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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以巴弗
2018/04/01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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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以巴弗
--主僕吳維僔見證
蕭若枝

1900年的北京。義和團事起。慈禧太后及端王、載漪唆使其攻打各國使館,並召甘督董福祥助攻。太常寺卿袁昶(浙江桐廬人)接連兩次上疏,力主不要攻打使館,以免挑起外釁。在御前會上,袁昶又力言“拳術不可恃,外釁不可開”,“殺公使,悖公法”,局面將不可收拾。他侃侃陳言,聲震殿宇,兵部尚書徐用儀、吏部侍郎許景澄皆附議。慈禧太后不悅而退。不久,八國聯軍攻下天津炮臺,又向北京進犯,他與許景澄又拜伏於宮殿下上疏,泣請速斬禍首,以挽大局。載漪大怒,逮捕了袁昶、許景澄、徐用儀等人。七月四日,袁昶、許景澄被處死於菜市口。
形勢的發展後來果如袁昶等所言。七月二十日,八國聯軍開始進攻北京;七月二十二日,慈禧、光緒西遁長安。當年十二月,八國聯軍退出北京,朝廷下詔復袁昶原官。宣統元年(1909),又追諡袁昶爲“忠節公”,並於西湖孤山南麓敕建“三忠祠”,奉禮袁昶、許景澄、徐用儀3人。
百餘年後,2002年的寧夏。12月21日,一位教名叫“以巴弗”的聖徒在寧夏銀川監獄大牆外一間陋室中,安然去世。
這位中國的以巴弗便是“忠臣袁昶”(王明道語)的外孫。

恩典與呼召
袁昶遇難後,其家人匆匆自北京南下,在上海附近的松江定居下來。是時,幾位美國衛理公會的女宣教士已在松江,以辦學的方式傳主的福音。袁昶的女兒袁季蘭(1889-1967)12歲時,便進了這所小型女校(慕衛女校的前身)讀書。神的救恩也從此臨到了袁昶的後裔。
據悉,袁昶被殺前,曾幾次暗中通知京中外國僑民(主要是宣教士)提前撤離,使其減少了許多傷亡、損失。許多宣教士十分感激袁昶,也知道這個少女袁季蘭就是袁昶的女兒。宣教士們在這些女生身上花了極大的精力,一方面教她們明白聖經真理、認識真神、信靠救主,一方面也培養她,使其具有良好的品德和知識。青少年時期的季蘭就是在這樣的環境中,接受了耶穌基督爲自己的主和救主。
季蘭19歲時,嫁至浙江東陽的吳家,育六個兒女(三個夭折的除外)。1926年4月,小兒子吳維僔出生時,季蘭也給他另取一聖經人物的名字“以巴弗”。
維僔從小在教會環境中長大,自然明白聖經的許多真理,熟悉聖經故事,會唱許多聖詩。老師在課堂上問:“誰是信耶穌的?”小維僔高舉右手答道:“我是信耶穌的!”但幼時並沒有重生。進入五年級後,小維僔開始反叛,對神有疑問,乃在心中積了數百個問題。時值抗戰時期,小維僔隨家人流亡,初嘗人生之苦,便埋怨神:“爲什麽要造人?造了又允許人犯罪,還要懲罰我們!”後來母親給他買了一本剛出版的《荒漠甘泉》,讓他每晨讀一段聖經,並一篇“甘泉”。
1941年5月的一日,聖靈借著《荒漠甘泉》開啓了他的心,他不再驕傲,跪在床前禱告:“神啊,饒恕我的驕傲和愚昧,我錯了。這幾百個問題我再也不問了,都交在你手中;不是我不要明白,而是要看你要我何時能明白什麽,你就一步一步光照我,使我明白。現在我先信靠你,你不會有錯,你的話─聖經不會有錯。神啊,從今以後,你是我的父親,我是你的孩子,我接受耶穌作我的救主,我承認我是個罪人,求主用寶血洗淨我的一切罪。”吳維僔從此在主裏重生。
維僔重生後,神在各方面修煉他。他初三畢業要進高中時,神讓他學習了不撒謊的功課;學習堅持聖經真理的功課。這些操練爲他後來一生的服事打下了基礎。
1945年1月,維僔在浙西山區讀高中。放寒假時,他在學校後邊的小山上讀書、靈修、默想。他想到主耶穌基督本有神的形象,卻爲救自己的緣故,“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爲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立比書2:7-8)。他想到自己從小學五六年級時,便喜愛自然科學,自己已決意進大學讀理工科,將來作工程師或科學家。而那天,他問自己:“主已爲我降卑,我爲主降了什麽?主爲我流血捨命,我爲主舍了什麽?”他再次默想主在十字架上的大愛,心被恩感,便俯伏跪下,對主說:“主啊,我把自己獻給你,我不再想作什麽工程師或科學家了,大學不考也行,你要我作什麽,我就作什麽;你若要我作原來我最不想作的傳道人,我也情願了。”禱告完畢後,他深知主已悅納他。
高中畢業考之前,維僔決定,既然已經奉獻給主,便不打算再考大學了。那時,他愛主的心越來越熱切,晚上的禱告也越來越長,似乎主就在旁邊,親密極了,心中有說不盡的話向主傾吐。最初他禱告到晚10點,後來禱告至半夜甚至後半夜,雞叫以後才躺下睡一會兒,但精神很好、不疲倦,白天仍照常上課或復習。再後來他就通宵禱告,直到天亮(6月天亮得早)。同學們還都在沈睡,他卻腦子非常清醒,便悄悄起來,拿了小聖經到窗口下,坐在凳上,打開聖經,主便用經文向他說話∶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馬太福音10:37-38)
“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加福音9:23)
他清楚知道主在呼召他捨棄自己,一生一世天天背起十字架來跟從主,否則,就不配作主的門徒。這是主對他一生的呼召。他對主說∶“主啊,我願意。”
在以後的幾天中,他作了更冷靜地思考:假如主要我去邊疆傳道呢?假如主讓我傳道,而沒有人肯聽,沒有人理睬呢?假如窮到吃不到飯,穿不上衣呢?假如主讓我被多人看不起,或遭誤會,或受冤枉,或被譭謗呢?假如主讓我生重病、長期痛苦、或是死亡呢?┅┅凡他所能設想到,有可能遇到的,他都一一認真考慮,掂掂份量,然後重新向主說∶“主啊,我願意付上這一切代價,跟主跟到底。”
同時,他也意識到,如按主的話去執行,必會遭多人反對,必有一場屬靈爭戰。果然,沒有幾天,全校幾乎都轟動起來∶“吳維僔發神經病啦!”“吳維僔信耶穌信迷啦!考試也不考,飯也不吃啦!”甚至有人說∶“他失戀啦!”他的許多同學和老師勸他好好考大學,而他反而向他們傳福音,勸他們信耶穌。
總務主任很愛他,就格外苦口婆心地勸他。因勸不動他,總務主任就急了:“你過去是個品學兼優的好學生;現在,你是一個廢物!你還勸我信耶穌?我就是下了地獄,也不要信耶穌!”他當時沒有話可以回答這位愛他的老師。但感謝主,五年以後,維僔在上海又遇見了這位老師,主自己拯救了他。

平信徒的崗位
1946年秋至1949年初,維僔在“中華神學院”學習。1949年初,他開始在上海守真堂作實習傳道。
那是一個動蕩、劇變的時代。國民黨節節敗退,解放軍一舉渡江,上海5月份解放。解放後的上海,外邊熱鬧極了,經常有各種遊行,人們扭秧歌,打腰鼓,喊口號┅┅“解放區的天是明朗的天”的歌聲,一陣陣從遊行的隊伍中傳進矗立在街旁的教堂裏┅┅
空空的教堂中,維僔獨自一人,俯伏在神的面前祈禱。上海的各家各戶,都已做了準備,買足糧食、鹹魚,以度過兩個時代交接的時期。守真堂也因此有兩個禮拜暫停聚會。維僔則正好用這段時間,潛心禱告,尋求神的旨意。他說:“主啊,求你保守我,至死也要作個傳道人,決不離開傳道的崗位,決不改行幹別的。”然而,主給他的回答正好相反。主當時並不差遣他作傳道人,而是要他作一份別的工作,等候主。他聽到主對他的回答是:等待,到我需要時,我會把工作託付給你的,派你作的。
維僔清楚了,在這個急劇變化的時代中,主要他作一名平信徒(即普通基督徒,而不是傳道人)。他說:主不是叫我去貪戀世界,而是給我換了一個戰鬥崗位。他要我在一個普通教師的崗位上,討主的喜悅,爲主作見證。
1949年10月起至1957年,維僔在上海作了8年中學教師。這8年中,維僔恪守神給他的“戰鬥規則”: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神的物當歸給神。他也牢記自己的兩種身份。一個是教師的身份,一個是基督徒的身份。既是教師的身份,他便盡力作一個好教師。但他清楚,教師身份是暫時的,次要的,基督徒的身份則是永遠的,首要的。當二者發生衝突時,教師的身份就要服從基督徒的身份。

“社會發展史”是一篇大謊話!
解放後,他爲神打的第一仗就是,虹口區政府組織中小學教師學習馬列主義“社會發展史”,學習完畢時,每一個人都要寫總結報告,要寫自己對“社會發展史”是怎麽認識,怎麽看待的。維僔經過禱告,在這一點上寫了一句話:
通過這次“社會發展史”的學習,我認識到,這個“從猿到人”,一直發展到“共産主義社會”的發展史,是一篇大謊話。
政治教師便組織大家“幫助”他。感謝主,因爲維僔是在教會中學教書,同事們大多是基督徒,大家心中也贊成維僔的觀點,所以無人發言。政治老師只好自己發言批判維僔,這反而給了維僔機會。政治老師說:“你們所信的神,是反對科學的!”維僔就回答說:“池老師啊,科學,科學規律是哪來的?是人定的嗎?不是,沒有人能制定科學規律,科學家也不能制定,只是發現和證實了一部分科學規律而已。真正的科學規律是神在創造天地萬物之前,就制定妥當的,天地萬物也都是按照神定好的規律運行。既然科學規律是神早已定妥的,爲什麽神要反對自己所定的科學規律呢?”有的老師聽了笑了,有的點了點頭,有的什麽表情也沒有。維僔又說:“池老師啊,今天的問題,不是神反對科學;而是人們想利用科學來反對神。”
許多老師聽著維僔的辯論,爲他擔心,維僔自己也只有把後果交托給主。可能是因爲解放初期,學校後來也沒有再追查。“平信徒”的第一仗,靠主的憐憫結束。

有爭議的一件事
1949年6月起,維僔參加了南陽路教會(倪柝聲弟兄的聚會處)的聚會。但不久,他痛心地發現,聚會處當時的立場是,教會要取得合法地位,就非得走三自道路;因此,50年代初開始,聚會處作出一系列決定:參加黨領導的節日遊行,邀請“三自”的領袖人物吳耀宗來聚會處講道,並且要在教會內搞“控訴運動”。1951年4月21日,《人民日報》發表了一篇題爲“開展基督教徒對美帝國主義的控訴運動”的文章,要求全國基督教團體“廣泛地展開對帝國主義分子及其走狗的控訴”。聚會處決定回應這個“控訴”的號召。倪柝聲自己親自動員大家,說他強調一個“立場”問題,要站在人民的立場上去“控訴”,可控訴的事就多了。在虯江路進一步動員的時候,全體肢體都參加了。當時維僔尚是一個25歲的年輕人,他壓抑不住靈裏的憤怒,反對在教會中搞“控訴”活動。然而,他的意見根本沒有人理會。維僔只有自己痛哭、禱告。據他自己後來親自寫的見證說,在禱告中主對他說話:“既然倪弟兄要你站到‘人民’的立場上去控訴,你就站到‘人民’的立場上去控訴去。”
1951年6月10日,上海南陽路的控訴會上,吳維僔發言,用故意誇大了的尖銳的詞句來“控訴”,結果全場大亂,許多人大發“噓”聲,控訴會完全失控。一位高個子戴眼鏡的家負責弟兄(南陽路教會是一個很大的教會,會衆根據不同的地區分成十幾個“家”,每“家”約100多人,由“家負責弟兄或姊妹”帶領,後增至二十多“家”。“家”下又分成組。─編者)發言,問主持人劉良模(三自代表):我們傳主的福音,到底可以不可以?政府許可不許可?結果整個控訴會無法繼續。劉良模只好安撫大家,說一些政府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之類的話,然後散會。
兩個月後,聚會處一位長老通知維僔“停止你擘餅”,因爲大家認爲維僔已經“放棄了信仰”。
直到1964年,維僔才有機會與南陽路聚會處的兩位肢體恢復交通。當時維僔去北京爲一位年輕人施洗,得知這位年輕人的父親就是當年南陽路聚會處的家負責弟兄之一。這位老弟兄一直誤以爲維僔“放棄了信仰”,維僔寫信給他說:“當年我的控訴,根本沒有背棄主,放棄信仰;反而是照著主的吩咐,演了反面角色而已。”這位老弟兄非常高興,又轉告了另一位長老杜忠臣弟兄。他們十分爲此喜悅。
這是維僔的見證中頗有爭議的一件事。50年後,維僔自己回憶起來,仍感到自己是作了反面角色,攔阻了控訴會,心中頗爲平安。

“配”的預備
1955年,維僔的三嫂給他介紹了一位在天津工作的姊妹。開始通信時,維僔清楚地問對方:你是否願意在我所走的十字架的窄路上,作我的伴侶?對方同意後,他們才確定了婚姻關係。1957年夏天,吳維僔因爲婚姻的關係,從上海調至天津工作。神把他帶到了一個新的戰場。
1957年的中國,革命的氣氛已經越來越濃烈,校園中進行著無情的“反右”運動。維僔來到新的環境中,仍然一如既往,每吃飯必謝恩禱告,中午休息時,還要拿出聖經來默讀。星期天,全校教師要到附近農村勞動,他卻要請半天假,理由是“要聚會敬拜神”。學校裏的同事們覺得他很奇怪:“這個從上海來的老師,怎麽宗教迷信這麽深!哪能當老師呢?”不久,他便被下放到郊區農村勞動去了。
本來,學校下放他的目的,是爲了改造他的思想,結果他在鄉下兩年,反而把勞動場所當作傳福音的禾場。那個年代,正是全中國範圍內聽不到基督福音,沒有大光照亮的黑暗時期。維僔再次思想神的恩典和神對他的託付。他想到:神沒有託付我作傳道人、佈道家,他讓我作一個普通的基督徒,我難道連這一點本份也不能盡嗎?他決心要在這最小的事上忠心,並忠心到底。所以,不管是誰,只要有人問及主真理的事,他就毫無保留地把福音傳出去。
在下放小組學習時,他看到下放勞動的目的是“促使幹部改造成辯證唯物主義的世界觀和共産主義人生觀”,便公開在小組內發言說:“我是一個基督徒,且永遠是一個基督徒,我不可能,也不打算改造和轉變自己,成爲馬克思主義者。我沒法響應黨中央對我的號召。”小組長爲他可惜,公開在組裏說:“要是光按著你的生活艱苦方面、勞動積極方面來衡量,你能夠上一個好共產黨員,但你的思想改造方面就過不了關啦。不過,即使你思想改造過不了關,還可以算作‘宗教信仰’而勉強放你過去;但你散佈宗教迷信的傳道的東西,事情就嚴重了,過不去了,砸了鍋了。”
那些日子裏,吳維僔也承受著極大的壓力。一天中午,他去一里外的水井挑水回來。天上烏雲密布,雷電交加,向他逼近,眼看一場傾盆大雨馬上要倒下來。腳下是泥土路,如大雨下來就成了泥濘路,無法行走了。他望著滿天的烏雲雷電,突然憑著從神而來的感動,伸出右手,對著已經從天降下的大雨,大喊一聲:“打住!”結果,好像主當年斥責風和雨一樣,雷電很快停了,雨滴止住了,烏雲也漸漸退去了!這是維僔第一次見到神迹,他知道在他處於威脅壓力之下時,神在借著這個神迹安慰他,堅固他的信心,他確實知道:我的神活著,他掌管著天地萬物!
兩年農村勞動之後,他又被調進天津東北郊一個區辦的棉毛加工廠繼續勞動改造。兩年後,他被調回原校,但因思想沒有改造好,不能作人民教師,他只能作實驗室的物理實驗員。
1957年至1964年7年中,形勢越來越緊張,屬靈爭戰也越來越激烈。神開始更嚴格地修剪維僔,爲他自己的託付預備他的心志。
自50年代後期,吳維僔開始以複寫紙寫“主內交通”的文字,寄往各地,增強各地主內肢體們的靈裏交往。60年代初,他開始操練禁食禱告。64年春天,神讓他做好“配”的準備。那時,他在與上海原守真堂的一位弟兄通信交往中得知,一位他所熟悉,主所特選,受過賈玉銘靈修院造就,與他一同作過守真堂教會執事,後來又成爲主所用的忠心僕人,因著主在那個艱難的年代所託付給他傳福音的負擔和工作的緣故,被守真堂負責人姜蒙光所出賣、告密,因而被捕下了監。看完這封信,維僔心中深受感動,爲這位下監的年輕弟兄感恩,羡慕他,因爲這位弟兄聽主的話、配爲主的名而受此淩辱、磨難。他爲下監的年輕弟兄切切祈禱。在禱告中,維僔聽到主在問他說:“他配,你配不配?”他立刻含著淚水向主說:“主啊,我也要配,我也要配!”從這天起,他就更加儆醒,隨時做好了“配”的準備。

十字架的道路
兩個月後,1964年7月30日,吳維僔被捕。當公安人員突然出現在他面前,拿出“傳訊證”和“搜查證”的時候,靠著主恩,他一點沒有慌張。他與妻子握了握手,說了最重要的兩個字:“靠主。”便上了吉普車。上午十點左右,車向公安局開去,窗外之物向後移去,吳維僔擡頭望天,心中充滿了平安。他知道神又把他調到了一個新的戰場,一個更爲險惡也更爲重要的戰場。配得在那個戰場上爲主作見證,實在是他的榮耀!既然早在1945年他已經決定要一生背起十字架跟從主,現在更是他義無反顧,勇往直前走十字架道路的時候了。
維僔被捕的原因當然純粹是爲了信仰。64年正是全國搞“四清運動”的時候。他學校的校長已經公開批評他說:“在我們學校裏,宗教迷信活動是很明顯的。”另外,維僔也曾爲人施洗,寫“主內交通”文字寄往各地。他曾寫信給一位年輕人,鼓勵他:“你既然已經信了主,作了基督徒,就應該公開承認主的名,退出共青團,走主的路。”因爲這個年輕人的退團事件,也引起了公安局對維僔更加注意:他在“與共產黨爭奪下一代”。
其實,最初的時候,維僔並沒有被“逮捕”,而是被“傳訊”。從世人的角度看,他被捕入監完全是由於他“不識時務”造成的。維僔心中確信:進監,不是他自己喜歡進的,也不是公安局要他進的,而是主帶領他進的監。神要他在犯人這個崗位上,作好一個基督徒,以犯人的身份來聽從主的話,遵行神的旨意。因此,一進監,他就爲自己定了一個在屬靈爭戰中的戰鬥原則:在被審訊時,“不回答,不交代,不認罪,不悔改”。
入獄一個多月時間,他八次被審問,一直持定了這個四不原則。第七次審訊時,他被要求用書面形式回答五個問題。他便一面禱告,一面寫出了自己的答卷。其中第四個問題是:“政府的宗教自由政策是如何得到了正確貫徹執行的?”他直率答道:正是在這種所謂“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下,全國許多教會被取締、受打擊,許多神的僕人和基督徒因不接受黨對神教會和神僕人的領導而被捕、下監、判刑等等;而我的被捕下監,則是一個新的證明。
最後第五個問題是這樣問的:“你對全國基督教界所發起的三自愛國運動,是如何認識的?”他本來想從正面好好回答這個問題,突然覺得不平安,聖靈光照他,他就寫下了這樣一段文字:
我正預備把我從聖經真理而來,對“三自”運動的認識寫成回答時,聖靈突然攔阻了我,不讓我寫,並且光照我一節聖經。這段經文是:“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將珍珠丟在豬前,恐怕它踐踏了珍珠,轉過來咬你們。”因此,我就不從正面回答下去了。注∶主耶穌所說的“狗”、“豬”,不是指真的狗和豬,而是指“不把聖物當作聖物”的人,指“不把珍珠當寶貝”的人說的。
他的答案當然引起了軒然大波。第八次審訊時,預審員惱怒地說:“在我的手心裏不知經過了多少大牧師,大傳道,還沒有見過你這麽倡狂的!”第八次審訊之後,預審員給他一張逮捕證,說他是“自食其果”。他坦然簽了字。主又一次光照他,他對自己說:“我雖不是大牧師,大傳道,但只要緊緊倚靠主,仰賴主的憐憫,忠心跟隨主,不躲避應該背起來的十字架,就照樣可以得勝,在世人面前,作好見證。

判決之後、跟主到底
1967年2月,法院下達了對他的判決:無期徒刑。他收到判決書後,心中非常平安,充滿感謝,立刻想到:“僕人決不能大過主人。我的主耶穌,從父手中領受並喝盡的苦杯,是死刑,而不是無期,而且是釘十字架,是最恥辱、最殘酷、最痛苦(連父神都離棄他)的死刑;父神給我喝的杯,不知輕了多少倍,還存留我一條命,身體至今還健康┅┅主受十字架死刑時,尚且是心悅誠服地領受,我才是無期徒刑,爲什麽不能也同主一樣心悅誠服、從父領受呢?主說過:我所喝的杯你們也要喝;我所受的浸你們也要受(馬可福音10:39),今天父神既然憐憫了我,給了我這個杯,我就應當把父所給的杯喝盡,無期到底。”
判決後的犯人,一般都可以與自己的家人見面了。他也立即寫信給他妻子,告訴她已接受判決,請她來見面。他請她再帶一個臉盆來,因爲原來的臉盆已經漏了一個洞。他盼望能見到妻子,多說一些話。信發出以後,到了預定接見之日,隊長(勞改隊的管教幹部)送來一個家中的臉盆,妻子卻沒有來。維僔再次寫信,並寫了一些主內勉勵的話,隊長就斥責他寫了“亂七八糟”的東西,不給他寄出。
過了一段時間,法院來了一個幹部,告訴維僔,妻子要與他離婚。這完全出於維僔的意料之外,立刻爲此禱告。當時正是文革的高潮,在那個空前險惡的時代環境中,妻子在外面孤單一人,無疑承受了很大的壓力。他體諒她的軟弱,便同意離婚,他們沒有孩子,維僔也不要求什麽財産,於是簽字就完了。
維僔從不後悔與姊妹結婚,因爲當初已經確定是二人同走十字架的窄路的。現在姊妹軟弱了,在十字架的道路上後退了,維僔只有替她惋惜,爲她禱告了。
據說,後來她又與一老工人結了婚,但並沒有擺脫她在文革中受逼迫的處境。而離婚後,維僔更無牽挂了,他想:我雖只剩一個人,也要終生把十字架背到底,跟主到底。

守住紅豆田
“其次是哈拉人亞基的兒子沙瑪。一日非利士人聚集成群,在一塊長滿紅豆的田裏,衆民就在非利士人面前逃跑。沙瑪卻站在那田間,擊殺非利士人,救護了那田。耶和華使以色列人大獲全勝。”─撒母耳記下23:11-12
維僔入獄後,記不清楚這段經文的章節,但卻記住了這兩節經文的內容。大衛的勇士沙瑪,站在一塊長滿紅豆的田裏,面對衆多的非利士人,堅守住那一塊紅豆田,不退卻一步,結果挽回了整個戰局,使以色列人全面反敗爲勝。守住紅豆田,成了全面戰爭勝利的關鍵。主光照維僔,使他清楚知道,堅持飯前謝恩,是他在監內屬靈爭戰中的“紅豆田”,必須守住它。
他一進監獄,便在飯前謝恩,不避諱,不怕人看見,因爲這是一個見證。監內的指導員向他宣佈:“你要吃飯,就不許念(謝恩),你若念(謝恩)就不許吃。”維尊便把自己的碗筷還給管理員,不再吃飯。四、五天後,預審員厲聲斥責他:“不吃飯,絕食,是抗拒無產階級專政。”而維僔堅持說:我決沒有絕食求死的意思,我只要謝恩吃飯。這樣,獄方只好換了一個預審員,做些微讓步。讓維僔有時可以吃,有時又不能吃─因爲不准謝飯。
半年後,維僔的苦難更加重了。他被戴上一副重手銬,這副手銬又重又冰冷,使他痛苦萬分,夜裏無法入睡,但主與他同在,親自引領他爭戰。他又一次聲明:不謝飯就不吃飯,從今天起,不再自己主動拿政府不許謝恩的飯菜吃。兩天後,看守所去掉了他的手銬,同時組織了七、八個犯人“幫助”他。看守人員站在門外觀看。一個犯人一拳打在維僔的下巴上,頓時他滿口是血,滴在身上、地上。這個犯人一面吼他:起來!立正!一面喊著口令:“向前兩步─走!向後─轉!┅┅”一面要維僔回答他挑釁性的問題,他不答,這個犯人就“啪!啪!”┅┅左右開弓,兩手狠打他的臉頰。
在這種非人的折磨中,主的話一直響在維僔的耳中,縈繞在他心裏:“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要拿你的裏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馬太福音5:38-41)“又像羊在剪毛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以賽亞書53:7)感謝主,主的話成了他爭戰時手中的銳利武器。面對那惡者的口令,維僔就順服、照辦,對他那些挑釁性的問題,他就學主的樣式,默默無言。聽主的話、照著主的意思去作,就能立足於不敗之地,就能把仗打贏。
反復的毆打、折磨兩個鐘頭之後,那個犯人打累了,就宣佈“批判會”結束。所長問他:“大家幫助你,你感到怎麽樣?服不服呀?”他回答所長說:“報告所長,無論政府對我作什麽,或是犯人對我作了什麽,我都沒有怨言,甘心樂意。”所長一聽,以爲他屈服了,很高興,說:“唉,這就對了,你早就應該這麽個轉變了!何苦呢?┅┅”
維僔一聽不對,趕緊補充著對所長說:“報告所長,您誤會了。我甘心樂意沒有怨言,並不是說今後我不聽主耶穌了。我作爲基督徒,聽主耶穌的話,總是要放在第一位的,繼續要聽主耶穌,一直聽下去。”這下子所長真沒想到,氣得不得了:“好,好。你堅持反動立場,頑固到底。那好辦!咱們今後就走著瞧唄!”
維僔又回到大囚室,堅持禁食七天後,他被帶到一個空室,幾個管理員反擰了他的手臂,後面一個人按著他的頭,把一個鐵器塞進他的口中,強行插下胃管,把食物灌進他的胃裏。這個過程難受極了,但維僔絲毫不反抗。灌完後,膠管一抽去,鐵器一取出,他就站起來,舉目大聲感恩說:“感謝天父用這樣的辦法來養活我!” 他在所長和衆人面前,作了感恩的見證。後來,監獄管理員只要硬往他口裏塞窩窩頭時,他總是舉目望天大聲說:“感謝神用這樣的方法養活我!”
1966年7月,檢察院對他的起訴書中這樣記錄著:“該犯長期在監內,藉口‘飯前謝恩’搞非法活動,破壞監獄紀律,甚至多次長時間以絕食行動對抗無產階級專政┅┅”
維僔被正式判無期徒刑後,便從天津看守所轉至天津勞改處,一個月後又調往寧夏的平羅瑪鋼廠勞改隊。那時正是文化革命的高潮時期,他仍然持定自己的信仰,堅決“反改造”,他寧可爲此付上代價。維僔堅持不念毛主席語錄,不答問題,不唱革命歌,不喊毛主席萬歲。組長和同組人命令他向毛主席像磕頭,他拒絕。於是十多個人對他又踢又打,他乾脆躺在泥土地上,任憑大家踢打。這是他第一次在勞改隊挨打。此後,他無數次挨打,有人用皮腰帶抽他,有人用鞋底狠打他的雙頰,有人用木棒打他的頭頂;還有一個隊長用燃著的煙頭多次燙他的鼻孔┅┅所有這些非人的折磨,維僔都認爲“既是主所允許的,都是於我有益的”。
在這裏與在看守所一樣,隊長向他宣佈:“你要吃飯,就不准禱告,你禱告就不准吃飯。”維僔知道,“守住紅豆田”的戰役進入了更爲艱巨的階段,因爲當時正是文革高潮,全勞改隊要六個月停産進行文革學習。但他深信,那位差遣他的主會使他“日子如何,力量也如何”。
爭戰開始了,他不再吃不能謝恩的飯。一天,兩天┅┅在他四、五天未吃飯、極度虛弱時,又被迫受罰跑步。第七天未吃飯時,天黑之後,他被帶到一間空室,他遭遇許多謾駡,又有四個人開始打他,直到把他打昏爲止。他後來回憶說:感謝主,昏過去真好,一昏過去什麽痛苦都沒有了。他被反復折磨毒打,強行灌食,灌食後,因爲他身體被折磨得太厲害,就嘔吐了出來;勞改隊的隊長就命令他把自己吐到地上的稀糊舔乾淨,他就趴在地上,把嘔出的稀糊舔淨了。打到後半夜,隊長又叫犯人用水潑他身上。這樣的折磨持續了幾天,他被打的創傷一、二年後才痊愈。
中國的史書上,總是記載著獄中各種各樣的酷刑,也記載著許許多多一代又一代受盡酷刑而不屈服的剛強硬漢。而不同的是,吳維僔儘管忍受了酷刑、沒有屈服,他卻不是剛強硬漢,他是柔弱的。那些毆打折磨他的人,打累了,問他:你恨我們不恨? 維僔說:一點也不恨,也不埋怨誰。因爲他自己的主在十字架上還爲那些釘他的人禱告呢。
最後,獄中雖然還是堅持不准他謝恩,但每三天就有一頓飯例外。吃飯的時候,他被帶到一個單獨的空屋裏,一個組長看著他吃飯,他便可以吃到名義上不准謝恩而實際上許可謝恩的飯。後來監獄政委(最高領導人)對他說:你要飯前謝恩,我們許可你心中默默禱告。若要表現出來影響別的犯人我們就不許可。維僔聽了,立刻警覺起來,主光照他:這一步也不能讓!他回答說:“報告政委,我們基督徒的信仰,是信心與行動表現緊密相聯的。沒有行動表現的信心,不是真信心 ,而是死的信心,假的信心。真信心必然有與之相應的行動表現。我無法滿足政委所說的條件。”談判失敗了,達不成協定。每三天吃一頓飯的爭戰,只好繼續打下去,一直到六個月停産集中文革學習和運動結束時爲止。
犯人中的犯人
兩年後,1970年9月10月間,他被調到一中隊一組。這是最嚴厲的一個組,再難改造的犯人,到那裏後也都會被改造過來。他到那裏後,大組長開始對他正式提出初步要求,很簡單,只兩個:1. 吃飯前不禱告謝恩。2. 念毛主席語錄。不要求兩個都做到,只要求做到任意一個就行,隨他挑選。他立刻很明確地告訴組長說:這兩個要求,任何哪一個,他都做不到。矛盾激化了。傾刻之間,他成了全組犯人的鬥爭物件、射擊中心。原先對別人的矛盾和批評,一律擱置起來。組長和全組犯人集中火力,想盡各種辦法來刁難他,折磨他。
有一次,他們說:只要吳維僔能念(朗讀或背誦)一句毛主席語錄,或是說一句毛主席“萬歲”或“萬壽無疆”,就可以讓他謝恩而吃。他就在主面前思考:想到聖經教導中有“敬畏神,尊敬君王”(彼2:17)和“我勸你首先要爲萬人祈求、禱告、代求、祝謝;爲君王(政治領袖)和一切在位的,也當如此”的話,他就在小組衆人面前說:“我祝願毛主席和林副主席,身體健康。”他們都歡呼起來:“有門,有門!”雖也有二三個人不滿意,因爲他說的不是“萬歲”或“萬壽無疆”;但有人說∶“別忙,慢慢來,有希望!”
那一天,他們對維僔好得不得了,三頓飯給他吃得飽飽的。第二天,組長和大家對他說:今天,你要進一步了,不要說你昨天說的那句話,要說:“毛主席萬歲”,“祝毛主席萬壽無疆”,要這麽說。豈料,勸了半天,等了半天,維僔還是不肯改口,不管他們給吃不給吃。他們氣極了,不給維僔吃飯。
有人在私下問他:你爲什麽肯祝願毛主席身體健康,而不肯喊“毛主席萬歲”和“萬壽無疆”呢?
維僔回答說:前者是向至高神禱告,爲政治領袖代求,神是喜悅的,因爲是把至高神放在第一位。後者卻有把毛主席當作神來敬拜、把領袖放在最高位置的本質意味。神厭惡,不喜悅。而“萬歲”是不可能的,連活100歲也很難,毛主席決不會“萬壽無疆”、而是“一壽有疆”的,我爲什麽要說不合神旨意的胡話?
在一中隊是守住紅豆田的最後一次、也是最艱難的一次爭戰。靠著主的恩典,維僔守住了。從此後,勞改隊的幹部沒有再干涉他吃飯謝恩的事,雖然謝恩仍然是違法的事情。
在獄中,吳維僔是“犯人中的犯人”,但他說:“感謝主,我也是一個自由人!”因爲他堅持“不”的原則,堅持“反改造”,那些“被改造”的種種規矩就絲毫不能束縛、捆綁他。

三次軟弱
然而,他明白,他的剛強和自由完全是靠主的恩典托住他的。若離開了主,他早就倒下去了。他記錄了自己曾經有的三次軟弱。第一次是解放初期,他作中學教員時,思想改造運動中,曾經有一段時間,他竟然得到了上級的獎勵;他就不知不覺地便想努力在世界的道路上奔跑,與主的關係疏遠起來,愛主的心也不如以前了。但感謝神,兩個星期後,聖靈光照他,他看到了自己在屬靈道路上的危機,靠主的力量,他又重新恢復了與主的親密關係。
第二次是1956年,他在上海同濟中學當教師時,有外單位的人找到他外調,拿出一張年輕人的照片,問他認識不認識這個人。他認出這個年輕人就是51年他在“控訴運動”中發言時,奪走他的發言稿的那位愛主的弟兄。他就如實說了。事後,維僔心裏極不平安,他推測,當時這位弟兄可能正在受審查,不知他自己的確認(雖然是事實)會不會帶來更壞的效果。維僔當時不知道自己錯在哪裡,後來他明白了,自己不應該說任何話,他那樣作就是“交代”,因爲他的“交代”,弟兄就可能受苦。所以,後來,他爲自己立下了“不說話、不交代”的原則,免得自己得罪神。
第三次是他被捕後,66年的時候,有一次預審員讓他看了一張紙,上面畫著中國地圖,其中心是天津市,從中心發出不少射線至全國各地,表明他與各地主內肢體的聯繫。預審員說:你看如果這個圖不錯的話,你就在下面簽個字。維僔此時警惕性不高,竟然糊裏糊塗地把名字簽上了。一回到監室,聖靈就光照他:爲什麽簽字呢?簽名不就等於認罪了嗎?結果,那天小組長威脅要把他的飯拿走時,他竟害怕起來,趕緊吃掉,生怕被奪走了。結果當晚他就拉肚子,過了放風時間,他沒法去廁所,只好用大尿罐,被同室人大罵。第二天他立刻聲明,前天的簽名錯了,要求作廢。他求神赦免自己的軟弱失敗,修復他,重新領他打前面的仗。他從此更認識到:自己並不比別人好,不比別人強。若無主的憐憫,他也照樣會犯罪、會失敗,甚至比別人敗得更慘。他從這種失敗中知道自己毫無可誇之處,他只有更加倚靠主。

大牆外的無期犯人
70年代末期,改革開放的風吹遍了中國大地,也吹進了銀川的“寧夏區監獄”,即銀川風機廠。
天津系統在寧夏服刑的200多個無期徒刑犯人中,已經陸續減刑釋放。70年代中期,還有6名“沒有改造好”的人。到78年時,只剩下2個,79年,這兩個犯人中的一個重新申訴,當年被釋放了,至此,200多個無期犯人中只剩下一個人,就是吳維僔。
當時,寫申訴,要求平反的風大起,許多人勸他去申訴,要求平反,他卻非常清楚地表明:自己堅決不去申訴。81年春季,全獄召開每年一次的獎懲大會上,獄方宣佈他也在減刑名單之中。寧夏高等法院的減刑裁定書上寫著他的無期徒刑已被改爲有期徒刑6年,就是說,過6年後他即將被釋放。高等法院的裁定書認爲,他勞動積極,教學認真,遵守監規紀律,就是他有悔改表現,證實他“確已悔改”,因此給他減刑。而他卻認爲:這個減刑和6年後的自由不是白送的,是要以“確實悔改”來換取的。“悔改”就意味著自己要把主過去交托他要他作的事當作“罪行”,那是污辱主,抵擋神。他想,如果他認同了這個“悔改”,這麽多年的仗豈不是白打了嗎?苦不是白吃了嗎?這個肮髒的“自由”就這麽值得他羡慕嗎?主在這事上所給他的十字架他能扔下不背嗎?因此他寧可
選擇“又有人忍受嚴刑,不肯苟且得釋放,爲要得著更美的復活”(希伯來書11:35)的道路,拒絕出獄。
1987年5月28日,他被迫出獄之日,寫了“出監日呈文”,致信區高級人民法院,呈文中再次申明自己沒有“悔改”的事實。他說:
在此,不得不冒著向政府和無產階級專政示威的嫌疑,(我想,法院或許能諒解),對我自從1964年7月入監以來這二十幾年中,的確始終毫不悔改的行動表現,具體地、簡要地述說如下∶
1964年7月30日,我被天津市公安局傳訊。在第一次預審開始起,除了姓名等以外,停止了一切甚至離題尚遠的對預審員所詢問的回答,實際上始終拒絕交代任何一點點罪行。(當然,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由此逐步升級∶由傳訊到拘留、到逮捕、到提起公訴、到判無期徒刑。)在這種始終不交代罪行一句話的情況下關押了一年半後,主預審員曾對我作了最後一次努力。他挑選了我罪行中的幾件事主動地向我攤開、談明、指出錯處,叫我回監號後考慮;次日,我給他的答覆是∶“昨天您說的那幾件事,我沒有後悔”。再半年後,在中級法院審判庭上,我除了姓名等,及回答了一個提問(問∶你是基督徒嗎?答∶我是基督徒。)以外,其他詢問仍然一概未作回答。
在服刑的二十多年至今期間,凡是與“認罪”或“犯罪本質改造”有關的,或有牽連可能性的事,我一概拒絕發言、拒絕書寫、拒絕參與有份。服刑二十多年中,無數次的大會、小會、學習、討論、座談等,只要與改造有關的,沒有發一次言、表一次態、談一次認識、回答一次幹部或其他犯人的有關詢問;甚至謹慎小心到沒有朗讀一次文件、報紙、或語錄,沒有唱一次革命歌曲,等等;免得與“犯罪本質改造”相牽連。多少回每個犯人都必須寫的保證書、改造規劃、思想彙報、改造總結或小結,甚至是必須記的“改造日記”,都沒有寫過一次、一字;歷次政治、時事、道德、法律等等學習的考試,我除寫姓名外,總是白卷加零分。以上數不清的事實和行動表現(若法院作一點調查瞭解的話,就不難知道這些都是一貫的,無法否定的事實),都說明我絲毫也沒有接受在
服刑長期間所對我強迫進行的“犯罪思想和犯罪本質改造”。全部都拒絕淨盡了。
至於裁定書上所提到的,我“服從管教”這一點,我並不是一概如此的,而是嚴格區別兩類不同性質的情況而不同對待的。第一類,例如上面所說到,監獄對我所進行的數不清的改造與管教措施,我是一點兒也沒有服從,通通拒絕,而且頑固地堅持了二十幾年一直到今天。
第二類,只有與我“犯罪思想與犯罪本質改造”無關的其他規章、命令、佈置┅┅則我主觀上可說都是認真遵守和服從的(當然也不能說絕對沒有缺點和失誤)。但後面第二類的“服從管教”行動,是否是我從悔改出發的“悔改表現”呢?恰恰相反,不是我的“悔改表現”,沒有一點點是從悔改得到的效果;而正是我的“不悔改表現”,因爲入監以前,對同類性質的事,也向來都是這樣做的。這裏面能找出哪一點是我的悔改呢?
裁定書上還提到我“工作主動”,即生産勞動上或以後的教學工作上等等工作比較認真踏實一些吧,即使不列舉我不免有的缺點和錯誤,而算是有點可取之處的話,那也同樣都沒有一點點是我的悔改表現,而恰恰是我堅持過去入監前一貫所行的不悔改表現。
把以上種種我服刑期間的一切表現都綜合起來,有沒有一件大事,或小到如一句語,一個舉動那樣的小事,是真正從我悔改出發說的、寫的、或做的呢?若是有,我願意承認我“確有悔改表現”,因受到減刑或許也算當之無愧吧。若是連一件小事都找不到,那麽,一個十足的、死不悔改的犯人─我,爲什麽一定要違反“實事求是”的原則,硬加上一個虛假的“悔改”名義,給以減刑並到期釋放呢?何況,我作爲一個基督徒,更不應該趁這個錯誤裁定之機鑽空子,作出將錯就錯,冒“名”頂替的惡事。我非但不是“確有悔改表現”,而恰恰是“確無有悔改表現”,全部是不悔改表現,根本上不具備可以獲得減刑的最起碼條件,而只能仍是個無期徒刑犯人。
既然這六年來,法院沒有收回這個不實事求是的、名不符實的錯誤裁定;而且我作爲被專政的犯人,又根本沒有資格硬要法院如何作。在這種兩難情況下,“逼”得我沒有別的正常方式方法,只能從今天出到監獄牆外之日起,進一步採取下列兩個方面的行動∶一個方面,不使用釋放證去辦理釋放後的任何手續,不回天津或進而回南方與親友團聚,不享受從這張錯誤裁定書得來的自由和權利,不離開監獄而上任何地方、任何單位、去接受任何工作(包括作爲一個留廠職工的工作);因爲我雖然無奈地(爲了不抗拒監獄的執法職能)已經出到了監獄大牆外邊,但認定我仍然是一個被判無期徒刑的犯人。(對這個被判無期徒刑,我即使在毫不認罪,絕不悔改的情況下,也一貫是以“心悅誠服”的態度對待的,今後仍將以此態度對待,甘心情願)。另一個方面,從今日出監起,進行有限量的禁食。(只要不受到任何外來的干擾強迫,則將維持在這個限量以內,即維持生命的繼續;若受干擾強迫,則另當別論)。我用這個禁食行動,專門表示著下列兩個意義∶(一)對於我的一切“罪行”,我沒有絲毫悔改過。(二)因此,81年給我的那個裁定是錯誤的,名不符實。我拒絕這個錯誤裁定。我這樣作,是讓法院有充分的足夠時間,進行調查瞭解和重新考慮。如果有哪一天,那個錯誤裁定被收回、撤消了,也即取消了我的“悔改”之名,當然也意味著恢復了我所原有的無期徒刑犯人的地位,則我將立即欣然結束這個禁食行動,該幹什麽幹什麽。
另外,我附帶申明一下。從粉碎四人幫後,特別是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全國形勢的大大好轉,政策上大幅度放寬,犯人待遇及處置上的日益改善,這是有目共睹,無可否認的。監獄從領導上到管理幹部們對我這個無期徒刑犯人許許多多關心、照顧、優待等,都是我所身受並平時從內心感激的。在此謹向監獄領導、科長及其他幹部們致謝。(當然,這個方面與上述的那件大事是不相牽連的另一方面的事)。專此稟告。並致敬禮。

監獄牆外的無期犯人吳維僔
1987年5月28日他在獄中最後6年時,便清楚神所交托給他的最後一階段的見證任務,即執行神給他的兩個限制。一、定期禁食,以此行動來見證他毫不改變的基督徒內心。自出獄起,他每周一、四吃飯,其他時間禁食。二、不離開銀川市一步,不離開風機廠(監獄)單位,站好“牆外無期犯人”的地位和身份。他出獄後就住在神透過監獄爲他預備的一間14.6平方米的陋室中,從不離開銀川一步。
吳維僔在執行這兩個限制時,常常受到許多“勸阻”。獄方領導作他的工作,要他放棄禁食,正常吃飯,甚至帶來了“三自教會”的人一同來勸他。還有他的親人並許多主內肢體也勸他離開銀川去別處傳道服事神,但他一一謝絕了衆人的勸導,不敢擅自取消定期禁食,也不敢離開銀川去外地。因爲他清楚神已經用列王記上13章所記述的神人的例子對他發出的警戒。神已經告訴神人“不可在伯特利吃飯喝水,也不可從你去的原路回來。”神人卻誤聽了老先知的話,違背了神的命令,結果喪命。

中國的以巴弗
1900年的庚子教難中,數以萬計的西國宣教士及中國基督徒殉道;而同時,王明道、倪柝聲、宋尚節等一批二十世紀神要重用的僕人均在1900年前後出生。約四分之一個世紀後,吳維僔、林獻羔、李慕聖等一代神要特別呼召的人出生。掌管宇宙、時空、歷史的主興起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國人歸向他,他也在一代又一代的中國人中呼召、揀選、磨練、使用他所喜悅的人。1920年代出生的吳維僔的同代人們,無疑是神借著特殊的時代背景造就出來的特殊一代。
這批人出生於動蕩不安的20年代,自幼便品嘗了貧困、戰亂之苦,而神的恩典卻臨到了他們。坎坷的流亡之路,反而把他們引進了永生之門;在淪陷的國土上,他們成了天國的子民。神又借著1900年代出生的王明道一代的傳道人在真理上栽培他們,造就他們,並特別在四十年代賜給他們一個大復興,因爲那時“黑夜將到,就沒有人能做工了。”那是大黑暗、大爭戰的前夕,神爲自己的名預備、造就、堅固了一批將要在黑暗中發光的人。
1949年後,吳維僔和他的同代人們都經歷了二十世紀下半葉的熬煉。曠日持久的逼迫、批鬥、檢查、控訴、侮辱、毒打、監禁┅┅這漫長的、看似永無終止之日的苦難在無情地檢查著每個人的信心。有人爲主殉道了,還有許多人跌倒了、軟弱了、退去了。然而,神還是奇妙地爲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今天,這“七千”忍耐到底的人,雖已逾古稀之年,而他們還是以“老驥伏櫪志在千里”的心志,竭力、忠心地站好最後一班崗。他們無疑是中國教會的寶貴財富。
而神對他們中每一個人的帶領和使用也是不一樣的。有人已經在大患難中殉道,安息主懷,有人則經過20多年的監禁後,立刻恢復自己原來的事奉,出獄後不久便恢復了自己的家庭教會(如袁相忱、林獻羔),或者是四處奔波來建造、教導各地的教會(如李慕聖)。而神卻給了吳維僔一個特殊使命。
1926年,吳維僔出生的時候,母親爲他另取一聖經人物的名字:以巴弗。查聖經,可看到有關以巴弗的記載共有三處:
正如你們從我們所親愛,一同作僕人的以巴弗所學的。他爲我們作了基督忠心的執事。也把你們因聖靈所存的愛心告訴了我們。(歌羅西書1:7-8)
有你們那裏的人,作基督耶穌僕人的以巴弗問你們安。他在禱告之間,常爲你們竭力的祈求,願你們在神一切的旨意上,得以完全,信心充足,能站立得穩。他爲你們和老底嘉並希拉波立的弟兄,多多地勞苦。這是我可以給他作見證的。(歌羅西書4:12-13)爲基督耶穌與我同坐監的以巴弗問你安。(腓利門書1:23)
我們看到,聖經中的以巴弗∶(1)是基督忠心的執事,(2)他常常爲衆教會禱告,竭力地祈求,(3)他是與保羅同坐監的。
1949年夏,中華神學院院長畢路得(美國人)離開上海回美時,吳維僔給她寫了一個英文卡片告別:“親愛的母親,請您放心,我一直跟從著我的主。”署名是“以巴弗”。1964年他入監後,就更加喜愛使用“以巴弗”這個名字,因爲這可表明他的犯人身份,他盼望自己能作好“中國的以巴弗”。
1955年,王明道寫了那篇著名的戰鬥檄文“我們是爲了信仰”之後,於8月10日被捕,他所創辦並親自撰稿的《靈食季刊》便從此關閉。《靈食季刊》1927年正式創刊,28年來擔負著以聖經真理造就信徒,以聖經真理指導中國教會道路的重任。至1955年,《靈食季刊》被關閉後,真理的聲音消失了,中國教會進入了萬馬齊喑的黑暗時期。
然而,吳維僔在《靈食季刊》停刊後的50年代後期起,便開始寫“主內交通”的書信和短文,寄給全國各地的肢體,鼓勵散在各地的弟兄姐妹,堅持自己的信仰。開始的時候,他是用手抄寫,後經他三嫂建議,他就用複寫紙複寫好幾份寄出。他被捕的罪狀之一就是寫信鼓勵一位重生得救的青年人退出共青團。
64年入獄後,他開始了“守住紅豆田”的爭戰,至80年春,他的三哥三嫂(不僅是他血緣上的親人,也更是主內肢體),在輾轉找到他的地址後,開始與他聯繫,並自千里之外看望他。他逐漸與許多主內肢體取得了聯繫。
80年代初,由於全國大形勢的變化,獄中也相對寬鬆多了。維僔寄出信件時獄方不怎麽檢查就讓他寄出去。所以,自82年開始,維僔開始以“以巴弗”的名義,寄出一封封的獄中書簡,題目均爲“主內交通”。82年到87年,因爲在獄中,他只能一遍又一遍的抄寫“主內交通”各文,或者是用複寫紙複寫。1987年出獄後,寫的“主內交通”則是在街上複印多份後寄出的。
一粒麥子落在地裏,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80年代初期,經歷了多年的大逼迫後,中國家庭教會如雨後春筍般出現,弟兄姐妹渴慕神的話語,家庭教會需要屬靈的引導。恰在此時,以巴弗以他清秀端正的筆迹所寫出來的“主內交通”自獄中寄出,立刻在弟兄姐妹中流傳起來。一篇篇“主內交通”文章,經過無數次複印,無數次地轉寄之後,從西北高原的獄中,傳到廣袤的中原,傳到秀麗的江南水鄉,傳到全國各地的家庭教會,甚至穿洋越海,傳到海外。
《靈食季刊》之後,神預備了“主內交通”繼續服事中國家庭教會的弟兄姊妹,預備了中國的以巴弗在這種特殊的環境中寫“主內交通”。吳維僔在母腹中時,已被神選定爲中國的以巴弗。他被神呼召後,讀了神學,卻沒有做傳道人,神有他更高的意念。他開始了一種奇特的文字事工,這文字事工導致他進了監獄,而他在獄中又重拾起這文字事工,神借著這些文字鼓勵了許多當代信徒。神的作爲大哉,奇哉!
“主內交通”每篇頁數不等,作者以巴弗每次都是憑聖靈感動而寫,所交通的內容,正是當代家庭教會所面臨的難題。有許多是家庭教會的弟兄姐妹所提的問題和他的回答。這些問題包括:“都軟弱、冷淡怎麽辦?”“神爲什麽沒有聽禱告?”“教會遇到逼迫怎麽辦?”“基督徒可以不可以入黨?”“三自錯在哪裡?”面對這些尖銳的問題,以巴弗總是毫不妥協,清楚地寫出自己以聖經真理爲原則的答案。他鼓勵那些軟弱冷淡的肢體,指出的出路是:“在神面前認罪悔改,不斷儆醒、禱告、祈求”;他斥責“假師傅”,告誡教會要“防酵”;他對在逼迫中的弟兄姐妹指出的最好的、也是唯一的出路是:走十字架的道路,唯有十字架!他自己是背著十字架、靠著十字架的能力打勝了“守住紅豆田”的爭戰,靠著十字架的能力勝過了漫長歲月的逼迫與苦難,他也鼓勵弟兄
姐妹背起十字架,走十字架的道路。他用馬太福音5:10-11鼓勵弟兄姐妹受逼迫時“應當歡喜快樂”,因爲這是主的教導。
以巴弗半個世紀的信仰經歷,堅實的神學基礎,特別重要的是神把他放在火窯中熬煉多年的生命經歷,以及這豐盛的生命所帶來的犀利敏銳的屬靈眼光,這些條件使他也能像王明道一樣,來回答中國家庭教會的問題。

主僕榮歸
1999年12月12日,他以筆來從事特殊的文字事奉17年後,也把自己的見證記錄了下來,題爲:“以巴弗─在中國大陸上的一個普通基督徒─吳維僔自述一生蒙主恩的見證”,全文結束時,他寫道:
現在,我雖然年齡已老,卻尚未走到標竿。道路尚未走完,見證尚未作好,爭戰尚未最後勝利,尚未到達可以唱凱歌的時候。我重新退後的可能性,偏離主道的可能性,受騙上當的可能性,半途而廢,功虧一簣,前功盡棄的可能性,都還現實地存在著。絕對沒有可以放鬆警惕,躺在蒙恩典之上,去睡大覺的理由。一個一個可悲的鑒戒和慘痛的教訓,已經看到不少。求主憐憫保守我,施恩拯救我到底,使我能儆醒的等候,走好尚未走完的每一步,不致辜負主已爲我捨身流血的大恩典,得以最終無羞愧地見到主的榮臉。
2002年2月,他寫了最後一篇“主內交通”,題目是:“中國教會的毒瘡,越爛越大!”他在文中斥責以《哈哈文集》爲代表的所謂“神學思想建設運動”實質上就是“改造信仰(聖經真理、神的話)的運動。之後,他便沈默了。他向弟兄說∶“主在近來再沒有感動我寫什麽,沒有主的感動,我什麽也寫不出來。主感動我把過去所寫的交通文章找全整理一下作一次系統複印。”
2002年8月,他整理出過去20年來所寫的“主內交通”166篇,總字數在100萬以上。他分類整理好,編好號碼,分裝進5個大信袋裏,特別托弟兄輾轉帶給總部在美國的生命季刊出版社一整套。
2002年11月27日至30日,他寫了最後的一封信給自己的親人,在信中他已清楚交待了自己回天家以後的事宜:
我從在監最後六年起(無期減成有期那六年),就越來越清楚父神和主耶穌所交給我、尚未完成的最後一階段的見證任務─也就是從我1987年出獄之日起,一直到我離開世界的時候,或主耶穌榮耀降臨,我們衆聖徒復活見主,穿上與主相似、永不朽壞的靈體,與主一同進入他榮耀國度的那個大日爲止的兩個限制:(一)執行每周一、四兩天吃飯的定期禁食;這個行動是對寧夏法院弄虛作假,說我確已悔改,因而換給我減刑和釋放,公民權利和自由的抗議,表明我自1964 年 7月天津入獄起,至今一直是死不悔改,沒有資格依法給我減刑和釋放,應該無期徒刑到底。(二)執行不離銀川市一步,不離監獄單位,繼續作好一個“大牆外的無期犯人”,也就是相當於政府所說的“養起來的人”。神之所以給我這兩個限制的目的和意義是爲了既要我順服和接受監獄(政府機關)的執法(與我悔改或否無關),出到大牆之外,又要我堅決拒絕和抵制法院的弄虛作假(把我的死不悔改說成是“確實悔改”了)。這兩個神給我的限制、或見證任務,在出獄後15近16年來,我絲毫也沒有忘記過、忽略過。因此,我才不得已地,無情地拒絕了三哥三姊家和再勉王珍家的愛心和照顧。正由於這個主要原因,所以,不管我衰老到什麽程度,請你們各家各人都不要來銀川看望我(即使有方便,有可能,也不要來,謝謝,千萬不要來)。我始終是監獄(風機廠)的人;若死了,火化,骨灰入土,骨灰葬在南窯,都是最正常的事。什麽都擋不住我在末日與衆聖徒一同復活。監獄單位只是我在世上長住又暫住的家,直到復活後穿上與主相似、永不朽壞的靈體,與主一同進入永遠的家。因爲必朽壞的肉體只能仍歸土,而不朽壞的靈體才能與主同進不朽壞之神永遠的國。十多年來,監獄一直待我好,照顧我;這一點,我在神面前也一直非常感謝政府,特別是感謝監獄單位。暫不多寫。主若許可,我每年寫一封簡信給你們各家;何時死了,我請多年經常與我交往密切的劉萬新老弟兄,打電話告訴三哥家,並請三哥轉告你們各家。
願父神和主基督的大恩,常與你們各家同在。

以巴弗
2002年11月27-30日
20天以後,2002年12月21日上午,一對年輕夫婦,前往寧夏銀川監獄範圍內的吳維僔住所,探望耶穌基督的忠心見證人以巴弗。敲門時,無人應聲;他們覺得蹊蹺,翻越矮牆入內,見以巴弗服裝整齊,帶著眼鏡,面貌安祥,倒在地上,已經被愛他的主接去了。
神把我們使徒明明列在末後,好像定死罪的囚犯;因爲我們成了一台戲,給世人和天使觀看。(哥林多前書4:9)
中國教會20世紀的大舞臺上,許許多多的聖徒用鮮血和生命演出了給世人和天使觀看的戲劇。以巴弗的生命和見證,無疑堪稱爲這個舞臺上的奇觀。
他自被神呼召,就持定了要一生一世背十字架的決心。他被試煉,像但以理的三個朋友一樣被扔進了火窯。被熬煉後出來,卻沒有燒焦的苦味。他清瘦、慈祥的臉上,總是充滿了喜樂的笑容。去探訪他的弟兄姐妹很難相信眼前這位謙卑、隨和的老人,就是那位筆鋒犀利怒斥假師傅的勇士,就是那位爲主爭戰、守住紅豆田的戰士。
他一生也有軟弱的時候,也曾有引起爭議的歷史。許多人不理解爲什麽他要奇奇怪怪地“禁食”呢?爲什麽他要堅持作大牆外的無期犯人呢?
然而,主都知道。他在主面前領受的,他都守住了,而且持守到底了。現在,愛他的主已經把他接去,讓他息了地上的勞苦。他能像保羅一樣坦然無愧地說:
“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爲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提後4:7-8)
神在20世紀賜給了我們“中國的但以理”(王明道),給了我們“中國的以巴弗”(吳維僔)。神的作爲,大哉,奇哉!

21世紀,神會賜給中國教會什麽呢?
我們祈禱,我們等候,看神那奇妙的作爲┅┅

蕭若枝 中國大陸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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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1) :
1樓. Erich
2018/04/05 20:02
令人感動的信仰...
主的光照進了最黑暗的監牢
昨日 今日 明日永不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