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性總義
一、
凡藥酸屬木入肝、苦屬火入心、甘屬土入脾、
辛屬金入肺、鹹屬水入腎,此五味之義也。
二、
凡藥青屬木入肝、赤屬火入心、黃屬土入脾、
白屬金入肺、黑屬水入腎,此五色之義也。
三、
凡藥酸者能澀能收、苦者能瀉能燥能堅、
甘者能補能和能緩、辛者能散能潤能橫行、
鹹者能下能軟堅、淡者能利竅能滲泄,此五味之用也。
四、
凡藥寒、熱、溫、涼,氣也;酸、苦、甘、辛、鹹,味也。
氣為陽,味為陰。
氣濃者陽中之陽,薄者陽中之陰;
味濃者陰中之陰,薄者陰中之陽。
氣薄則發泄(表散),厚則發熱(溫燥),
味厚則泄(降瀉),薄則通(利竅滲濕)。
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涌泄為陰,
鹹味涌泄為陰,淡味滲泄為陽。
輕清升浮為陽,重濁沉降為陰。
陽氣出上竅,陰味出下竅。
清陽發腠理,濁陰走五臟。
清陽實四肢,濁陰歸六腑。此陰陽之義也。
五、
凡藥輕虛者浮而升,重實者沉而降。
味薄者升而生(象春),氣薄者降而收(象秋),
氣濃者浮而長(象夏),味濃者沉而藏(象冬),
味平者化而成(象土)。
氣濃味薄者浮而升,味濃氣薄者沉而降,
氣味俱濃者能浮能沉,氣味俱薄者可升可降。
酸鹹無升,辛甘無降,寒無浮,熱無沉,此升降浮沉之義也。
(李時珍曰︰升者引之以鹹寒,則沉而直達下焦;沉者引之以酒,則浮而上至巔頂。一物之中,有根升梢降、生升熟降者,是升降在物亦在人也)。
六、
凡藥根之在土中者,半身以上則上升,半身以下則下降
(以生苗者為根,以入土者為梢。上焦用根,下焦用梢,半身以上用頭,中焦用身,半身以下用梢。雖一藥而根、梢各別,用之或差,服亦罔效)。
藥之為枝者達四肢,為皮者達皮膚,為心、為幹者內行臟腑。
質之輕者上入心肺,重者下入肝腎。中空者發表,內實者攻裏。
枯燥者入氣分,潤澤者入血分。此上下內外,各以其類相從也。
七、
凡藥色青、味酸、氣臊、性屬木者,皆入足厥陰肝、足少陽膽經
(肝與膽相表裡,膽為甲木,肝為乙木);
色赤、味苦、氣焦、性屬火者,皆入手少陰心,手太陽小腸經
(心與小腸相表裡,小腸為丙火,心為丁火);
色黃、味甘、氣香、性屬土者,皆入足太陰脾、足陽明胃經
(脾與胃相表裡,胃為戊土,脾為己土);
色白、味辛、氣腥、性屬金者,皆入手太陰肺、手陽明大腸經
(肺與大腸相表裡,大腸為庚金,肺為辛金);
色黑、味咸、氣腐、性屬水者,皆入足少陰腎、足太陽膀胱經
(腎與膀胱相表裡,膀胱為壬水,腎為癸水,凡一臟配一腑,
腑皆屬陽,故為甲、丙、戊、庚、壬;
臟皆屬陰,故為乙、丁、己、辛、癸也)。十二經中,
惟手厥陰心包、手少陽三焦經無所主,其經通于足厥陰、少陽。
厥陰主血,諸藥入肝經血分者,並入心包;
少陽主氣,諸藥入膽經氣分者,並入三焦。
命門相火,散行于膽、三焦、心包絡,故入命門者,並入三焦。
此諸藥入諸經之部分也。
八、
藥有相須者,同類而不可離也
(如黃柏、知母、破故紙、胡桃之類);
相使者,我之佐使也;
相惡者,奪我之能也;
相畏者,受彼之製也;
相反者,兩不可合也;
相殺者,製彼之毒也,此異同之義也。
九、
肝苦急(血燥苦急),急食甘以緩之;
肝欲散(木喜條達),急食辛以散之;
以辛補之,以酸瀉之(以散為補,以斂為瀉)。
心苦緩(緩則散逸),急食酸以收之;
心欲軟,急食鹹以軟之;以鹹補之
(按︰水能克火,然心以下交于腎為補,取既濟之義也),以甘瀉之。
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
脾欲緩(舒和),急食甘以緩之;以甘補之,以苦瀉之。
肺苦氣上逆(火旺克金),急食苦以瀉之;
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以酸補之,以辛泄之。
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
腎欲堅(堅固則無狂蕩之患),急食苦以堅之;
以苦補之,以咸瀉之。此五臟補瀉之義也。
十、
風淫於內,治以辛涼,佐以苦甘,以甘緩之,以辛散之
(風屬木,辛為金,金能勝木,故治以辛涼。過辛恐傷真氣,故佐以苦甘,
苦勝辛,甘益氣也。木性急,故以甘緩之。木喜條達,故以辛散之)。
熱淫於內,治以鹹寒,佐以苦甘,以酸收之,以苦發之
(水勝火,故治以鹹寒。甘勝鹹,佐之所以防其過,必甘苦者,防鹹之過,
而又以瀉熱氣佐實也。熱淫故以酸收之,熱結故以苦發之)。
濕淫於內,治以苦熱,佐以酸淡,以苦燥之,以淡泄之
(濕為土氣,苦熱皆能燥濕,淡能利竅滲濕,用酸者,木能製土也)。
火淫於內,治以鹹冷,佐以苦辛,以酸收之,以苦發之
(相火畏火也,故治以鹹冷。
辛能滋潤,酸能收斂,苦能泄熱,或從其性而升發之也)。
燥淫於內,治以苦溫,佐以甘辛,以苦下之
(燥屬金,苦屬火,火能勝金,故治以苦溫。
甘能緩,辛能潤,苦能下,故以為佐也)。
寒淫於內,治以甘熱,佐以苦辛,以咸瀉之,以辛潤之,以苦堅之
(土能製水,熱能勝寒,故治以甘熱。苦而辛,亦熱品也。
傷寒內熱者,以咸瀉之。內燥者,以辛潤之。
苦能瀉熱而堅腎,瀉中有補也)。
此六淫主治各有所宜,故藥性宜明而施用貴審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