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文章/新聞:
老師與學生間有不尋常「感情」,一向就不容易被人接受。
以前是把老師看得太「神聖/崇高」,就算有「劣師」出現
大家也只背後非議。同理「感情」事件也如此。如今大家終於
把老師又當成「凡人」,對於此種事也就慢慢地有條件接受。
例如,女學生畢業多年後嫁男老師OK,女老師嫁男學生,
WHY NOT?但有時還是會嚇人一跳。先坐穩了,國外有個
18歲《娶》36歲的例子,這個如何?
雖說如此,不論中外如果師生教學「關係」正在進行中,這個
多半不行,反對的原因很簡單:有一方「未成年」,就如引用
文中這次既是女老師和男學生,學生也「未成年」。學生言語
不知道輕重:「將過程渲染得宛如A片情節,」當然也無法
「負責任」。我們不妨看看這類的前例(先聲明:都是美國的
案例,受害學生成年未成年都有,後者佔多數 )。
第一類是「常常不會/未必有結果」。
通常是一位女老師和一位男(有時是女)學生,雙方有時宣稱是
「真情」,多半老師認罪受罰去職搬家,不會有什麼結果就散了。
法官會下令禁止雙方再見面。還真有一個女老師把學生(和她兒
子一樣大)帶到外地結了婚才回來(用假證件?),問題是學生
未成年婚姻不合法,接下來就是律師間鬥法,還不知道最後結果。
第二類是「苦戀成正果」。
這種例子不多,但不知道這個案例的人一定很少。多年前美國
西雅圖的一位34歲女老師李圖娜(Letourneau)有家庭和四個
孩子,竟然和12歲法洛(Fualaau)小男生發生戀情並懷孕,
官方就先隔離兩人,讓她生下孩子再說。誰知他們不止私下見
面,女老師又再次懷孕(我暈!妳不嫌累嗎?),被逮捕時身
懷鉅款$6,200 美元,看來似乎是要帶小男生「跑路」。
這次事情就大條了,不但不准許再見小男生,還要坐7年半牢,
2005年出獄,小男生長大了申請解除「禁令」還結了婚,這事
才算告一段落。說來有的人覺得「有情人終成眷屬」,有的人
覺得「太沒天理」,女老師的老公除了離婚,還得帶四個小孩
搬家,對於他們來說這個傷害是永遠的吧?。
第三類是「性侵」純粹玩弄學生。
對象男女生都有,女老師先後與一至多位男女學生發生「關係」。
假如,大家聽說24歲已婚男老師和5位 14、15歲女生XXX,
一定說這是「性侵」無疑。某個真實案例的性別要對調一下,
是女老師對5位男生XXX。唉!這是什麼世界?
這種當然要吃官司。
第四類是「轟趴」轟到「警察來了」。
女老師找一群男女學生來開派對,還提供酒和大麻。
有時還玩「真心話大冒險」“truth or dare” 或「性教育」一番,
這就太過份了。而且妳們不知道這樣會「打擾鄰居安寧」嗎?
美國人非常計較「個人權益」,連什麼「日照權」都要維護,
自家後院游泳池也罷,比較笨的一個是在汽車旅館開趴。
反正都是大吵大鬧招來警察,也一定沒有好結果。
坐穩了,其中一位是警察局長之妻,曾擔任地區助理檢察官。
「大姐啊!自己人先打聲招呼,兄弟們才好辦事不是嗎?
現在,只好公事公辦。」
第五類是「愛到殺死你」。
師生偷情到某一階段,發生情殺案件(殺夫/殺情敵)。有多
個真實案例還有書有電影,有看過電影的是「To Die For」
《譯名非常離譜->妮可基嫚之愛的機密》,女老師勾引並唆使
學生和他的友人殺害老公。本案審訊時現場有直播(重播?):
律師:「你沒有腦筋嗎?」
男學生:「我有。」《學生看來就是乖乖牌,和影片中人很像》
律師:「如果她有要求,你還是會做?」
停了一下‧‧‧。
男學生:「對。」(註:似乎說的是Right不是Yes)
另一個情殺案例請看延伸閱讀。
最後一種叫「操之過急」。
這類案例師生間年齡也沒差太多,只要再等兩三年誰也管不了
(註:美國18歲就算是成年人)。很有意思的一個案例:
一位女老師大學剛畢業22歲,男學生是高中生19歲,兩人
發生「關係」。照理說「男未婚女未嫁」年齡也沒差太多」。
但是:該州地法律就是規定「只要兩者間存在師生「關係」,
就不可以有「性關係」,所以老師要受罰。這件事連警察都說,
再等「兩個月」男學生畢業後,一切就「OK」了。
(蜘蛛曰:「兩個月都等不及?加五十大板。」)
不管是原因出於以上那一類,對「未成年」者都可能受到傷害,
這類案件美國管的相當嚴,犯案老師不但要受懲罰如服刑/社區
服務,多半要求接受「心理輔導」,一旦搬家還要到警局登記住址,
慣犯還要求爾後不得擔任接觸青少年/男女學生工作等等。每個州
中小學教師執照要考試,別州也不一定承認,所以以後的生活會很
辛苦。縱然配套措施齊全,還是不免有漏網之魚,往往有新受害者。
台灣以前有點像美國「天主教」教會,只把犯錯者調任另一個地方,
或撤職仍然到別處可以擔任教師,受害者就越來越多了。這個要
想想辦法。
發生戀情並非完全出自性的需求?也許是也許不是誰知道,
人心難測環境不同。是非有時難論?是。但是,『尺』該只有
一把:
『不論男女老師或學生,只要兩者間仍然存在師生「關係」,
就不可以有不適當的「關係」或「行為」,這樣對大家都好。』
還在『懸崖邊緣』的各位老師同學們,三思!
對自認為是「真情真意」者,請接受「時間大神」的考驗。
同學們,等你們「身心」都長大了再談「戀愛」好嗎?
遲早你們會明白:「你愛的人」、「愛你的人」、
「和你結婚的人」往往不是「同一人」。
感 言:
最無聊的是:一有類似的事發生,這些學校都是一概否認
或支吾其詞宣稱老師「不在」不便發言。
學生們也順便學到一課 :「喔!原來成年人都是這樣」。
不用去唸「Lawyer」,也知道如何當「Liar (說謊的人/騙子)」。
現在是什麼樣的社會?各式各樣活動很複雜耶。「師生戀」
這種事情當事人雙方都有一些責任,只是年長的那邊多一點
而已,學校那裡管得了?記者一直問愚蠢問題,更噁心的是
校方那張「假道學」的面具,明明「無能為力」,又口口
聲聲「檢討改進」。
延伸閱讀 ‧‧‧
‧UDN歷史新聞
師生三角戀血案!48歲熟女教師與18歲學生赤裸不倫引殺機
(2009/04/16 11:48)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亞利桑那州驚傳師生三角戀血案,女主角名叫霍夫曼
(Tamara Hofmann),是一名48歲的數學教師。上周五凌晨,
她的20歲男友巴爾布納(Sixto Balbuena)發現她一絲不掛地
和18歲的瓦爾迪維亞(Samuel Valdivia)同處睡房裏,後者
僅穿一件四角短褲。巴爾布納隨即對瓦爾迪維亞拳打腳踼,
並從廚房裏拿了一把刀刺向瓦爾迪維亞,被害人送往醫院後
不治身亡。
案發時正在海軍服役的巴爾布納曾為霍夫曼的學生,瓦爾
迪維亞則是霍夫曼正在教的學生。巴爾布納殺人後向警方
自首,警方表示,巴氏稱原本沒打算殺死瓦氏,只想給他
一個教訓。20歲的巴爾布納被控二級謀殺罪,被當局收押,
保釋金為10萬美元。
據報導,霍夫曼在Chandler的El Dorado 高中教數學,
瓦狄維亞是她的學生。她2005年到2007年在坦培市
聯合高中學區的Marcos de Niza高中教書,是巴爾布納
的老師,但她稍後被學區調離教學工作。學區發言人
沒有說明霍夫曼被調職的原因。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
- 2樓. 路人Juno2010/05/09 14:27美金6200元
版主:
誰知他們不止私下見 面,女老師又再次懷孕(我暈!妳不嫌累嗎?),被逮捕時身 懷上萬元鉅款,看來似乎是要帶小男生「跑路」。
======
再挑剔一下,警察逮捕她時她車上只有美金6200元。
- 1樓. 路人Juno2010/05/09 00:27和未成年男女發生性行為,即使雙方同意,一樣視為性侵
首先更正一個你拼錯的字,說謊者是liar不是lier。 這是很多人常犯的錯誤。
各國法律通常規定和未成年男女發生性行為,即使雙方同意,一樣視為性侵,因為法律上認為未成年男女不知道性行為後面的責任及問題。 這是為什麼國中老師和學生 不論是男老師女學生或女老師男學生都違法的原因。 如果是大學教授和學生,因為雙方都成年,因此不違法,但是這後面則有利益衝突的問題(學生以身體換得好成績,或是教授威脅學生同意否則要給她死當),因此為社會所不容。
美國有兩小無猜條款,我想台灣也有。 理論上兩個十五歲的男生女生偷嘗禁果,因為雙方都未成年,因此雙方都成為性侵的加害人和同時被害人。 兩小無猜條款用來為這種情形解套,當雙方都未成年但年齡差異在某限度以下時,不被認為是性侵。
謝謝,已修正。
NetSpider 於 2010/05/09 12:55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