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威權心魔 回民主體制
賴清德總統日前與五院院長新春茶敘,並透過立法院長韓國瑜轉達,願意依憲政程序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此一表態,外界解讀為朝野解凍的契機,社會也期待憲政秩序回歸正軌;然隨後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卻未能達成共識,顯示真正的問題並不在技術細節,而在我國政治文化中,是否仍殘存對民主問責的本能抗拒。
「威權心魔」是一種深層的心態錯置,誤以為行政權高於代表民意監督行政權的立法權,亦即國會,形同把總統視為威權象徵。然而憲政民主的核心從來不是總統權力的崇高,而是總統權力是否接受民意約束。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一至第十五條之五的規定,立法院得邀請總統進行國情報告,總統應提出書面報告、親自說明,並就立法委員提問即時或書面回應。這不是「羞辱元首」,而是責任政治的制度化表現。總統向民意代表說明國政本為民主常態,而非例外的「恩賜」。
同樣在國家安全體制中,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第八條亦明定,國安會及其所屬國安局應受立法院監督。國防、外交、兩岸及重大國安政策,並非只能在行政體系內部形成共識而已,應在不危及安全的前提下,接受民意代表的制度性檢視。監督不是掣肘,而是民主國家的安全基礎。
更值得警惕的是,攸關國家治理核心的「預算民主」長期在實務中被忽略。預算法第五十三條明定,總預算案於立法院院會審議時,得限定議題及人數,進行正反辯論或政黨辯論;然回顧我國歷年總預算審議實務,真正依此條文規定進行公開、實質辯論者,幾近闕如。
尤其在新會期開春之際,無論是年度總預算,抑或以國安為由提出的重大軍購預算,更應回歸憲政正軌,接受公開辯論與民意代表的嚴格檢視。預算不只是技術文件,而是國家價值的排序,不辯論的預算等同不受監督的權力。若預算成為不可質疑的禁區,責任政治終將流於空談。
回顧現代民主的起源,其思想邏輯始終清楚—沒有代表,不繳稅;要繳多少稅,必須提出預算;預算如何使用,須提出施政報告並接受辯論;錢用到哪裡,須提出決算書;由誰執行,須經民意代表同意;行政必須依法行事,並接受監督;若有錯誤,須負政治與法律責任。這不是對立的設計,而是民主能夠長久運作的前提。因此,總統走進立法院不是象徵性善意,而是讓憲政回到說明、詢問、回應、記錄的制度循環。憲政之爭不在輸贏,在依民主規則而行。
論語云:「君子無所爭,必也射乎!揖讓而升,下而飲,其爭也君子。」民主爭的從不是尊嚴,是制度。去除威權心魔,讓權力回到問責;回歸民主體制,讓預算回到辯論,才是迎憲政春天的起點。
(作者為東海大學法律學系退休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