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分類:黑心食品(50)
- 精選2018/01/12 14:21
毒澱粉案被最高院撤銷發回高院更審了。(不論新舊食品衛生管理法的致危害人體健康罪,係具體危險犯的立法規定,都是只須有發生實害之機率就成立了,並不以已經發生實害之結果為必要。而接續犯的成立要件係於同時或密...
瀏覽:484迴響:0推薦:1 - 精選2017/09/15 09:34
「本件受矚目之原因,係被告郭盈志、施閔毓提供劣質、不可供人食用之飼料油或攙有豬油以外之其他動物成分之動物混合油予被告強冠公司,由被告葉文祥、戴啟川指示不知情之強冠公司員工將上開油品製造後攙偽或假冒為食...
瀏覽:577迴響:0推薦:0 - 精選2016/12/28 10:30
其實,政府各單位不要再搞我們人民根本搞不懂的各種標章了。各種標章的濫用與濫發,只會造成消費者的混淆誤認,還有商人的投機取巧。 吉園圃?CAS?TAP?HACCP?GAP?。。。你們煩不煩呀? 一個標章...
瀏覽:599迴響:0推薦:1 - 精選2016/12/03 19:54
對嘛,對嘛,我國法院的見解,是可以與時俱進的嘛。 食安法一改再改,若法院仍維持原來必須有造成人體健康傷害之虞的見解,那永遠都罰不到這些黑心掺偽造假的無良商人,。。。 往後不需要考量有無危害人體健康之虞...
瀏覽:416迴響:0推薦:2 - 精選2015/11/30 11:56
1,食安法對食品安全規範不周 -> 這是事實!我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對食品的規範,卻只問成品是否合於標準,而不問原料來源如何。對於原料的品質,還有精煉的方法與次數,都沒有任何規範或罰則。因此,大便...
瀏覽:610迴響:0推薦:3 - 精選2015/11/23 17:01
這是我國食品安全一直不能落實的真正原因。 這是因為法院要求受害者必須提出其健康受損的證據,更要求吃進食品與健康受損兩者之間要有相當因果關係。這個太難了,沒有人能夠證明這。 你吃進大便,能去驗傷嗎?就算...
瀏覽:1,038迴響:0推薦:6 - 2014/12/18 10:44
台灣的食安問題,一爆再爆,都已經爆到人民無感的地步了! 反正台灣沒有安全的東西可以吃了,全世界都加強檢驗由台灣出口的食品,政府官員繼續告訴你,沒事沒事,一點點而已,而且大家都吃了那麼多年,台灣人不是都...
瀏覽:1,282迴響:0推薦:7 - 精選2014/11/06 18:07
舉證責任倒置:應在修法中增訂舉證責任倒置,並明訂推定因果關係,也就是倘若業者製造、販賣之食品含有法定不得添加或者非人類食用之物質,即可認定消費者之健康因而受到損害。 罰金不應有上限:這種經濟犯罪者,因...
瀏覽:777迴響:0推薦:2 - 2014/11/06 09:11
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簡稱特偵組)是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檢察署的特設單位,其前身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的「查緝黑金行動中心」。其建立理由為查緝國家元首、中央政府官員與軍事將領之貪瀆行為,以及國家重大刑事...
瀏覽:827迴響:0推薦:2 - 2014/11/03 23:38
台南市衛生局很混蛋,但是那個南檢也會不會太超過?這是瀆職罪耶,廢弛公務耶,明顯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41條預防性下架規定,怎麼都不查? 台南市長賴清德,你不要開記者會在鬼扯,預防性下架,是地方(直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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