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瞭解的愛,常是可愛的人就愛,不可愛的人就不愛;人子卻吩咐說「愛」是一個「新命令」。既然是要服從的命令,這愛就不是一般的「愛」了。究竟怎麼愛呢?

「34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35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13:34-35)
「命令」一詞在舊約出現了105次,在新約裡相對少了些——只有30次,是時代不同了吧?耶穌在這段經文提出了一個「新」概念,他「命令」我們要「彼此相愛」!
一般認識的「愛」是自發的,而「命令」則要人被動地服從。所以當「命令」人「相愛」時,基本上就不是我們瞭解的「愛」了,這兩者好像並無交集,不是同個世界的產物。耶穌這句話我不能理解,他好像說若人不能彼此相愛,就是沒有服從他的命令。他刻意地把「愛」與「命令」連在一起,把兩個概念合而為一,一直讓我十分不解。
就像我小時候發生的事。那時家窮孩子多,父母因生活辛苦,脾氣都不大好,對小孩打啊罵啊都是再平常不過的事。 記得一次剛被媽狠狠地打完之後——我一直不知道是什麼原因,她買了根冰棍給我吃,那時的心情就跟在這裡一樣:不知道高興被打,還是高興吃冰棍?這兩者說來沒關係,好像又有關係!
後來瞭解了耶穌說的「愛」不是一般的「愛」,而是最高等級的愛——「神聖的愛」(Agape),也就是「捨己犧牲的愛」,我才終於瞭解。耶穌希望我們「彼此相愛」,並不是因對方可愛才愛,而是因耶穌先愛了我們,當我們被愛後也願意去愛其他人,這才有「彼此相愛」的可能。
「神聖愛」超越了人的理智,人的愛自私且有選擇性:可愛的人就愛,不可愛的人就不愛。「神聖愛」是無私捨己的愛,不因人先愛了我然後我才能愛,那是一種不求回報的關係,不是被愛後的反射作用,而是出於內心自發的動力。

我以前的牧師是個香港人,廣東話是他的母語,所以普通話說得不道地。他講道時常因口音為一些不成熟的弟兄姐妹取笑,在長期挫敗中,牧會的熱情慢慢消失。當他辭去牧師一職的那天,他到各個會友家門前為他們祝福(這事我後來才知道)。 他不因挫敗而不愛我們,我想他的愛就是「神聖的愛」了!
既然「神聖愛」不是天生,我們就必須靠後天學習。我想這是為什麼耶穌把這要求當「新命令」發出。因我們天生不能「彼此相愛」,所以耶穌「命令」我們「學習」愛彼此。當愛傳出去,愛自然也會再回來,如此來來回回,就成就了「彼此相愛」,於是「愛」與「命令」就自然而然地結合在一起!
謝謝耶穌提供我們這機會,讓我們可以學習愛、學習使用愛,讓我們的愛能升級,而不是一直等人來愛我們。愛當然不只是修身齊家,在自己房間裡修練一下就好。耶穌要我們出去,用心與人來往交接,在彼此的一個手勢、一聲問安、一瞥眼神當中,讓愛自然流露出來。
如此說來,耶穌的「新命令」不但可行,而且大有可為,因愛不但可以遮掩小過錯,更可以突顯出不凡的善行,在社區中播下和平。我們的江湖不再是一般武俠小說中的江湖——一個以報仇為軸心的江湖,而仇恨不再是人之間的共識,人與人之間也不再被男女的愛情所限制。我們的江湖可為「神聖愛」所充滿,為「神聖愛」所包圍!
經上說若「彼此相愛」,人們就可從我們顯出的「彼此相愛」中,認出我們是基督徒!所以「彼此相愛」就成為我們的記號、成為我們的簽名。這簽名從耶穌誕生一直到現在都存在著,這「彼此相愛」一直在世界的聚光燈下面,為人知曉、為人稱道!

Christ Washing the Feet of His Disciples,Jacopo de Barbari
時代在變化,一些我們特有的記號或簽名已被人學了去。十幾年前和同事吃中飯,看到他飯前閉目低頭,因我知道他是佛教徒,故應該不是在做謝飯禱告。後來吃飯時我問他那時在做什麼?他說飯前禱告已是佛教徒的儀式之一了。原本是我們的簽名,人一看有人謝飯,就知道這人是基督徒;可是現在情況不同了,謝飯已不是我們獨家所有!
歷史學家湯恩比(Arnold Joseph Toynbee)說:文明中越核心的東西越難學。雖然我們其中之一的簽名被人學了去,可是信仰裡的精義卻難學。「神聖愛」有別於世俗的愛,因有愛的源頭在其中。我雖希望人們都可學了「神聖愛」,可是沒有主怎麼學「神聖愛」呢?神聖愛乃我們簽名中的簽名,我們只要「彼此相愛」,即使讓人學了去,也是好得無比的事。
基督是愛,所以基督徒流露愛。我們若「彼此相愛」,必能把基督的愛放在聚光燈下,讓別人從我們身上看見天父。基督徒的標誌,不再是看到的頸上十字架,或是飯前禱告,而是在人人都看不見但體會得到的「彼此相愛」之中。
耶穌說這新命令,時間在猶大出去賣耶穌之前。耶穌刻意選在猶大出去之前,為猶大洗腳,給猶大「新命令」,當然是希望猶大做了背叛之事後,有悔改的機會。即便他執意賣主,「神聖愛」也能原諒他。就像彼得三次不認主,仍得到主的原諒一樣。
門徒基於對耶穌新命令的理解,也應當可以原諒他、接納他,但猶大卻無法原諒自己,他選擇了不歸路。這也提醒了我們。神會原諒我們所犯的過犯,就像祂原諒彼得一樣,只要我們願意回轉,祂總是在那等著我們!神都原諒了我們,為什麼我們還選擇不原諒自己呢?
這命令的確是「新命令」,而且每日均是「新」的!主天天給我新的機會,讓我在「彼此相愛」上能更進一步。我在「彼此相愛」上虧欠很多,常對人有期待,於是還沒愛人之前就先要求人愛我。無論是對牧師、弟兄姐妹或家人,我常犯這錯誤。主也天天給我新的機會,讓我可以再學習。
我願意把這「新命令」,當作我一生操練的功課。當見主面的時候,願主對我說,你這又忠心又良善的門徒,你遵守我的「新命令」,做到了「彼此相愛」!
—END—
作者簡介
杜永浩
創文總幹事,曾為專業電腦資訊管理,任職南加州一家醫療系統公司,退休後,以創文事工為重,也開始拾筆嘗試寫作,回應全民寫作的呼召,與您分享他的學習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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