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udn網路城邦
從偽造遺囑的詐騙個案,來認識遺囑的概念 文/安和地政士事務所王彥琳代書
2024/12/30 13:59
瀏覽265
迴響0
推薦0
引用0

  最近有媒體報導,有不動產業者,看上沒有親屬的死者遺產很多沒有被領取,竟然組成詐騙集團,勾結警察,律師以及多名公務人員,一同偽造遺囑,盜領多筆動產以及不動產,總價值預估高達上億元,看到這個案例你是不是有點驚訝,詐騙集團已經神通廣大到這種程度了。

  在討論這個詐騙的案例之前,我們先來認識一下遺囑的概念: 依據民法的規定作成遺囑的方式有五種,實務上比較常見的作成方式有自書遺囑,公證遺囑以及代筆遺囑。在立遺囑的時候立遺囑人的意識必須是清楚的,並且要依據法律所規定的方式作成,如果有違反的話那麼遺囑就是無效的。 遺囑的目的,主要是讓立遺囑人能夠事先立好遺囑,對於遺產先做好安排,所以在民法的規定上,立遺囑人可以在不違反特留分的範圍內,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像是預立遺囑指定分割遺產的方法,或者是將遺產遺贈給繼承人以外的人,這二種是實務上比較常見的情形。

  關於預立遺囑指定遺產分割的方法,我想大家比較有印象的案子,像是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在2016年過世,當時張榮發留下一張存款股票以及不動產全部由「四子張國煒繼承」的遺囑,結果直接引爆家族爭奪數百億遺產的內鬥。立遺囑人可能因為情感因素比較疼愛特定的繼承人,或是基於其他的原因指定遺產分割的方法,以致於繼承人間繼承遺產的數額不對等,對於分配比較少的繼承人往往心理不平衡,以致於衍生許多訴訟的情形。

  接下來我們要討論遺贈。 遺產是由繼承人繼承,但是法律規定是尊重立遺囑人的意願,是可以預立遺囑自由處分遺產,將遺產遺贈給繼承人以外的人,例如繼承人是子女,但是長孫不是繼承人,立遺囑人為了將遺產可以直接給長孫,所以預立遺囑在將來百年之後,把遺產遺贈給長孫。又或者是名下有財產但是沒有繼承人,為了避免將來財產被收歸國有,所以預立遺囑,將遺產遺贈給第三人,這都是實務上常見遺贈的情形。

  在有繼承人的個案,如果立遺囑人以預立遺囑指定分割遺產的方法,或是將遺產遺贈給繼承人以外的人,在後續辦理的程序中,繼承人是會知道有遺囑的存在,可能有繼承人會主張違反特留分行使扣減權,或是認為立遺囑人在預立遺囑時意識不清楚或是遺囑的作成違反法律所規定的形式,依照個案情形的不同,繼承人間可能發生爭執或是訴訟的情形。

  我們再回過頭來看詐騙的案例,詐騙集團為了避免造假被發現,所以專門針對獨居的長者過世後沒有人繼承遺產的個案為目標,首先勾結警員查詢被繼承人的個資用來偽造遺囑,並且另外找律師協助公證假遺囑,對於案情我們沒有辦法知道太多的細節,所以只能推測偽造遺囑的內容應該是有指定遺囑執行人,並且將遺產遺贈給詐騙集團的成員,再由遺囑執行人假藉執行遺囑會同受遺贈人去盜領存款或是取得不動產。

  其實在看到遺囑詐騙的報導的時候,我也是有點驚訝,因為近年來在不動產的詐騙案件當中,詐騙集團相當熟悉法令的規定以及實務上的流程,而且作法實在越來越大膽,再加上有員警公務員以及專業人員涉案,一般民眾真的很難預防,所以政府絕對要加強打詐,才可以保障人民的財產安全。

本文作者:安和地政士事務所王彥琳所長
本所諮詢費用1000元/小時 預約方式如下(建議以LINE先約定時間)
Line Id:@anho.law
e-mail:anho.law@msa.hinet.net 電話:02-27113330 分機10 手機:0932-039-476 安和地政士事務所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148號11樓之2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