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怎麼看_02_沒有營業事實時...
2009/04/20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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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我的錢必須還我;不過我欠你的錢你就別太放在心上!」有沒有這麼可惡的傢伙?有,我們的稅捐單位就是。
只是開個玩笑。下面來說明為何有這種現象。
一般來說,房屋如果作營業,當然課徵的稅率是從3%~5%(住宅用則是1.2~2%),當沒有再作營業了,而沒有主動去向稅捐機關申報,那麼稅率就還是維持在營業用的稅率。你不去申報變更後的使用情形,倒楣的是自己。
反過來說,如果由住家改營業而未主動申報,被查到的話,就要補課你的稅賦差額。所以說「欠我的一定要還,我欠的你可以忘記」
其實有很多時候礙於人力的不足,稅捐機關無法一一清查。不過話說回來,自己的權益自己不維護,誰來維護?多留心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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