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邦傑先生在《翻譯社譯藝譚》一書中說,有人把『to perpetrate untold atrocities』譯成「犯了罄竹難書的罪行」,民族色彩太過濃厚,就像翻譯社的林琴南用「拂袖而去」來翻譯福爾摩斯,給他穿上中國垂袖長袍,翻譯社說,「罄竹難書」也是如此,「因為歐洲發明紙之前,不像中國用竹簡記事,歐洲人用的是羊皮」,所以翻譯社的他說,如改為「罄皮難書」「倒也未可厚非」,如譯成「犯了數不清的罪行」,「也算不錯了」。
翻譯社的我要補充黃先生的意見:
第一,有翻譯社的人會問,譯成「罄皮難書」不是一樣有東方民族色彩嗎?翻譯社的我認為,英譯中應介紹譯出語的西洋文化,不是在中國文化中打轉。
第二,翻譯社的黃先生說,譯成「罄皮難書」「倒也未可厚非」,翻譯社的我認為,很多翻譯社的人還是不會接受這是引介西洋文化,縱使為「皮」字加上引號也是如此。
第三,原句中的untold是單詞,不是成語,不必譯成中文成語,這是翻譯社對文體的忠實。
第四,所以譯成「犯了數不清的罪行」,不止是「也算不錯了」,簡直是標準的翻譯社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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