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停砍公教年金」二法,行政院26日拍板在憲法法庭恢復運作後,採取「副署」「公告」,並且立即提出「釋憲」以及「暫時處分」聲請,但是依據憲政精神,「暫時處分」裁定結果出爐前,行政院就應該依法執行以及編列預算。

此舉,不僅凸顯10天前《財政收支劃分法》不副署、不公布的違法違憲作法,更證明早先5位大法官即便留下歷史汙名,也要在未達法定開會人數情況下執意宣布《憲法訴訟法》修正案違憲,就要是為民進黨的毀憲亂政擦脂抹粉、背書洗地。

「總統皇帝化、院長家僕化、大法官黨羽化」成為三位一體的憲政怪獸,架空立法院監督制衡的權力,破壞司法體系正當性,更摧毀人民對憲政主義的信賴。40年來,民主前輩為台灣民主法治打下的憲政基石,短短1年半就被賴清德總統摧毀殆盡。

賴清德忘了,他不僅是「民進黨主席」,更是「中華民國總統」。作為國家元首,總統的憲政責任是團結2330萬人民;如果發生憲政爭議,總統更是院際的「協調者」,但賴清德從「大罷免」到「大毀憲」,不斷地跳上第一線成為政治的「對抗者」,不僅失去總統的格局與高度,更擴大社會的對立與撕裂。

政府是軍公教的雇主,政府必須負起照顧軍公教退休基本生活的責任,公教年金改革在民國107年7月上路後,目前所得替代率水準與先進國家相較已沒有偏高的問題。軍公教退休保障不具有優勢,薪資水準也不具市場競爭力,導致優秀年輕人不願投入軍公教,不僅造成施政品質低落,更是長期的國安問題。相對勞保「撥補就是改革」,更凸顯民進黨的墮落與虛偽。

行政院處理停砍公教年金案的過程,充滿政治算計。如果行政院認為法案有窒礙難行之處,就應「窮盡一切憲政手段」。「提出覆議」才是行政院捍衛立場、負起責任的憲政手段,但行政院早早就宣布放棄對年金二法提覆議,卓榮泰卻在院會上表示,不副署是憲法賦予行政院長的權責,他不會拋棄這個職權。

總統、立委,以及司法、考試、監察3院院長都是經過直接民意、間接民意授權,唯一不具有民意基礎的就是行政院長;副署是行政院長的法定義務,而不是決定法律能否生效,以及控制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的尚方寶劍,讓憲政主義淪為叢林法則(Law of the jungle)。

閣揆對停砍公教年金法案若「副署、不執行」將埋下未來兩個政治地雷。第一,總統公告的法律,在大法官作出「暫時處分」裁定前,行政機關就必須編列預算執行,否則退休公教人員都可以依據《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及《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向行政法院提告請求給付,未來訴訟大戰恐難避免。

第二、此舉影響退休公教人員的權益,未來街頭抗爭如影隨形,恐難以避免,社會對立與動盪恐將再起,賴清德「團結台灣」、「韌性社會」的宣示終將成為海市蜃樓。

依法行政是憲政主義的核心,更是民主政治的基礎。當「更大的民主」淪為「更大的毀憲」,賴卓體制為了權力不惜飲鴆止渴,傷害的不僅是民主進步黨的黨魂,更重創憲政主義的台灣價值。

(作者為東吳大學政治系兼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