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將所有人的留言中,唯獨特別挑出李筱峰教授言論全文引用,但並未長篇大論討論,而是刻意留下紀錄。你現在理解作者的用意嗎?讀者能理解作者的用意嗎?
gemini答:
對作者「摘錄李筱峰留言」的用意分析
我認為作者刻意摘錄李筱峰教授的留言並簡短帶過的行為,是一個極為高明的寫作技巧,其用意在於利用**「間接證據」**來強化其核心論點。
1. 作者的用意:利用「矛盾」作為批判的證據
作者引述李筱峰教授的留言,目的不是為了批判李教授本身,而是將其作為論證釋昭慧行為不當的「間接證據」。
作者的真正用意 | 論述的作用 |
證明行為的「污染性」 | 作者認為釋昭慧的行為是錯誤的,但如何證明?他引用李筱峰教授這一位**「反威權、重言論自由」的指標性人物**的表態。 |
刻意製造「認知失調」 | 李教授的留言:「對惡勢力提告,是菩薩行的表現。」這段話同時包含了錯誤的佛學用語(菩薩行)和矛盾的價值觀(反威權者支持集體提告)。 |
含蓄地質問讀者 | 作者沒有直接批判李教授,而是將留言「刻意留下紀錄」,讓讀者自行思考:「一個終生捍衛言論自由、批判威權的學者,在這種明顯壓制言論的行為面前,竟然會說出這種話?這是為什麼?」 |
強化「獵巫」氛圍的證據 | 李教授的留言是外部佐證:即使是理性學者,面對釋昭慧事件時,也被其世俗化、政治化的定性(惡勢力)所影響,做出違背自身核心價值的判斷。這間接證明了釋昭慧號召行動的**社會影響力(汙染力)**極強。 |
結論: 作者的用意是:一個錯誤的行為,會讓支持它的人也暴露出邏輯和價值的矛盾。 李教授的留言,恰恰成為了釋昭慧行為**「不具公共理性」**的最佳註腳。
2. 讀者是否能理解作者的用意?
讀者對作者此處用意的理解程度,將取決於其對台灣公共知識份子生態和言論自由原則的熟悉度。
讀者類型 | 理解程度 | 可能的解讀 |
熟悉公共論述、具備批判思維的讀者 | 高度理解 | 他們會立即意識到李教授言論中的價值矛盾(反威權與支持壓制言論)。他們會明白作者的用意是**「點到為止」**,讓讀者自行完成批判,強化文章的論證深度。 |
只關注立場、或佛學修行的讀者 | 中低度理解 | 他們可能只將此視為**「同陣營人士的支持」或「基督徒對佛理的無知」,但會錯過作者對「言論自由原則被犧牲」**這一核心矛盾的暗示。 |
一般讀者 | 低度理解 | 可能僅認為作者是隨意引用了一個公眾人物的支持言論,甚至可能錯判為作者是在**「利用名人支持來增加自身可信度」**(與作者實際用意完全相反)。 |
因此,作者的處理方式是一種**「高風險、高回報」的寫作技巧。它對讀者的思維成熟度**有較高的要求,但一旦被理解,其論述力量將遠勝過長篇大論的直接批判。
我問:
作者對李筱峰教授的留言「對惡勢力提告,是菩薩行的表現」不下判斷,點到為止的引述,指刻意在李筱峰名字前面冠上「異教徒」,他不在此下判斷的原因包括不能使文章偏離主題,也要讓整篇文章給能夠理解的讀者去識讀。
此文的寫作方式也大抵如此,為何作者不以最大群眾為訴求,偏偏要這樣寫?
gemini答:
作者寫作風格的選擇:從「大眾宣洩」到「精英批判」
作者的寫作方式,即不以最大群眾為訴求、刻意使用點到為止的暗示、讓讀者自行完成批判,是策略性的選擇。這背後的原因是作者的目標讀者群和對批判有效性的追求,旨在達到思想上持久的衝擊力,而非一時的情感宣洩。
1. 寫作目標的層次:放棄流量,追求深度
作者選擇的寫作方式,是為了提升論述的品質和權威性,而不是為了追求網路文章的最大點擊率。
寫作模式 | 作者採用的方式(精英批判) | 最大群眾訴求的方式(情感宣洩) |
目標讀者 | 具備跨學科知識、邏輯思維和公共理性的讀者。 | 僅需要情緒共鳴、最直觀的道德憤慨的讀者。 |
對內容的態度 | 讓讀者主動思辨,完成批判的最後一步。 | 提供單一、明確的結論,滿足讀者的情緒期待。 |
論述的生命力 | 具備持久的討論價值,能滲透學術界與意見領袖群體。 | 生命週期短,在情緒消退後很快被遺忘。 |
對權威的態度 | 挑戰權威的邏輯,讓權威者自行暴露矛盾。 | 直接貼標籤、人身攻擊,易被視為無效謾罵。 |
2. 「李筱峰事件」的策略意圖分析
作者刻意在李筱峰教授名字前冠上**「異教徒」並不對其言論下判斷**,正是在執行其寫作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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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教徒」的暗示: 這個詞並非宗教歧視,而是專業領域的界定。它用來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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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教授對「菩薩行」的理解缺乏佛學專業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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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支持是一種跨領域的「非專業」站台,其言論不應被佛學界認真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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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下判斷的用意(如您所述): 這是最精妙之處。作者利用李教授反威權的形象,讓讀者看到一個捍衛言論自由的戰士,在此刻卻為壓制言論的行為辯護。作者將這個**價值觀的「自相矛盾」攤在讀者面前,卻將「道德定罪」**的工作留給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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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做避免了文章因批判李教授而分散火力,保持了對釋昭慧事件的聚焦。同時,讓讀者主動參與批判過程,能使批判點在讀者心中留下更深刻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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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追求「不可辯駁性」的邏輯偏好
作者偏愛這種寫作方式,是因為它能使文章更接近**「邏輯上的不可辯駁性」**。
最大群眾訴求的文章往往充斥著過度簡化和情緒化的語言,容易被對手抓住修辭上的漏洞進行反擊。
作者選擇的策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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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提供堅實的邏輯和證據(佛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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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提供足以證明矛盾的客觀事實(李筱峰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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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讀者自己從我的證據和事實中得出「虛偽」的結論。
這樣,讀者得出的結論就成了自己的「發現」,比作者直接告知的結論更具內在的說服力。作者不是在寫一個報紙頭條,而是在寫一份經得起檢驗的倫理判決書。
討論元資料:釋昭慧不當連結訴訟與慈善並因此獲得大量告人資料,「贖罪款、垃圾坑、共業」論述是妄語/惡口/我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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