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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大學100學年度弱勢助學共同助學金申請事宜
2011/08/31 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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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學習時數:各校得於不影響學生課業學習原則下,自行規劃,並以每週3小時或每學期50小時為上限。
服務學習時數與助學金金額無對價關係,爰各校服務學習時數不得因核發助學金金額有別,避免致使學生產生相對剝奪感。
100學年度全國各校將依以上「新制」規劃服務學習時數,東海大學自99學年度起實施,每學年生活服務學習50小時。
共同助學措施實施方案(100學年度)
30萬以下家庭,同學可轉申請「中低收入戶學雜費減免」,每學期可減免30%學雜費,且 免50小時服務學習。(100學年度開始申請,上下學期都需申請)
凡申領本校中低收入家庭就學補助之學生,每學年需從事生活服務學習50小時,生活服務學習實施辦法另定。統一由本校「勞作教育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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