有案可查,這筆錢又存在兒子戶頭又不是「公款」,當然就是「贈與」。
前面宋楚瑜的二億四千萬大樂透提到宋楚瑜必須補稅,試算宋楚瑜應得之金額:
應稅金額:2.4億-0.4億=2億(宋楚瑜說4千萬是他原本的錢)
稅:2億*40%=8000萬(贈與稅率40%)
滯納金:8000萬*15%=1200萬
利率表:
89.1.1→ 89.12.31 5.00
90.1.1→ 90.12.31 5.00
91.1.1→ 91.12.31 1.80
92.1.1→ 92.12.31 1.40
93.1.1→ 93.12.31 1.00
94.1.1→ 94.12.31 1.55
95.1.1→ 95.12.31 2.015
96.1.1→ 96.12.31 2.175
97.1.1→ 97.12.31 2.620
98.1.1→ 98.12.31 1.390
滯納利息=(本稅十滯 納金)×年息×日數/365 =9200萬*(5%+5%+1.8%+1.4%+1%+1.55%+2.015%+2.175%+2.62%+1.39%)=2203.4萬
合計8000+1200+2203.4=11403.4萬,也就是1億1千4百萬,宋楚瑜興票案應得餘款為1億3千萬,若依最高行政法院九十五年八月判決,宋楚瑜在八十三年參選台灣省長期間,將部分募得的競選經費收入結餘款四千兩百六十六萬三千元,約一百三十萬美元匯給其長媳溫久慧在美國的銀行帳戶被認定該四千餘萬元是贈與款,應繳一千三百二十一萬三千四百元贈與稅並加處一倍罰鍰,比照辦理下我看宋也拿不到多少。
要補充一點的是,宋楚瑜興票案所謂「選舉結餘款」實乃政治獻金!這部份,與陳水扁就有共通點了。
當年宋要選舉,因無政黨推薦故發起百萬人民連署,很多人都捐了錢,包括我們一家,我們捐錢的目的是讓宋楚瑜去「搞政治」,剩下來的絕不是給他美國兒子宋鎮邁「未來的遺產」。
這道理就跟那些捐錢給陳水扁的市井小民一樣,辛苦錢不是給陳水扁存在瑞士當「建國基金」與買豪宅用的。
有民進黨死忠者知道他們的捐獻變陳水扁的「私產」,怒不可遏,發誓再也不政治捐獻了,我們家的錢變成宋楚瑜的錢,於此,我跟民進黨死忠者感同身受。
此外,宋楚瑜興票案款項究竟幹了什麼好事,李登輝如何見不得光,這已經不是國民黨的「家務事」了,必須公開。政黨受憲法規範,政黨不公不義,豈能放過?管他是不是國民黨!
既然宋「省」長的最後光環已由他自己戳破,也不要替國民黨的醜事遮掩,如果李登輝有用錢亂搞政治,此時也是宋楚瑜「大義滅親」的時機到了,把一切都抖出來吧,為台灣民主做最後貢獻!
除了台灣人民小額「供養」宋楚瑜外,我想梁伯勳、尹衍樑、陳由豪等一干商人都有「供養」政治獻金吧,不然怎麼會有那麼多錢?
這也該公開,讓這些紅頂商人見光死,宋楚瑜必須要斬斷政商勾結的根源。
既然親民黨人認為馬英九2012無望,那宋楚瑜請大幹一場,而國民黨有意此事「要公開」,也不該選擇性的公開。撇開政黨權鬥與錢鬥的立場,這事本就不能輕輕放下,對民進黨陳水扁關於政治獻金匯往海外與私用的部份,本案確實有參考價值。
當初台北地檢署偵結指出,前台灣省長、現任親民黨主席宋楚瑜設立中國國民黨「秘書長專戶」等帳戶照顧蔣家遺族及黨政運作,現已有新事證,還有牽涉到使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問題,應重啟調查。
最後呼籲朝野儘速通過陽光法案,制定財產來源不明罪,政治人物財產強制信託,強力規範政治獻金的額度與用途,不要讓陳水扁宋楚瑜之類的人有機會把政治獻金有當私人財產的機會!
Written by blackjack 2010/5/1
補充1:
根據宋楚瑜前例 選舉款匯出 涉贈與稅報導
根據最高行政法院的判例,親民黨主席宋楚瑜曾經因將選舉競選經費收入結餘款四千兩百多萬元,匯至在美國的長媳銀行帳戶,有贈與財產事實,遭裁罰贈與 稅款及一倍罰鍰共兩千六百四十二萬六千八百元。
最高行政法院九十五年八月判決,宋楚瑜在八十三年參選台灣省長期間,將部分募得的競選經費存 入小姨子陳碧雲的帳戶,八十七年二月及十月間,宋將該項收入結餘款四千兩百六十六萬三千元,約一百三十萬美元,委託其岳母陳周黎明及龐志生、蘇書弘、梁耀 雄等,分五筆匯給其長媳溫久慧在美國的銀行帳戶。
賦稅署查出後,要求宋楚瑜說明匯款用途及提出具體事證,但宋未提出有力事證,被認定該四千 餘萬元是贈與款,應繳一千三百二十一萬三千四百元贈與稅並加處一倍罰鍰,共兩千六百四十二萬六千八百元。
此案一路打行政訴訟官司,最高行政 法院查明,陳周黎明等人在匯款單上載明係「生活費及贍家用途」,並非宋所稱信託費用,宋楚瑜八十七年申報公職財產時,並未將該巨額款項列於個人財產內,宋匯款長媳溫久慧帳戶已發生財產移轉行為,該款項屬溫久慧所有,贈與事證明確。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四十四、四十五條規定,未依規定申報,或短 報、漏報贈與稅、遺產稅,可裁罰應納稅額一至兩倍的罰鍰。
補充2:
根據逃漏贈與稅案 宋楚瑜敗訴報導
審判長:宋供詞矛盾 匪夷所思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宋楚瑜逃漏贈與稅一案,紛爭已久,外界雖傳出政治迫害的說法,但進入司法程序審理 後,承審法官沈應南指出,宋楚瑜以信託及理財來逃稅,供詞有許多不合理及矛盾之處,被合議庭駁斥且不予採信。
針對宋楚瑜逃稅案,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組合議庭審理,審判長沈應南指出,宋楚瑜委託小姨子陳碧雲管理競選經費,兩者是信託關係,經費由陳碧雲管理處置,但所 有權仍屬於宋楚瑜;而陳碧雲將款項匯入宋鎮遠及溫久慧帳戶,在客觀上已轉移所有權,宋楚瑜是否知情?如果宋楚瑜要否認這是贈與行為,就應負舉證責任。
補充3:
根據抽絲剝繭興票案「宋」你一堆問號報導
根據台聯立委錢林慧君透過友人打電話向陳由豪求證的結果,陳由豪表示當初錢是要捐給國民黨,請宋楚瑜轉交,但未拿到收據,前總統李登輝即曾多次質疑,表示 不知道有這筆捐款。再者,陳由豪的這張台銀支票原本沒有填上抬頭,後來經加蓋「中興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抬頭後,才存入興票在台銀的戶頭,並在這個戶頭 進行票券買賣。…
…
一九九一年九月十七日至九三年三月十日的各界捐款,包括王又曾捐三千萬、梁柏薰捐五千萬元等共九千兩百八十萬元款項,李登輝也不知情,結果是被宋楚瑜轉入 興票中央委員會專戶。
另外,宋楚瑜競選省長期間的選舉捐款,一部份是由國民黨開立收據,這些錢理應入國民黨的帳,但其中有一億兩千萬匯入陳碧雲帳戶、三億八千萬匯入陳碧雲兒子 王自強帳戶,王自強帳戶再從匯款中轉出二億三千萬到陳碧雲戶頭,所剩的一億則分成五十張兩百萬台銀支票,雖然宋楚瑜曾表示是將這些支票分給五十位立委參選 人,但至今尚無提出完整證據。..
…
宋楚瑜之子在美置產資料
時間╱年紀╱總價(US$)╱貸款(US$)╱自備款(US$)╱估計台幣(NT$)╱備註╱房屋擁有者╱興票案相 關資金匯入時間 1991.1.16╱23╱295,000╱100,000╱195,000╱5,265,000╱匯率27╱Allen╱宋鎮遠為1968年 生,1991年當時為大學四年級 1991.12.24╱23╱424,000╱0╱424,000╱11,448,000╱匯率27╱Allen,Wan╱宋鎮遠為1968年 生,1991年當時畢業半年 1997.11.21╱29╱435,000╱207,000╱228,000╱6,338,000╱匯率27.2╱Allen╱5月19日由陳碧雲(一 銀南東活儲581422)以李品璋人頭名義,匯入宋鎮遠帳戶資金一筆,計三十萬美金 1998.3.10╱30╱1,508,000╱500,000╱1000,000╱32,800,000╱匯率 32.8╱Allen,Patricia╱2月10日至2月25日自陳碧雲(一銀南東活儲581422),以宋楚楚岳母陳周黎明等四人名義匯入溫久慧帳戶 四筆資金,共計一百一十萬美金 1999.3.1╱31╱392,000╱0╱392,000╱12,936,000╱匯率33.0╱Allen,Patricia╱2月4日至2月5日 由陳碧雲(一銀南東活儲581422)以龐志生名義,匯入溫久慧帳戶二筆資金,共計四十萬美金,結匯用途為投資國外不動產 *1:宋鎮遠英文名字為:Allen Soong宋鎮遠妻子為溫久慧,英文名字為Patricia Wen *資料來源:美國地籍資料記載,立委錢林慧君國會辦公室整理 ◎宋鎮遠‧就是愛買房子 宋楚瑜兒子宋鎮遠於一九九一年買下美國第一棟房屋時,他才二十三歲就讀大四,到了買第四棟房子時,他雖已二十九歲,但只是一個畢業不久的MBA碩士,一次 付出一百萬美元自備款,也令人咋舌。 透過美國熱情支持者所提供的美國地籍資料,立委錢林慧君清查了宋鎮遠在美國購屋以及陳碧雲匯款到美國的因果關係。資料顯示,宋鎮遠在美國的房子位在 MT.VIEW、Cupertino、Gough(十一樓和十三樓)、Sutter等地,購買時間分別為一九九一年一月十六日、十二月廿四日、九七年十一 月廿一日、九八年三月十日、九九年三月一日。 錢林慧君指出,宋鎮遠五次購屋總金額為三百零五萬四千美元,將近台幣九千三百多萬元,貸款總額卻只有八十萬七千美元,宋鎮遠等於是以現金兩百二十四萬七千 美元購買這五棟房屋,將近台幣七千萬元。 從第三棟房屋開始,宋鎮遠購屋之前,都由陳碧雲在一銀南東分行的活儲帳戶,以人頭名義匯款到美國給宋鎮遠。一九九七年五月十九日,陳碧雲以人頭李品璋的名 義,匯款三十萬美元給宋鎮遠(Allen Soong),宋鎮遠即於十一月廿一日買了四十三萬美元的房子,自備款大約二十三萬美元。 一九九八年二月十日到二月廿五日,陳碧雲再以宋楚瑜岳母陳周黎明等四人的名義,匯入共計一百一十萬美元到宋鎮遠太太溫久慧(Patricia Wen)帳戶,宋鎮遠隨後於三月十日購買一百五十多萬美元的豪宅,其中自備款為一百萬美元。 最後,一九九九年二月四日到二月五日,陳碧雲則以興票同事龐志生名義,分為兩筆一共匯入四十萬美元到溫久慧帳戶,結匯用途並填「投資國外不動產」。宋鎮遠 再度於三月一日購買約四十萬美元的房子,並一次付清。 而該年二月五日到五月十八日之間,陳碧雲也以陳周黎明名義,分三筆匯了六十五萬美元給溫久慧,其中一筆結匯用途也是填「投資國外不動產」,不過之後宋鎮遠 尚未購屋,年底即爆發興票案。
滯納利息另一個算式:
9200*0.05=460
(460+9200)*0.05=483
(9200+460+483)*0.018=182.574
(9200+460+483+182.574)*0.014=144.558
(9200+460+483+182.574+144.558)*0.01=104.7
(9200+460+483+182.574+144.558+104.7)*0.0155=163.9
(9200+460+483+182.574+144.558+104.7+163.9)*0.02015=233.567
(9200+460+483+182.574+144.558+104.7+163.9+233.567)*0.02175=238.647
(9200+460+483+182.574+144.558+104.7+163.9+233.567+238.647)*0.0262=293.72
(9200+460+483+182.574+144.558+104.7+163.9+233.567+238.647+293.72)*0.0139=159.91
合計為2464.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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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團體與政治獻金或許禁不了,而是該規範,明確的限制捐款上限才能避免政客鑽漏洞。 blackjack 於 2010/05/01 14:00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