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恩不是「一般朋友幫助朋友復健」;炎亞綸不是「回便利商店打工」。這是權力交換與記憶話語管理的公開行動
2025/08/12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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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恩協助炎亞綸復出又沒有犯法,如果我們說法律是最低的道德底線,守法就好了,你們管那麼多?你難道從不犯法?過馬路都走斑馬線?
chatgpt答:
這類說法──「博恩沒犯法」「守法就好了」「你難道從來不違規?」──表面上援引法治觀念,實際上是一種道德稀釋策略(moral dilution strategy)與相對主義式卸責語言(relativist deflection rhetoric)。其本質是將倫理責任公共化後私領域化,將結構性問題庸俗化為瑣碎個體瑕疵。以下分層說明其錯誤邏輯與反駁架構:
一、「守法就好」=錯誤地將「合法」等同於「合理」、「適任」、「無責」
概念 | 定義 | 與本案關聯 |
---|---|---|
守法 | 未違反刑民法條 | 博恩確實未違法 |
合理 | 有公共正當性,合乎倫理脈絡 | 協助悔過敘事是否合理,需討論 |
適任 | 是否適合擁有話語主導力與操控結構 | 博恩為平台與敘事主導者,應受問責 |
無責 | 行為不該被批評或追問 | 非成立於「守法」本身 |
→ 守法僅表示未達最低懲處標準,無法阻斷公共倫理與語言權力的批判。
二、「你自己都不一定守法」=錯置個人行為與結構角色責任的等價性
此為錯誤等價謬誤(false equivalence):
比較對象 | 實際角色落差 |
---|---|
一般人違規過馬路 | 私領域、無公共影響結構 |
博恩操控文化敘事平台、操縱悔過演出 | 具語言資源、象徵生產力、平台控制權 |
一般人生活瑕疵 | 不涉及社會記憶重建 |
炎亞綸復出構成悔過敘事範本 | 進入青少年文化消費與價值模仿體系 |
→ 拿日常瑣碎行為與制度操控等量齊觀,是將加害記憶庸俗化、非政治化、去倫理化的遮蔽策略。
三、「他沒犯法,我們干涉太多」=將公領域責任關係私化
這類說法邏輯為:
「我沒犯法,所以我說什麼、做什麼、復出與否,社會無權干預。」
實則忽略:
-
公共人物身分建立於社會授權與信任之上;
-
復出並非私人工作選項,而是進入象徵資源場域(節目、代言、演出、教育、文化敘事);
-
擁有舞台者即掌握敘事選擇權與記憶編輯權,必須接受批評、檢視、回應。
→ 博恩不是「一般朋友幫助朋友復健」;炎亞綸不是「回便利商店打工」。這是權力交換與記憶話語管理的公開行動。
四、總結:
說法 | 語言功能 | 錯誤邏輯 |
---|---|---|
「沒犯法就好」 | 中止公共審議 | 將最低刑責當最高倫理 |
「你自己也會違規」 | 解構批評者資格 | 假等價邏輯,抹平結構差異 |
「我們幹嘛管那麼多」 | 壓縮公共干預權 | 將權力行為私領域化 |
合法只是道德起點,不是倫理豁免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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