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之前家長就曾向校方陳情,指出三位老師為了招攬學生,涉嫌故意洩題,一學年6次段考3次洩題。當時校方卻表示「不斷有傳聞,但苦無證據」,雖經多次開會討論,但三師否認到底,而學校既查不到事實,更看不出任何異常。
學校這樣的搪塞之詞,讓人深不以為然。什麼叫做「有傳聞,苦無證據」,校方若積極訪查處置,以三位老師肆無忌憚地公開招生的行徑,早已是「名聲透京城」,找些學生一問便可知曉,已是擺在眼前的事實,校方竟說經徹查毫無所悉。
我服務的學校也有幾位數理老師在外開班,每次放學時,都會看到許多學生坐上這些老師的轎車或廂型車,到他們開設的補習班上課。而學校又有個惡質的傳統──「出題老師的班級,段考時有優勢」,學生因補習獲取高分,老師因補習多了收入,彼此互蒙其利,這般心態造就出桃園縣國中的病態現象,但這絕非唯一,而是許多國中共存的弊端。
難道學校主管全然不知這些老師在補習?非也!!有的主管鴕鳥心態不願得罪人,導致姑息養奸,有的主管則與補習老師有默契。每回媒體報導教育部重申老師不可以任何名義招生時,校長都會在晨報中告知訊息,然而並非苦言相勸,也非嚴令禁止,反倒善意提醒補習老師小心謹慎。所以若說校方無從查明,這是「不可能的代誌」!
學校老師在外補習,乃屬重大違規,但考績仍舊年年甲等,而教務處排課時,又往往安排他們教授A段班或A組班,塑造出「名師」的形象,使他們更有招生的號召力。此時補習老師與主管間的微妙關係,實在有著太多讓人遐想的空間!
老師補習洩題引發不公的爭議,問題的癥結點,絕不單只在補習老師身上,學校相關主管都得負起連帶責任,如果最終結果,仍停留在解聘記過老師便敷衍了事,那是「治標不治本」,往後類似的情形還是會再發生。
(後記:鑑於此次補習老師洩題事件,校務會議中校長特別提醒段考的出題老師不能洩題,出題者最好不要複習,以維持考試的公平性。然未提及禁止老師在外補習,且新學期還聘任其中一人為主任)
- 4樓. 溫哥華 千里傳音2011/09/13 12:15
- 3樓. 安歐門2011/09/10 01:35真沒想到
數十年之後,同樣無恥的老師居然還存在。
沙塵人間滌心垢.虛擬世界洗真情.
2樓. 也是老師2011/09/08 22:00主管放任不管
如果出題老師洩題,學校主管給予立即的警告,事端就不會重複發生
反之,如果主管置之不理,洩題者食髓知味,會一再洩題
發生洩題事件,學校主管難辭其咎,也應給予嚴厲地懲罰
- 1樓. 寧靜姐2011/09/08 21:22關於洩題和補習
過去本校小學部也常常發生洩題事情,某位老師甚至要求學生把答案的ABCD順序背下來,造成「班平均」差了17~18分。家長一直告,但當學校調查的時候,同年同科的老師“不敢”作證。不敢做證的原因部分是自己也自卑教得不好,又不願意隨波逐流。最後這位不敢做證的老老師被逼退了。沒辦法啊!若是你不願意做證別的老師洩題,就表示你教的不好,總得給家長一個交代吧。(好慘烈的代價)
其實有些學校洩題是傳統,即使不是出題老師去借題目看看,教務處的小職員也不得不借,不敢得罪大老師嘛!所以考前大家就都知道會考哪些題目。
還有一種陋習叫做「會題」。會題本來的意義很好,是怕老師打錯字或題目出得不好。但是會題的結果變成另一種洩題。我有一次幫某老師會題,我仔細的挑出他哪些題目缺選項,以及哪些題目的答案未隱藏仍在考卷上,哪些錯字。會完題後,那位老師交出去的是另一份考題。除了那位老師耍我之外,他在他家教班洩題就沒有證據了。
其實學生考試的公正性,學校行政要負比較多的責任,會洩題的老師就不要讓他出月考題。如果我是學校行政,我可能會請非本校的老師出題,(類似模擬考),這樣才能考出本校老師的教學方向有沒有偏差,分數也比較公正。
敝校尚未出現
非出題老師至教務處借題目去看的情形
不過倒有出現過
從電腦中把別人出的題目偷印出來的狀況
而敝校也沒有會題制度
所以大抵上洩題者都是出題者
而且都是同一批人
學校主管從不探討
平均落差背後的因素
在校務會議中沒有人願意提出
唯恐傷了同事間的感情
導致相同戲碼一再重複出現
平埔客 於 2011/09/12 16:35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