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美對等貿易協定」趕在年前談妥公布,但隨後變數立即又出現,川普對等關稅被宣判違憲,面對新15%全球關稅新格局,我方宣傳的談判兩大成果僅存一項,且極端狀況下,談判成果反成負面效益,硬簽署協定恐將遭反噬。 關

協定剛談妥後,又出現巨變,美最高法院宣判對等關稅違憲,川普立即反應,依循122條款向全球加徵10%關稅,並隨即提升至上限15%。川普展示手中仍有多項條款關稅武器,使歐日韓等國仍不敢怠慢與川普之間的協定,在台灣,在野黨雖有重新談判等聲浪,但執政黨則持續釋出堅守當前協定方向的訊號。

只是,在相關變數影響之後,對我方來說,原本已不「對等」的一紙「台美對等貿易協定」,當中「對等」兩字精神蕩然無存,因對等關稅已被宣判違憲而失效。而原本宣傳的台美談判兩大成果,「對等關稅稅率降至15%不疊加MFN稅率」、「全球首個半導體232關稅最優惠待遇」,前者直接消失。

整場談判的兩大成果失其一,若不緩步前行、硬要國會立即通過,在極端狀況與詮釋下,可能還有絆倒自己的負面效果。

首先要認識,對等關稅為基於美國「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所加徵之關稅,與122條款關稅不同。原本政府宣傳「關稅稅率降至15%並不疊加MFN稅率」為一大勝利,因這讓未與美簽署FTA的台灣,最終稅率與有和美簽FTA的韓國等國家相同。

但這幾天的變化,變成台韓等各國都要吞15%的122條款全球關稅,但台灣還要增加MFN(最惠國待遇)稅率,所爭取到的1,735項產品豁免對等關稅也形同做白工。對在乎對等關稅的商品產業來說,等同一夕回到解放前,台灣繼續背負著更高MFN稅率的枷鎖與日韓等對手競爭。

一般與直覺的理解下,如今的122條款全球關稅會形成上述局面,但若政府仍積極要通過日前簽署的「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那將有極端狀況出現,自損台灣本身。

魔鬼藏在細節裡,談判以來我方積極爭取的不疊加MFN稅率恐聰明反被聰明誤,因在協定裡的載明,「不疊加」的精神為,MFN稅率若小於15%,直接規定總額為15%(台灣對等關稅的數額)。

而檢視協定條文,其載明:「對於最惠國關稅稅率低於15%之原產於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代表領域之貨品,其最惠國關稅稅率與經修正之2025年4月2日第14257號行政命令所規定之額外從價關稅稅率之總和應為15%。」那該詮釋下,這些極端狀況的商品,在簽署台美ART之後,是否代表MFN稅率(未達15%者)將自動跳升至地板價15%?一種觀點是,你敢簽,川普政府還真的敢要。

當然,法理上看如此荒謬的情況難出現,因為對等關稅精神已直接被判違憲,使整份ART都充滿缺陷。但如此來說,在野黨所提的重啟談判精神也是沒錯,基於違憲的關稅所架構出的協議,本就需要重新溝通洽談,尤其我方原本在意、因其讓利的對等關稅已不復存在。

政府當然知道此點,所以新春開工後僅重點提及MOU與232條款優惠,閉口不談ART,同時也不附和在野黨的重啟談判,因為他們知道,說出口要讓給川普的,已拿不回來了。

只能說,在各國積極與美確認關稅風波後續,台灣肯定仍被排序靠後,但這是優勢,台灣在包含投資美國等面向,應以拖待變,讓出去的利很難收回,但後續仍有美期中選舉等變數。且看日韓等美盟友甚至爭取到修憲支持、核動力潛艇等好處,仍設法拖延投資美國。

我方如今的成果已跛腳,後續雖仍應迎合川普政府方針持續走,但慢行將是重要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