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年7個多月過去,殺害台南雙警的林信吾在監獄安穩吃好睡好還變胖,如今二審合議庭二次開庭先後在林的辯護人要求下指出,不做復歸社會可能性鑑定確實很可能被最高法院指摘;院方該做的程序還是得做,否則程序不完備,還是可能遭駁回更審,死者家屬憤怒又無奈「司法程序緩慢又慎重,一再延宕,散發一股臭味」。
2022年8月22日上午11時許,台南市警第二分局民權派出所警員凃明誠(享年36歲)徒步進入台江大道南側便道內搜尋,於墓厝附近草叢尋獲機車,隨即以通訊軟體LINE語音通話告知同事曹瑞傑(得年27歲)「找到了」,驚動藏身於墓厝石造墓桌後方的明德外役監脫逃人犯林信吾。
林信吾聽到員警對話,擔心自己被逮,趁凃尚未發現他,突然竄出持彈簧刀砍殺凃,凃以辣椒水、徒手等方式抵抗,頭部、頸部、胸部仍遭林持續連砍17刀,因大量出血及右側血胸等倒地無法抗拒;林聽見曹駕駛的警車警報聲響,奪走凃的警槍(含子彈12顆)。
曹瑞傑趕到時,林信吾在5秒內對警車駕駛座連續射擊6槍直至卡彈,導致警車偏右撞入路旁草叢,曹脫困後趕緊查看凃明誠傷勢,並質問持刀靠近的林「在做甚麼」;林再次對曹不斷砍殺,曹因未攜槍以辣椒水、徒手方式抵抗,頭部、頸部、胸部、腹部等處受到38處刀傷倒地。
奄奄一息的員警當時曾呼喊「不要這樣」,林卻未停手,甚至以刀刃全部沒入二人胸內再度下壓等方式砍殺;二警因徒手握住刀刃抵抗,導致幾近遭斷掌,林見員警渾身是血倒地呻吟,放任重傷二人在烈日下曝曬,對倒地痛苦掙扎求生員警視而不見,再前往警車內搜尋槍彈。
林找到凃明誠持有的彈匣一個(含子彈12顆),隨後在11時45分許騎贓車逃逸;支援員警陳俊安趕到附近,聽見警車警報聲不斷,於11時47分步入現場發現二名同事倒臥血泊、性命垂危,立即通報救護人員到場急救,同時焦急不斷為兩名同事進行心肺復甦術。
陳親眼目擊凃明誠手持礦泉水瓶,想要喝水,但不支倒地,隨身密錄器也錄下凃發出討水悲鳴,卻因遭到割喉失血過多、難以言語;曹瑞傑頭部刀傷深達顱骨,他以堅強意志力反覆試圖坐起,卻一次次倒地,當看到凃陷入昏迷,仍用盡最後一絲力氣呼喚至路邊求救的陳返回救凃。
凃因左頸動靜脈切破、切斷、刺入肺臟併大量出血及血胸,曹因刺破肺臟及肝臟併大量血胸及氣胸,分別於同日12時53分、12時58分在醫院宣告不治死亡;林信吾逃離現場,前往安南區土城高中清洗,將贓車、彈簧刀等物品丟棄,攜帶警槍、子彈搭車逃亡。
台南地院隔年2023年11月一審認定,林殺意堅定,手段凶殘且毫無人性,犯行屬情節最重大之罪;雖承認犯行,卻呈現「什麼都無所謂、要命一條」的消極態度,考量林存有高度再犯可能性,難以期待有再社會化可能,依強盜殺人等罪判處兩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林的律師上訴,台南高分院2024年1月首次開庭、2024年12月凃明誠二姊質疑林信吾案是否受到憲法法庭判決影響,因而更換法官;台南高分院說明,受命法官陳顯榮因於同年8月29日任法官滿40年而退休,該案於同日退科重新輪分,由刑事庭興股吳書嫺法官抽中接辦。
此後,一直到2026年的本月1日,台南高分院再開準備庭,檢辯再為中正大學對林所作鑑定報告交鋒,辯護人從先前質疑報告不公允到聲請訪談過程原始錄音、錄影,檢方及告訴代理人痛批辯方拖延訴訟、亂槍打鳥,難道案件要拖延超過8年嗎?凃二姊痛陳司法是用來維持社會秩序,而不是凌遲被害人家屬。
每當重大治安事件發生,啟動漫長的司法審理程序,從警察警詢、檢察官偵查、法官審理,任何環節都要求須遵守程序正義原則,案件盼到塵埃落定,有時數年還不止;司法手段作為懲罰作奸犯科的人,是要保護善良百姓,但刑事訴訟進程長路漫漫,被害人與家屬在開庭一次次重複遇害過程。
凃大姊說,林信吾在兩位警察身上捅了55刀,刀刀傷及見骨,割破動脈,刺穿肺葉,讓她日夜總是以淚洗面;每次要再講這些話都讓她發抖,只要每講一次,「就是在我們的身上再捅一次,為什麼我們要虐待自己?」為什麼還要每一次上法院重複這個過程,因為兩位警察已經沒有辦法為自己討公道。
最讓家屬更憂心的是,一審判死,二、三審埋單嗎?屆時二、三審之間可能還要上訴、撤銷發回、更審的循環,等到林信吾依法無法再延押,最高法院再來「自為改判」;且在憲法法庭釋憲後,死刑必須「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一致決」,只要歷審有一個法官認為不該判死刑,林信吾就將逃死。
林信吾在一審審理期間,曾寫信給法官,希望法官判他死刑,更當庭對法官說「法院如果有正義的話,趕快判我死刑」;犯下重罪的人犯已求死,司法程序仍在緩慢、不疾不徐的一次次開庭,讓人不禁想問,司法審理程序究竟是在懲罰壞人還是被害人及家屬?
凃二姊泣訴「弟弟破破爛爛了,司法還在討論林信吾的生命權」,一直提死刑剝奪林信吾的人權,那被害人家屬的人權呢?凃大姊也感嘆,林的律師在法庭上一直講教化可能性,其實在司法審理過程中,最有教化可能性、一直被教化的其實是被害人家屬;對於律師一直提到鑑定的問題,曹瑞傑的哥哥更曾痛心說「每天都想殺人,我才要去鑑定 」。
凃二姊提到,對被害人家屬而言,法律的天平是公正的嗎?「法院給我們公義了嗎,被害人家屬受的痛,法院有還公道嗎,還是家屬不配活在這世上?」
她質疑,犯案情節重大,罪刑相當,國家執行死刑,慰撫死者家屬,才能傳達正確理念給這個社會,而不是讓林在監獄中休養生息安享餘生。
凃二姊說,認真執行公務的警察,被亂刀殘殺得體無完膚,若判決讓家屬無法接受,人民是否只能採取自己的方式去報復,執行私法正義,那這樣的法律還要遵守嗎?守法的意義是什麼?
雙警命案家屬的陳述,也是所有重大刑案被害人家屬的心聲;全國人民都在關注林信吾殺警案的最終判決結果,希望國家不要造成一個事實,在台灣,光天化日下殘忍殺害二個警察,也不會接受死刑制裁!判死定讞並執行死刑,才是公義得以彰顯的最後一里路。
後記:當家屬在我們面前提到被害人被砍得「破破爛爛」了,聲淚俱下,記者要有同理心、要感同身受,下筆撰稿才能有感情、有溫度;因此,當心靈瞬間與家屬同步,譬如以自己最愛的親人遇害想像她們所感受的痛楚,試想一下就有腦袋空白、世界毀滅,心臟遭到巨大重擊的鬱悶,何況當事人本身親身經歷?希望能再多為被害人家屬發聲,感謝雙警命案凃家姊妹願意受訪述說兩位員警的故事以及家屬的心路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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