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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巴子要專政
2010/09/04 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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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育剛寫了「終於聽到正義的怒吼了」http://blog.udn.com/tzongchuhu/4379248,文很好。其實就是台巴子要專政,也是監察院長說的台灣是叢林島等的觀念,茲節錄於下,並加狗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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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連續發生兩歲、三歲、六歲女童被性侵,法官卻輕判涉嫌性侵罪犯事件,終於引起社會大眾之公憤,要求將胡搞亂搞的法官免職,有些社團還考慮發動大遊行,要求還受侵害女童一個公道,不過真正應該要求還復的是社會的公理正義。
  台灣社會失去公理正義似乎已不是一天了,從許多報載的司法判決案例都可看出司法人的認知好像與社會公義的理解非常不一致,司法部門的解釋是法官引據法條作裁決,並沒有錯誤,問題是對那些惡性重大的罪犯原本還有其他論罪的法條可以適用,但法官選用了較寬鬆的法條作判決,如果說是惻隱之心,那麼這番菩薩心腸好像又用錯了對象。
  法官所作讓人難以理解的判例幾乎說不盡,如精液射在高跟鞋/陳哲男司法黃牛/法官藉"紅粉知己"充當收賄白手套/高院法官楊炳禎涉詐欺案索賄/女子被丈夫以手指插弄下體四小時/教師對四名男學童性侵,校長幫忙湮滅證據/六歲女童大腿性侵沒強烈反抗/三歲女童性侵無法證明違反意願/兩歲姪女陳述受害時間有出入、、等,皆是荒唐可忿,無怪乎舉國譁然。
  台灣社會在政客操弄下,價值觀念已被扭曲得一塌糊塗,已經很久沒有人再談什麼叫作禮義廉恥,沒有人記得什麼是新生活運動、公德心運動,以致於常見殺人放火、父親性侵女兒、詐騙、索賄等新聞,如果這次能藉"眾人之怒",迫使修法嚴懲不法之徒,甚至能匡正社會風氣,找回公道正義,那將是全民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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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續貂如下:
   法官是外星人,自有外星法理邏輯。各法官還來自不同星球,各自獨立審判,互不交比,各有標準,個案思維,判例不引。
  你說他不公嗎?被判無罪的、法官自己都說秉公呢。你們不學法,不懂阿凡達,妄批什麼?地球人哪懂高級其他星球的法理?
  怎辦?碰運氣啊!有人指頭賞了個快活,有人則判剁掉,都依法,都有理,就看你錢送得進,或抽到個好籤,或給法官快活。外星人也可與地球人快活的。
  像大家都說陳哲男二審法官不對,我說一審更可惡,依法可無罪的,怎判十年?兩判差那麼遠,與經驗法則背那麼遠,到底誰對?若二審對,那一審法官不該撤職法辦?
  誣陷忠良,該當何罪?
  幼童性侵也是如此,法官可說你哪知幼童不快活的呢?我就判大男人無罪嘉勉,也成理。外星人要怎麼判,要怎麼寫,要怎麼賴到地球人的立法院,你能說什麼?地球人立的法,他能怎辦?都有道理,都是法治啊!
  地球的綠人對外星人的判決反應很簡單,對他有利則是正義,不利則是政治、外星人已死等等。你看綠對陳哲男二審有反對嗎?都在暗地叫好呢。
  結論,外星人就是綠的,正義不伸就是綠搞的。
  台巴子要專政,不早說過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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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4) :
4樓.
2010/09/05 19:23
范蘭欽小心一點
我說范蘭欽,上次你罵台巴子馬英狗沒收了你的棺材本退休金,送你去監察員院彈劾,你怎麼不吸取教訓,老毛病又犯,難道你不知道現在是偽大、陰冥的馬總桶領導中華民國,在他領導下臺灣只有臺獨的自由,沒有反臺獨的權力,罵“中國豬”、“支那狗”還有說“消滅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這是“言論自由”如果罵臺巴子、獨匪、倭寇雜種、皇民余孽、暴獨宦犬,這是在出賣臺灣、侮辱臺灣,是在挑動族群敏感神經,破壞族群安定。范蘭欽你這次又罵台巴子,小心台獨龜兒子馬英狗操你的家。
3樓.
2010/09/05 10:56
不知如何稱呼妳
 
毛潤汁 范蘭欽2010/09/05 20:40回覆
2樓. 王僧劍的頑石集
2010/09/04 20:43
一個點子,重溫歷史,又有觀光價值
我們常常看到美國佬,在南北戰爭、獨立戰爭紀念日時,一批人自我號召,穿起古代服裝,把戰爭重演一番。
不只是重溫歷史,也很有觀光效果。
我們是不是也該由民間自發做這種遊戲呀!
反正現在台灣很流行同人誌嘛!
就每年十月十日,大家去大安森林公園,號召同人,演一場武昌起義。
七月七日,大家去碧潭吊橋,合演一場七七事變。
然後台兒莊大節紀念日,也號召同人,去大安森林公園,和演一場台兒莊大節。
然後,古寧頭大捷紀念日,也去金門重演一場古寧頭大捷。這也很有觀光價值呀!

1樓. 老殘剩炭
2010/09/04 19:30
考核淘汰制度
多數行業都有考核淘汰制度    
法官業和垃圾掩埋場例外    
所以法官業與垃圾對一般社會大眾來說沒啥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