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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特殊性關係」?
2015/09/18 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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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開一個玩笑。話說大陸有些人英文很爛,所以鬧了不少笑話,其中之一就是上面這張照片。所謂「一次性用品」,就是我們台灣通稱的「拋棄式」用品,比如隱形眼鏡,內褲,餐具等等。如果按照「一次性」來翻譯,應該翻成one-time-use,如果如圖上所示,翻成a time sex,就鬧了大笑話──除非它賣的是保險套,因為大概不會有人重複使用。

        好了,我們言歸正傳,請問「特殊性關係」是什麼?我看(電視、網路)半天,始終就是沒有人(敢)挑明了講,那就讓我來做這件笨差事。如果玩文字技巧,「特殊性關係」可以解釋成「特殊的性關係」,或是「特殊性的關係」;上回金溥聰提告,這次柯文哲拍桌,大約都是認為講這話的人在隱射第一種解釋。但是誰說「特殊性關係」不能比照「一次性用品」,強調其「特殊性」?比如、蔡英文當年為李登輝設計的「特殊國與國關係」,如果改成「特殊性國與國關係」,似也未嘗不可。當然用這樣曖昧的用語來講別人,格調實在不高,這也是始作俑者馮光遠,以及引述者徐弘庭被人批評的原因。

        然而,解釋成「特殊的性關係」,如果細細研究這裡面的含意與意義,我們會發現問題其實並沒有那麼簡單。既然云「特殊」,自是有別於「一般」,而後者意味的,自然是一男一女你情我願的性關係。但是,所謂特殊是什麼?廣義來講,若有別於「一般」,那麼「特殊」包含的可多了──當然包括同性戀在內。問題是,同性戀的觀念在今天不但不是禁忌,而已經是多半人可以接受(雖不一定贊成)的觀念,甚至是(某些人)一種前衛,時髦的表徵。現在哪一個台面上的人膽敢說同性戀大逆不道,甚至只是表示一點點不同的意見,勢必會被批評得體無完膚──請看去年初郭采潔的例子,可知一二。

        那麼你會問,金溥聰為什麼要告馮光遠?請看馮光遠臉書的原文:

金溥聰跟馬英九這一對有著特殊性關係的「密友」,終於要在立法院,公開面對大家對他們兩個是同性戀伴侶的質詢,這應該是他們在一起這麼多年之後始料未及的事情吧。

很明顯的,馮光遠所說的,自然馬金兩人是同性戀,金溥聰之所以提告,是要說明「這不是事實」。但問題是碰上恐龍法官,居然說「馮指的「特殊性關係」是形容馬、金兩人交情密切,非指同性性向」──除了睜眼說瞎話之外,我實在找不到其他的形容詞。好在這官司還可以上訴,我們等著看這事情的發展。

        不過無論如何,台北地院一審是判無罪了,因此我們回頭來看徐弘庭,他是怎麼說的:

「你袒護戴季全這件事情,已經超乎了所有台北市民的常識。我真的講,馮光遠有一天會講,你跟戴季全有特殊性關係。」

徐弘庭是不是在玩文字遊戲,指的是上面說的「特殊性的關係」?我想不是,那麼當然是藉著馮光遠的話,說「有一天」「馮光遠」會講柯戴兩人是「有著特殊性關係的密友」。

        好了,請問柯p在暴怒什麼?他說他不能接受這一種「人身攻擊」──這對嗎?你可以說,我和戴季全沒有「特殊性關係」,議員引用馮光遠所言不是事實,也就是說,我柯文哲不是同性戀。但問題是,柯p怒到以拳捶桌,聽說還血壓升高,顯然認為人家隱射他是同性戀,對他是一種「人身攻擊」──這什麼意思?這不是明明白白的表示,柯文哲瞧不起同性戀,自己被說成同性戀是對他的侮辱?

        當然,也可以,柯文哲當然可以瞧不起同性戀,那是他的自由。我作此文,只是點出來,若是拿出來細細檢驗,你會發現許多人表面上言行,骨子裡卻代表更深一層的含意呢!柯文哲如果身體還好,應該再暴怒捶桌幾次給我們看,因為馮光遠已經跳出來自承,跟柯文哲有「特殊性關係」的,應該是我(馮光遠)。天呀!馮光遠既然是「發明人」,自然有「原始定義權」,因此按照馮光遠的定義,只要是柯文哲送過「中堂」的人,都可能和柯文哲有「特殊性關係」──包括蔡英文、洪秀柱、宋楚瑜…..這還不告?議員有免責權,馮光遠可沒有,柯文哲呀,「告他!告他!」!

田英奇

wcwang54@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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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樓. 剩閒
2015/09/21 11:47

 標語舉得很高,事實上,台灣對同性戀並非普遍的接納;這不是發個問卷問「你支持不支持同性戀」就可以分析出來的,而是要觀察人群在日常生活間,會不會不知不覺就對同志關係表現出輕蔑、揶揄、嘲諷、鄙視。

 那句話其實就是「性關係」,說白點,有一腿。金、柯生氣的點是什麼?被誣指有一腿、被誤會是同性戀、被說破有一腿、被認出是同性戀?

其實,我一直在等這樣的回應:)

金溥聰和柯文哲是不同的。金溥聰有沒有生氣?不曉得,至少我們在公開場合沒看到。請注意,有關特殊性關係一事,金溥聰告馮光遠是誹謗,什麼叫誹謗?我沒有,你硬說我有;我不是,你硬說我是,與事實不符,謂之誹謗。

那柯文哲呢?他用拳捶桌,全身發抖,說講他和戴季全什麼特殊性關係是人身攻擊,所以他顯然認為,特殊性關係用在他身上,有貶抑的味道,所以他生氣,認為人家攻擊他。

看懂了嗎?這也就是說,柯文哲在骨子裡就是如您回應中所說得,鄙視輕蔑同性戀,雖然嘴巴不說,身體卻很誠實的表現出來。

田英奇

田英奇2015/09/21 13:51回覆
5樓. 草山
2015/09/18 17:56
更正:第二段金浦聰==>溥

第四段金浦聰==>溥(有兩個)

第四段引用馮光遠臉書正好寫成金溥聰,馮和金打官司,想來不會弄錯金的名字。也可谷歌搜索,幾乎都寫成金溥聰。

多謝,已改正。

田英奇

田英奇2015/09/18 23:19回覆
4樓. Qualimax
2015/09/18 11:13

柯文哲說過,「只要游得比鯊魚快,繼續拋出新議題就可以脫困,不會被咬死。」

接連上演波卡風波、護短、哽咽「不想犧牲下屬」、槌桌「暴怒」等等這幾齣猴戲,是不是在轉移圖利高雄一卡通、圖利財團的焦點?


3樓. Queena HuJingjia
2015/09/18 10:06

時代在變,不支持台灣維持現狀爛到底。

2樓. Qualimax
2015/09/18 09:55

定格看柯文晢槌桌暴怒的嘴臉,像不像隻猴子?

他那成天打扮得濃裝艷抹的老媽還好意思跳出來護短?唉!這家人,一人當市長,全家人都成了市長!


1樓. 光復
2015/09/18 09:43
那天我看到搥桌子,又暴怒、我才想到斷三字、否則正常人不該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