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蔣日記,蔣孝嚴憑什麼不能主張?
2010/12/01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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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也覺得奇怪,蔣友梅表明:「兩蔣日記」為蔣經國先生的遺產,屬於全體法定繼承人,包括蔣孝章(蔣的女兒)、蔣蔡惠媚(蔣的媳婦)、蔣方智怡(蔣的媳婦)、蔣友梅(蔣的孫女)、蔣友蘭(蔣的孫女)、蔣友松(蔣的孫子)、蔣友柏(蔣的孫子)、蔣友常(蔣的孫子)與蔣友青(蔣的孫子)共有。…
再看聯合報的圖!
我就不懂了,已故非婚生子女章孝慈及其後代,非婚生子女蔣孝嚴及其後代,難道不是全體法定繼承人之一嗎?這些人法律讀到哪裡去了?
我是婚生子女,但對蔣氏一族敵視非婚生子女的霸權心態極不滿,自由時報也真的非常差勁,算政治帳蔣孝嚴(章孝嚴)就要負責,關於遺產就沒份?黑道作風就是欠債連一點關係的都要找麻煩,鄰居會被潑紅油漆,自由時報你總不是黑道吧!
我早對蔣友柏的母親大人蔣方智怡「一家之母」之姿覺得奇怪,蔣友梅反應超慢,如蔣介石是獨裁者、屠夫兼二二八元兇大審判?-蔣友柏的高貴與蔣孝嚴的悲哀:
蔣孝嚴,舊名「章孝嚴」,過去曾任外交部長,過去曾與現在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謝長廷辯論過「以何名義進、回聯合國」的議題,此外,也曾有過一段「不愛江山愛美人」的「天上掉下來的禮物」逸事,但與本文最相關的還是他的「血統」。
他是蔣經國與章若亞在「建設新贛南」生下的「婚外情子女」,姑不論兩岸對「婚外情」的看法,以「孩子是無辜的」為前提來討論,除了像孤兒寡母的章孝嚴章孝慈兄弟,受到的照顧遠不如他那被軍校轉台大的「哥哥」外,否定他也實在太不公平。
其次,也有一種說法,章若亞的驟逝與王昇有密切關係,王昇與蔣經國則關係密切,蔣經國與章若亞的「愛情」轉為「家庭愛情親情倫理大悲劇」,我想章若亞必然始料未及。也許是這個原因,當年在新竹市國大選舉他勝選後,「章孝嚴」說「他終於擺脫了蔣家的陰霾」,不過,在台北市選立法委員時,又改姓「蔣」來「認祖歸宗」,說來世事還真多變!!
近年來,蔣孝嚴則每逢二二八的議題必為他的長輩名譽奮戰不懈,其他蔣氏一族反而莫不吭聲,猶記得蔣孝嚴在舉辦他的「改姓儀式」時,蔣氏一族連句「歡迎光臨」都沒說,蔣友柏的母親大人蔣方智怡還一副「一家之母」的模樣拒蔣孝嚴於門外,這種情形實在可笑。
蔣方智怡不過是替蔣家生了個兒子,與蔣孝嚴同輩,憑什麼「否定蔣孝嚴」?說他不算「蔣家人」!?慈禧太后才有指定皇帝的權力,蔣方智怡憑什麼?何況不是選皇帝,哪來「嫡子」與「庶出」?
「姻親」否定「血親」,這真是霸道的封建遺毒!這也是本文所提「家庭愛情親情倫理大悲劇」之二,在文明先進國家中,非婚生子女已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蔣孝嚴」沒有去控告蔣經國未善盡扶養義務已經很善良了,他也不是要分你蔣家的遺產,基於人性與法律,蔣氏一族沒有任何立場反對蔣孝嚴。
「天下男人都會XXX」不是犯錯的理由,但更不是「否認已做過的事」的理由,蔣方智怡身為女人,應該明白傳統社會加諸女人的桎梏,章若亞的立場應先於蔣經國!以一個「人的立場」來說,不管你姓蔣還是姓陳,都不應該叫自己的公公「去死」或否定自己的小叔!
總之,蔣友梅告蔣方智怡是一回事,章若亞死的不明不白,蔣孝嚴若有一刻記得自己曾姓章(你不想知道蔣經國對她之死有何感覺嗎?),又知道自己姓蔣,就該用法律教訓這批目中無人、沒把你母親章若亞放在眼裡的「在懸崖邊的貴族」!
Written by blackjack 2010/12/1
二二八黨產來台黃金對蔣介石家族追究的理論基礎:分析jun5238有得
饒恕蔣介石,就是否定納粹與南京大屠殺
蔣介石的歷史地位還沒到谷底呢
蔣友柏打官司:蔣家王朝懸崖邊的貴族哪寫錯了?
蔣友柏說30歲以下沒救不用,就業服務法年齡歧視!
兩蔣日記 蔣家兩代爆爭繼承權
【聯合報╱記者李明賢/台北報導】
2010.12.01 02:51 am
「兩蔣日記」引爆蔣家兩代跨海爭繼承權大戰!蔣家第四代蔣友梅跨海發律師函,主張自己是兩蔣日記法定繼承人之一,要求嬸嬸蔣方智怡出面,協助與胡佛研究所重新簽訂合約,否則將採取法律行動。
「兩蔣日記」是蔣中正、蔣經國兩位故總統日記,記載中國近代史重大發展與決策過程,極具研究價值。二○○五年一月十日時,蔣孝勇遺孀蔣方智怡以蔣家代表身分,與美國史丹福大學胡佛研究所簽署保管合約,交付胡佛研究所保管,後來還公開供人研究查閱。
根據蔣友梅聲明稿,兩蔣日記法定繼承權,應屬蔣經國全體法定繼承人「共同公有」,包括蔣孝章、蔣蔡惠媚、蔣方智怡、蔣友梅、蔣友蘭、蔣友松、蔣友柏、蔣友常與蔣友青九人,蔣方智怡僅是其中之一,卻擅自與胡佛研究所簽約,侵害其他法定繼承權人的合法權利,令人無法認同。
蔣友梅透過聲明稿表示,她本人也是兩蔣日記法定繼承人之一,長期居中協調,希望蔣方智怡出面,促成全體法定繼承人與胡佛研究所重新簽約,卻始終無法得到善意回應。
蔣友梅表示,她與其他法定繼承人不會姑息蔣方智怡行為,若有必要,將在適當時機採取必要法律行動,以維護兩蔣日記所有法定繼承人的權利,確保所有法定繼承人共同承擔保存、並保護先人歷史遺產的責任。
有關兩蔣日記是否出版,蔣友梅提到,多數法定繼承人樂觀其成,但前提是全體繼承人必須與胡佛研究所重新簽約,一併解決蔣方智怡未獲授權、擅自處分兩蔣日記事宜,避免國人或國際間對於日記權利歸屬引發爭議。
蔣方智怡當時表示,兩蔣日記與中國歷史息息相關,蔣家不希望私自擁有,希望把這些文件交由國際認同的專家,以公正、公開的方式收藏、研究。
蔣友梅昨天以第四代家屬身分,跨海發出律師函,形同「姪女挑戰嬸嬸」、「第四代槓上第三代」,成為蔣家兩代跨海爭產風暴。
對於蔣友梅發出律師函,蔣方智怡秘書昨表示,「連繫不上,無法取得回應。」
【2010/12/01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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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2) :
- 2樓. shouri2010/12/03 12:19不要太小看民進黨了
民進黨不但是台灣的共產黨, 也是台灣的納粹黨. 族群滅絕他們都做得出來, 毀滅文物算啥?
消滅台灣的納粹黨-民進黨!
通過族群平等法,強制解散民進黨!
- 1樓. Shadowsheu2010/12/01 09:14遺產繼承人哪輪得到孫女說話?
蔣經國過世時還有兒子在
孫女根本不是第一順位繼承人
還輪不到她來談如何分配的事
根據民法第 1138 條,法定繼承人及其順序為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簡單算一下,不一定正確,2010/12/2更正)
所以,蔣介石死後,法定繼承人為蔣經國與蔣緯國(各1/4)與宋美齡(1/2)。
蔣經國死後,他遺產法定繼承人為蔣方良(1/2)及其子女共6人,還包括蔣孝嚴章孝慈,蔣孝嚴可取得1/12,蔣孝文取得1/12。
蔣經國死後,他繼承的蔣介石遺產可再分割,蔣孝嚴、蔣孝文可取得蔣介石遺產1/4*1/12=1/40。
蔣孝嚴、蔣孝文取得蔣介石日記及其他遺產為各1/40,蔣經國日記及其他遺產為1/12。
只論蔣介石日記及其他遺產,蔣孝文死後,蔣徐乃錦過世後,蔣友梅繼承蔣孝文蔣徐乃錦遺產,為1/12,蔣經國死後,蔣介石遺產再分割為1/4*1/2*1/12=1/96,她可得蔣介石遺產3/32。
宋美齡死後,蔣介石遺產各再分給其曾孫1/2*1/9共1/18,合計蔣友梅可得蔣介石遺產1/18+3/32=7/48。
換句話說,蔣友梅算有資格主張。 blackjack 於 2010/12/02 12:55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