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STICE – What’s the right thing to do?? By Michael J. Sandel; 2011 Mar. 出版
正義 一場思辨之旅 (哈佛唯一公開課)
摘要: 2011 Aug廖漢雄 barry LIAW (讀後摘要)
**福祇,自由,美德: 三個出發點 !!
作者認為正義有三條思考之路:
1.功利主義: 正義就是福祇或是社會集體幸福的最大化. (案例1884 四名英國水手困在南大西洋)
2.自由至上主義: 正義就是物品和服務在一放任市場中自由交換,無論形成任何財富分配都是正義分配,規範市場就是不義..
3.要看道德應得: 財物分配應該是要獎勵並促進美德.
**人權是普世價值: 康德的自由主義:
Immanuel Kant 1724-1804 德國(東普魯士)
康德對最高道德的定義,可用三個對比串連起來:
對比一: 道德:(具有價值) 義務 Vs 喜好
對比二: 自由: (意志的決定) 自主Vs 他律
對比三: 理性: (行動:欲X則Y) 定然律令(豪無條件的) Vs 假然律令.
性,謊言,政治:
睜眼說瞎話和符合事實的誤導之辭,兩者之間的涇渭之別,卻直指康德道德論的精髓..
**為底層爭平等:羅爾斯的自由主義:
美國政治學家約翰 羅爾斯 (1921-2002 John Rawls)
在1971”正義論”中主張:思考正義的方式是要問:在平等的初始狀況大家會同意那些原則??
契約常被忽略的道德規範:實際契約必須實現兩種理想”自由及互惠”才具有道德份量..
*亞里斯多德BC384~322:三段論
亞里斯多德的正義論: 有兩大慨念:
正義要問目的:在決定誰有什麼權利之前要先把這社會機制的目的性(本質,宗質)搞清楚.
正義需有榮譽性:要問一功能的目的為何,至少有部份要問它獎勵的美德是什麼..
假設分配的是長笛 誰該德到最好??亞里斯多德認為: 長笛吹得最好的人!!
亞里斯多得是從被分配物的用途,去推出適當的分配方式!!
(案例:Casey Martin凱西馬丁的高爾夫球車..)
**作者的正義主張:
作者提到通往正義的三條到路:
第一條是功利或福址的罪大化:也就是最多數人的最大幸福
第二條是尊重自由選擇:也許是自由市場上的實際選擇(自由至上),也許是初始平等地位的假想選擇(顧及平等的自由主義).
第三條是培養美德和思辨共善(作者偏愛此條).
功利主義有兩大缺陷:
一它把正義權利變成算計問題,而不是原則問題.
二它把人事所有產耗代謝都換算成單一度量衡,把一切價值來個大鍋煮,不考慮其中的性質差異.
作者認為只靠功利最大化或保障選擇自由,並不足以邁向正義社會,大家必須一起理性思辨良善人生的真諦,一起打造一種善待岐見的公共文化!
不管是華爾街紓困案,還是紫心勳章,代理孕母,同性婚姻合法化,弱勢族群分進大學,募兵徵兵,執行長高薪或高爾夫球車..Rotenburg Armin Meiwes小村吃人案例.
正義不僅是財物名份的正確分配,也是價值的正確評估..
參考:
自由主義:
http://zh.wikipedia.org/wiki/%E8%87%AA%E7%94%B1%E4%B8%BB%E4%B9%89
康德的自由主義:
Immanuel Kant 1724-1804 德國(東普魯士)
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C%8A%E6%9B%BC%E5%8A%AA%E5%B0%94%C2%B7%E5%BA%B7%E5%BE%B7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