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地六三郎(1867年-1923年),日本福島縣人,1893年於東京帝國大學法律系畢業的他,隨即投入日本政府公務員體系。至1910年10年間,歷任臺灣總督府總督官房參事官、總督府評議會員、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第二部委員、蕃地事務調查掛長、民政部總務局地方課課長、臺灣教育會幹事長、民政部土木局水利課參事官、通信局局長等職務,涵蓋多項行政領域。1912年起至1920年轉任朝鮮總督府行政官僚。1922年任臺灣總督府史料編纂委員會編纂部長。著有《臺灣殖民政策》、《日本殖民地經濟論》。
台灣舊慣調查會是一個日本官方組織,第二部的委員是持地六二郎。明治三十四年(1901)成立「臨時台灣舊慣調查會」,以宮尾主為經濟調查委員,三十六年二月離職,持地六三郎繼任。
此書,上卷的基隆廳、台北廳、苗栗廳、彰化廳、南投廳、斗六廳等六廳的(管內物產)下,都收錄(茶)之項目。下冊第四篇第五款為<茶葉勞動者狀況>,附錄經濟上之台灣,第三篇產業調查,第二節茶葉亦收九大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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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調查經濟資料報告》詳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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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款 |
總論 |
第三項 |
薰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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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款 |
台灣茶起源 |
第十三款 |
精製茶包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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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款 |
產地及產類 |
第一項 |
烏龍茶的包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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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款 |
茶樹種類 |
第二項 |
包種茶的包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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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款 |
茶樹栽培 |
第十四款 |
茶箱製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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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款 |
採摘 |
第十五款 |
箱茶買賣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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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款 |
粗茶製造法 |
第十六款 |
製茶鑑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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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款 |
粗茶買賣方法 |
第十七款 |
輸出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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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項 |
茶販人與山方生產者 |
第一項 |
烏龍茶精製者經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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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項 |
茶販人與稱腳 |
第二項 |
包種茶精製者經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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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項 |
茶販人仲工 |
第十八款 |
再製者經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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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款 |
土地所有者與茶園葉 |
第一項 |
烏龍茶精製者經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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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款 |
粗茶生產者之經濟 |
第二項 |
包種茶精製者經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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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款 |
大道埕市場與粗茶買賣狀況 |
第十九款 |
金融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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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款 |
再製法 |
第二十款 |
製茶葉的經濟界及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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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項 |
烏龍茶精製法 |
第二一款 |
台灣茶需要之景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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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項 |
包種茶精製法 |
第二二款 |
茶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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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三款 |
台灣茶之未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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