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圖是元和八年(1622)
當時朱印船的目的地主要是東南亞,足跡遍佈今日的越南、泰國、柬埔寨與馬來西亞及菲律賓等地。特別吸引我注意的是:其中也包括名為高砂,遭受荷蘭人佔領的「台灣」。當時的朱印船,會利用停泊台灣的機會,與來自中國、或是荷蘭商船進行貿易。
值得一提的是,「朱印狀」並不單純用於管理日本人貿易家,連居住在日本的外國貿易家,也必須取得「朱印狀」後才能進行貿易。正值「大航海時代」的當下,有12名歐洲人取得「朱印狀」,並不令人意外。但是,雖然明朝當時禁止人民遠渡日本,卻還是有11名中國人,取得「朱印狀」。
今日我們回顧資料,會發現申請「朱印狀」出海的,不論大名、或是商人,都是以個人名義申請。大名部分暫且不論,對商人們來說,雖然朱印船成功返回時,可以得到莫大的利益。但當時的航海技術、船隻,甚至是國際環境等等,都不像現代一般地成熟與安全,異國貿易的風險之高、其實不在話下。於是,有幸取得「朱印狀」的商人們,為了降低風險,會把朱印船出海的成本劃分為股份,再請親好友來認股,如果成功回航,大家雨露均霑,若不幸遭遇船難,要東山再起也不是那麼困難。
至於朱印船的大小,根據考證…約在500噸~700噸之間。乘員自船長、領航員以下大約200人左右;或許有人認為,朱印船既然由日本出發,成員應該大多是日本人…可是,根據考證,擔任航海工作的,大多是外國人。特別是領航員部份,幾乎都由中國人、葡萄牙人或是荷蘭人與英國人來擔任。
我的噗浪帳號:「金澤城的月光」(按此加入我吧!)
強力推薦:(按下書名後自動連結博客來網路書店)
侯剛本導演感人力作:【學會貧窮:失語稚女單爸網誌】
讓您輕鬆掌握數位證據的攻防策略:【圖解數位證據】
從經濟學角度處理日常生活問題:【巷子口經濟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