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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人?馬總統在哪
時事評論人物 2010/02/05 10:53:17

《野武士周報Beta---No9》封面主文

====「台灣之失落十年」系列完結篇

前言:寄望新的一年,願「馬英九」不要再寄望與追逐「馬英九」能得到多少愛戴?用心去當好受人民信賴的「馬總統」,更實際!

   

 「余謹以至誠,向全國人民宣誓。余必遵守憲法,盡忠職務,增進人民福利,保衛國家,無負國民付託。如違誓言,願受國家嚴厲之制裁。謹誓。」

  

這段話,明載於中華民國憲法第四十八條,也是馬英九宣誓就任時最莊嚴的承諾。

  

請注意,這段話中的「願受國家嚴厲之制裁」,意思是在「總統」不是至高無上,在「總統」之上,還有「國家」。

   

「國家」不等於「總統」,更高於「總統」,「國家」才能制裁「總統」。

  

「國家」是誰?是人民,所以,才有「人民主權」的崇高與神聖。

  

宣誓後的「馬總統」千萬記得,「總統」只是是「國家」與「人民主權」的「代理人」,當了總統之後,就不能和陳水扁一樣,有「統治者的幻覺」,以為自己是「國家」的「所有人」。

  

馬總統,只是一個身分,是國家的授權代理人!

   

從就任那一天起,「馬總統」所言所行,都是在扮演「總統」角色,今天起,直到卸任那一日,請不要還用「馬英九」的身分在行事,也不要用「馬英九」邏輯在思考。

   

只要「馬總統」在任一天,台灣就暫時沒有政治明星「馬英九」,也不能有一個「馬主席」凌駕在「國家」之上!

   

什麼是「馬英九」?他是一個可以對粉絲「王媽媽」噓寒問暖的政治明星,他是一個可以寫E_Mail給姐姐抱怨:「哼,好人沒好報!」的委屈男孩,他是一個可以捐二十萬元給弱勢團體的「善心人士」•••

   

身為「總統」,國家機器就是該「總而統之」,一切概括承受!在他的語言裡,從來就不該有「我」和「他們」的區別。

   

從「扁珍之亂」的「不可治理」之害中,新總統新時代,絕對需回到民主和選舉的本質,更重要的是要擺脫民進黨和陳水扁那種「統治者」的幻覺。讓「國家」和「總統」回到正常的相對位置。

   

陳傳興在他的著作《道德不能罷免》(200610月初版,大雁)特別指出民進黨政府的「統治者幻覺」:引用一段如下:

   

「政府•••將原本是一種受託執行行政權的法定代理人的這項定義特質,錯誤地看待成是權利•••甚至由此而產出想據有主權的幻想;逾越了社會契約的基本精神,導致政府原本的中介位置與角色,欲求從治理者這種法定責任與義務的承擔者,轉換成統治者。」

   

也就是說,在「統治者幻覺」中,執政團體不由自主的將「經營代理人」自我想像是「產權所有人 」,變成了是一種「剽竊人民主權」的「主人」狂態。遂忘了,總統、行政院長、部長、甚至是科長與科員,都只是「受託之功能代理人」,都該在制度下擁有他的權責。也該受到同樣的尊重。

   

民主憲政中,總統與政府應只是「受託執行政權」的「法定代理人」,國家機器分官設職,都是制度一環,也都是依法授權的「功能代理人」,都受到法令的制約與保障。

   

任何一個執政者要是自我沉溺在「統治者幻覺」下,將扭曲「權利」與「權力」從「代理人」變成了「所有人」。

   

這就會有種「家天下」,國家是「家業」,官位、資源,當然可以「好東西要和好朋友分享」「壞事情都是壞官員害我的」,「功能代理人」成為補獲品,淪為「政治獎賞」或是「卸責道具」也不以為忤了。

   

「自我感覺良好」與「崇禎自戀症候群」,都是因為有了「剽竊人民主權」的「主人」狂態。

   

身為「馬總統」,就不該再有「馬英九的自己人」和「聽馬英九命令的外人與舊官僚」兩種差別。

   

台灣政治喜愛搞圈圈,不只是陳水扁,先前有「連家班」、「宋團隊」,台灣政壇這些年,特別喜愛搞「誰家軍」、「某團隊」,「自己人」文化當道,這種「幫派政治」已證明了既不能納百川,也無法給人民許諾。

   

馬英九是否以扁為鑑,跨出「自己人」與「統治者」思維的呢?

   

七百六十五票曾經期許,以「崇法」自持的馬總統上任後,一切都以回到體制內為依歸,尊重各種分官設職的設計本旨,建構一個決策更透明,程序更明朗的運作機制,先守各自法理上的分際,讓崩壞已久的國家機器能恢復運轉,離散的體系重新連結。

   

然後,在民主機制與資訊透明中,該改則改,該修則修,不合用的人依法處置,不該用的人就不要讓他越了權;不該出現的人,就不能指揮國家機器。

   

馬總統」要尊重所有成員,需知,上至總統,閣揆、部長•••下至科員都是同等本質之「代理人」,都需在法定職權中行走,這樣,一個讓人民覺得有希望的新國家機器,也才可能逐漸地浴火重生

   

不管「馬英九」的可以幫忙與諮商的好朋友有多少?就任之後,「馬總統」一切權力行使,都只有「國家體制」,不要再有體制外的「代理人」或「傳話人」,就算他們的意見,「馬總統」接受了,也是「馬總統」自己依法和相關官員去傳達,而且需記得這是「馬總統」的意見,不是「某某人有這樣的看法」。

   

陳水扁時代,「朋友」滿街跑,好像都可以和陳水扁分享國家一樣,這就是「扁珍亂政」之源。

   

「馬總統」就任後,要追問的是:台灣真的就再也沒有「馬英九的朋友」這詞兒,可以在公門中指三道四的嗎

   

坊間有書,「領導學之父」華倫班尼斯(Warren Bennis)的「領導者該做什麼」(On Becoming A Leader),班尼斯整理了「領導者」和「管理者」兩角色,差異是巨大且關鍵的:

  

管理者是執行者,領導者是改革者。

管理者人云亦云,領導者獨樹一格。

管理者視野狹窄,領導者的視野寬廣。

管理者問怎麼做和何時做,領導者問是什麼和為什麼。

管理者眼光總是在眼前,領導者的眼光在遠方。

管理者接受現實,領導者挑戰現實。

管理者把事做對,領導者做對的事。

   

班尼斯開始寫這本書的時候,是一九八九年,當時美國政商醜聞不斷,政治開始陷入惡鬥的困局,政客們天天搞撕裂與製造對立的遊戲,班尼斯百感交集,心情苦澀,為美國沒有好的領導者而嘆息,也寄望有領導者出現,引領美國「跳脫瑣碎的格局,超越撕裂社會的衝突。」 

  

班尼斯當時的痛苦,台灣人應該不陌生!

 

正因為台灣,政黨之間及國會之內,曾因藍╱綠結構早就被權力和利益所「綁架」無法解決民意對「責任政治」的追究聲浪,才讓人民渴望「改變」。

 

改變什麼?不是要為了「馬英九」去刻意討好五四四萬沒投他的人,而是要「領導」台灣走出對立夢魘,這是「馬總統」的責任,而不是為了競選連任的算計。

   

所以,一切作為,都不是為了「投馬英九的765萬」或「不投馬英九的544萬」當衡量基準。

   

馬總統」所考慮的只有一個,「馬總統」該怎樣「領導」台灣脫離對立,和選票無關

   

還有,「馬英九」守法是教養,但「馬總統」則是非得站在「國家」代理人身分上,依法行事。

   

非民主的時代,統治者是「征服者」,所以,統治者制定了許多「法典」要求人民「服從」,「法」的目的是要「約束被統治者」,以確保他所「統治」的區域內不會生亂,方便他榨取民脂民膏。 

  

但從英國的「大憲章」開始,民主時代的「法」,是人民要求「治理者」必須簽訂的「契約」,「法」的目的是要「約束統治者」。要深入討論這種「法哲學」,千言萬語也不夠用,但用最簡潔的語言來說,「憲法」和「法律」,是在約束「治理者」,是要確定治理者對人民的承諾,並不是要用來「約束人民」。

 

憲政主義、民主時代的各種法令,「依法行政」是要求政治力不能妄為,不是用法條在限制人民。

   

所以,越有「權力」,越需要受到「法規範」,扮好「角色」,而不能再是一個「偶像」或「明星」的「個人」。

   

馬總統時代到來,寄望台灣有一個「馬總統」以身作則的「依法行政」的政府,照章行事的「馬總統」。

   

至於那個偶像「馬英九」?就暫時消失四年,或八年吧!

   

這不是刻意要貶低「馬英九」,而是建構台灣成為正常的民主國家(請注意「正常」兩個字很重要)的一個新機運。

   

2006525趙建銘演出那幕「回首看藍天」經典畫面時,陳水扁的統治正當性,從此就換成「二二六○」與「二一八五」了,一個正常的民主體制領導人早就自動下台了。

   

陳水扁沒有,民進黨也沒有。

   

正常」的民主國家不可能發生的做法和說法,台灣都發生了,終於讓這二十年來,一直自傲的「民主」奇蹟現了形,台灣人因此知道,台灣的民主仍不完備;真正的「主權在民」,在台灣仍有待努力

   

陳水扁的負隅頑抗加上民進黨的護短茍且,還有馬英九和國民黨的罷免虎頭蛇尾,加上宋楚瑜與親民黨想要趁火打劫;以及李登輝和台聯黨打算「借屍還魂」•••

   

台灣人民看足了政治上各黨各派、各個領袖的真面目和醜態,動蕩之中,台灣人民終於重新體認到:改變,祇能靠自己,讓渡權力給政治力量和政治明星,受害的終究是人民

   

回顧台灣在一九八○年代起,人民終於自覺,想要擺脫那個由「軍隊」和「警總」宰制的威權國家,血淚與汗水交織中,台灣成功完成了一次「寧靜革命」,人民的力量,自己建立起屬於自己的國家。

   

但這個第一階段民主建國運動,從一九九四年第一次省市長大選就變調了,在「救世主」政治明星的期待中,台灣人民放棄了民主建國時期的「自信與自救」,對政治力量變成了「自動繳械」,選民成了被「政治板塊」綁架的肉票,一次又一次的制度變革,都放任政治力為所欲為。

   

十二年的時間,台灣人民忽略了民主體制脆弱的本質,放任政客為了私利,把國家體制修得亂七八遭,七次修憲,讓台灣的總統再度成了憲政怪獸,終於,在過去八年間,肆無忌憚地讓台灣人民嘗到了痛澈心扉的苦果。

   

從這角度看,還真要感謝陳水扁遲遲不肯辭職!

   

他拖著,就逼台灣社會認真想─我們願意付多少努力多少代價,換取台灣歷史上從來沒有過的罷免機制;人民願意再付出多少關注,去重新建立合理的制度;人民又有多少覺醒,從此不在迷戀「救世主」,不會再「自動繳械」讓政客得以胡做非為•••

   

二○○八年之01120322,正是人民不再受綁架而自救的意志展現。

   

既然人民已經重新覺醒了,不可能再讓渡權力給「明星偶像」與「救世主」了,馬英九與他的團隊,卻還沉緬在「馬英九」光環,虛度了六百多天。

   

寄望新的一年,願「馬英九」不要再寄望與追逐「馬英九」能得到多少愛戴?用心去當好受人民信賴的「馬總統」,更實際!

  

天佑中華民國,天佑台灣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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