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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子_稅務_01_租賃所得稅
2009/04/27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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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租房子明明跟房客說好不報稅的,怎麼會現在國稅局會找上門要補我的租賃所得稅?」

房東出租房子以收取租金,有租金的收入,因此按所得稅法規定,租金所得必須併入個人所得核算所得稅。一般會說「租賃所得稅」,其實所得稅法裏並沒有這個名詞,只是大家一個習慣的稱呼。

而一般而言,在台灣房東多將租賃所得課的稅額,轉嫁到承租方身上。因此會有所謂租金含稅、不含稅的講法。必須報稅或要考慮租賃所得課稅時,仲介公司一般多採固定的10 percent。(外含or內加有點小差距,通常不會有太大影響。)

由於納稅是國民義務,雙方在租賃契約上不得為不報稅的約定。不過,可以約定由那一方來承擔租賃所得課稅的稅額。另外,如果有遷戶籍到該房屋,那一般而言會被認定是出租,自然也會課徵租賃所得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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