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網設部落格,起因於無知。(蝸居客家裡沒有電腦)
偶爾跟同事聊天,談及他老婆常偷偷上他兒子的部落格關心。
部落格?才發現自己脫離社會脈動了。
原以為部落格是先進人的玩意兒,MSN至今沒用過。
然後就不小心設個部落格玩玩了!(自覺蝸居一角,便以此為名)
起初兩年,部落格的角色像是我一本筆記本,把一些「話」存在其中。
自寫自的,不管他人進不進來。
開場白就擺明了說:
山居簡陋 羞延貴客入坐;
粗酒幾甌 敢奉高士歇過。
若嫌不周 吾將擊節高歌;
見諒則休 有辱尊聽添垢。
一兩個月不進去是常態,有一度還因自己豬頭,
老用大寫的字母鍵入,結果帳號查無此人,被城邦拒絕門外近一年。
無怪乎蝸居客一直停留在等級二。
有一次,在社區籃球場,聽到一位相熟的鄰居小女孩,
告訴她的朋友:「明天,我同學要結婚。」
頓時,我臉上出現三條線:「可是,妳不是才小六?」
她解釋,那只是網路虛擬,不是真的婚姻。
自此,我都介紹自己為「宅男」。
真的跟不上網路時代囉!
發現自己是等級二的懶散事實後,才開始驚覺自己也該出去走走了。
加入第一個城市,沒有飲料。因為我崇尚白開水。
(白開水號稱百藥之王,因為身體的化學運作都必需在水溶液中進行。)
嗯‧‧好吧,老實說:因為一中市長發禮物。
(現在加入還有的領)
成為市民後,有一些市友會來看我,
以前來的都是些姓張的路人,現在都是姓魏的朋友。
(嘻!生張熟魏)
自己也開始社交活動了,活動範圍變廣了。
跟「啡咖喵」(注意!本文的女主角出現了)
的第一次接觸,是個錯誤的開始。
在一次禮貌性拜訪高層的機緣下,我點進了喵副市長的家。
東看看,西瞧瞧,除了美麗的串珠外,
有一件離奇古怪的事件,拖住了我離開的腳步。
搞什麼!我有沒有看錯啊?
一篇有標題完全沒內容的文章,竟然還會二十六個人推薦!
她是在測試自己的人氣指數嗎?;還是推薦人太‧‧‧(消音)
幾經思量,(雖然對方等級六,該不至於會犯這等錯的)
我決定給個回應:
「看起來不舒服,是不是該把這篇文章收回草稿匣?」
(路上碰見不認識的美女,牙縫殘留鮮明的菜屑,
總得要有路人硬著頭皮告訴她。不是嗎?)
然後我就回家「剉咧等」!
(其實在我點「回應」的當下,差點兒點到鄰近的「推薦」,
好里家在,差點變成「喵」的第27號人氣收藏)
無頭公案的情節,「喵」可能願意為她的糊塗作解釋,留給她。
發現這隻溫和喵是不咬人的,接下來蝸居客就放縱大膽了。
蝸居客開始與「喵」打的火熱。是因為喵的一篇文章互相回應:
蝸居客的隨性遇上啡咖喵的天真,碰出頻呼「感動」的火花。
天真喵因為蝸居客稱讚她的串珠,便大方說要送我,
蝸居客環視自己,除了殘破的身軀外,無以為報。
便誠心邀請喵來高雄唱歌。(以「聲」相許)
意外惹出喵的一段鄉愁‧‧‧
我向好奇的「糊塗蟲」宣告,今天 (5/18)是蝸居客特別的日子。
屈指一算,今天正是吾晉升等級五的特別日。
謹以此文獻給我:現在及未來的諸網友們─感謝有你/妳。
- 4樓. 半吊子2009/06/02 10:59好好哦!!
友情真很深哦

糊塗就不會去記是什麼時候的事
只會大至上記得最初留過/聊過什麼樣的話題^^
內容多多少少記得起來
但日期我就PASS啦~
啥?連偶也扯上去嘍!
原來這名字很大眾化,如前陣子大家都叫小明的啦~
還好不是說偶
裝傻一流吶~
對事無極端的求追
一付欲說不言之相
事事等你先找上門
有理無處可訴之人 - 3樓. 家貓比野貓更辣2009/05/26 21:03哈哈~
原來蝸居客的部落生涯這般曲折呀 - 2樓. niki在斯里蘭卡2009/05/23 13:32趕緊多po文
人氣才會汪盡量啦
蝸居客 於 2009/05/25 14:45回覆 - 1樓. Lydia-惠貞2009/05/20 05:18啊哈!~好小子!
恭喜呀!~先生''登大人''囉?!...^^
啊哈!~好小子!果真膽敢錄用我當第一女主角?不怕壞了你的收視率??!!
看我怎麼回應你!!...http://blog.udn.com/e00927/2965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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