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文明復興講話》系列第6講:文明的定義
2017/08/22 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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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播出《中華文明復興講話》系列第6講:第壹部分第壹章:文明的定義。
文明在英文裏是civilization , 來自法語的civilisation,其現代意思的“文明”壹詞在法語中最早出現於啟蒙時代,1756年,法國重農學派的經濟學家老米拉波侯爵(Victor de Riquetti, marquis de Mirabeau)在《人口論》(Le traité de la population)壹書中寫到:“毫無疑問,宗教是第壹也是最有效規範人類(行為)的工具,是文明的第壹推動力。”[1] 英文的文明最早出現在1767年,蘇格蘭哲學家亞當-弗格森(Adam Ferguson)在《文明社會史論》(Essay on the History of the Civil Society)說:“不僅個人是從嬰兒期發展到成年期,人類自身也從野蠻走向文明。”[2] 因此,在西方啟蒙時代,“文明”壹詞用來區別人類的文明社會與野蠻狀態,代表了人類的文化進化。
對於英文civilization的中文翻譯是借用了古漢語的“文明”。這個詞最早出現在3000年前的《易經》裏:“見龍在田,天下文明。”意思是:代表君子的龍,出現在了田野上,天下有了文采而變得光明了。從宗教修行角度看,還可以理解成:人心中有了靈性的覺悟,世界就變得文明了。“文”代表了文字,“明”代表了啟蒙,而“龍”就是文明的象征。或許可以這麽說,中國人自稱是龍的傳人,其實是講我們是文明的傳人。
這裏,我們可以發現在西方,文明的起源是宗教,而在中國,文明的起源是文字。但他們都通向同壹個人類社會的狀態:文明社會,這是人類和其他萬物的根本區別。我在第4講裏說:“惟人,萬物之靈”。人有靈性而與萬物有別並超越於萬物,而萬物也因與人的互動有了的靈氣,世界才能如此和諧相美。人之靈性即為文明。
在今天,文明已經成為壹個流行詞,但真正要給它下個定義卻非常復雜。因為我們可以有不同的角度去看。
法國歷史學家費夫爾(Lucien Paul Victor Febvre)認為:各種特征表明,文明是壹種人類的集團生活,包括了物質生活,智力生活,精神生活,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3]這是從人文科學角度的定義。錢穆認為:文化只是人類的“生活”,是指集體的、大群的人類生活,是“時空凝合的某壹大群的生活之各部門、各方面的整壹全體”。文化譬如壹大流,個人人生則如此大流中的壹滴水。無論個人多麽重要與偉大,仍然受到他所生活在的文化大流之規束與指導。[4] 錢穆的作品裏,壹般不區別“文明”與“文化”的。這是具有中國哲學意義的“文明”定義。印度的尼赫魯則用了更優美的語言來描述文明:“壹切強有力的行動皆發源於生命的深處。所有個人的甚至種族的悠久過去,都為那行動的壹瞬間準備了心理背景。種族的記憶,由於遺傳、環境和教養的影響,潛在意識的要求,從幼年和童年時期開始的思想、夢想和行動,這壹切奇妙而強有力地交織起來,就必然推向壹種新的行動,而這個新行動又變成影響“未來”的另壹個因素。影響著“未來”,局部地決定著“未來”,而且可能是甚至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未來”。”[5]這段文字是尼赫魯因推動印度獨立而被英國人關在監獄裏時寫的,雖然沒有出現“文明”這個詞,但卻充滿感情地表達了:“文明”正是壹個民族源自生命深處的力量,並決定了民族的未來。這是文學視角的“文明”定義。
我們可以從上面西方、中國和印度三個不同文明裏對文明壹詞的解釋得出以下幾點共識:人的生活,集體的,時間的,精神的,以及文明是壹種看不見的力量指引著其民族的前進。現在我就要給本書中的“文明”下壹個定義了:文明是壹種生活方式,壹種思維方式,是壹個民族的身份意識,是該民族在傳統中演進的價值觀,是該社會運行的天然法則,因此文明是這個民族的道德共識和其憲法的根本來源。這個定義是偏重於政治哲學和法學的視角,因為本書的目的是為中華文明復興來解決現實問題而寫的,即“治國要從文明復興開始”。因此我們需要壹個現實而有章可循的文明定義。
下次播出《中華文明復習講話》系列第7講:第壹部分第二章:文明的層次:物質文明、社會文明、精神文明、靈性文明。
謝謝收聽,我們相識是這個世界的幸運。
微信公眾號taoyun2017
文明在英文裏是civilization , 來自法語的civilisation,其現代意思的“文明”壹詞在法語中最早出現於啟蒙時代,1756年,法國重農學派的經濟學家老米拉波侯爵(Victor de Riquetti, marquis de Mirabeau)在《人口論》(Le traité de la population)壹書中寫到:“毫無疑問,宗教是第壹也是最有效規範人類(行為)的工具,是文明的第壹推動力。”[1] 英文的文明最早出現在1767年,蘇格蘭哲學家亞當-弗格森(Adam Ferguson)在《文明社會史論》(Essay on the History of the Civil Society)說:“不僅個人是從嬰兒期發展到成年期,人類自身也從野蠻走向文明。”[2] 因此,在西方啟蒙時代,“文明”壹詞用來區別人類的文明社會與野蠻狀態,代表了人類的文化進化。
對於英文civilization的中文翻譯是借用了古漢語的“文明”。這個詞最早出現在3000年前的《易經》裏:“見龍在田,天下文明。”意思是:代表君子的龍,出現在了田野上,天下有了文采而變得光明了。從宗教修行角度看,還可以理解成:人心中有了靈性的覺悟,世界就變得文明了。“文”代表了文字,“明”代表了啟蒙,而“龍”就是文明的象征。或許可以這麽說,中國人自稱是龍的傳人,其實是講我們是文明的傳人。
這裏,我們可以發現在西方,文明的起源是宗教,而在中國,文明的起源是文字。但他們都通向同壹個人類社會的狀態:文明社會,這是人類和其他萬物的根本區別。我在第4講裏說:“惟人,萬物之靈”。人有靈性而與萬物有別並超越於萬物,而萬物也因與人的互動有了的靈氣,世界才能如此和諧相美。人之靈性即為文明。
在今天,文明已經成為壹個流行詞,但真正要給它下個定義卻非常復雜。因為我們可以有不同的角度去看。
法國歷史學家費夫爾(Lucien Paul Victor Febvre)認為:各種特征表明,文明是壹種人類的集團生活,包括了物質生活,智力生活,精神生活,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3]這是從人文科學角度的定義。錢穆認為:文化只是人類的“生活”,是指集體的、大群的人類生活,是“時空凝合的某壹大群的生活之各部門、各方面的整壹全體”。文化譬如壹大流,個人人生則如此大流中的壹滴水。無論個人多麽重要與偉大,仍然受到他所生活在的文化大流之規束與指導。[4] 錢穆的作品裏,壹般不區別“文明”與“文化”的。這是具有中國哲學意義的“文明”定義。印度的尼赫魯則用了更優美的語言來描述文明:“壹切強有力的行動皆發源於生命的深處。所有個人的甚至種族的悠久過去,都為那行動的壹瞬間準備了心理背景。種族的記憶,由於遺傳、環境和教養的影響,潛在意識的要求,從幼年和童年時期開始的思想、夢想和行動,這壹切奇妙而強有力地交織起來,就必然推向壹種新的行動,而這個新行動又變成影響“未來”的另壹個因素。影響著“未來”,局部地決定著“未來”,而且可能是甚至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未來”。”[5]這段文字是尼赫魯因推動印度獨立而被英國人關在監獄裏時寫的,雖然沒有出現“文明”這個詞,但卻充滿感情地表達了:“文明”正是壹個民族源自生命深處的力量,並決定了民族的未來。這是文學視角的“文明”定義。
我們可以從上面西方、中國和印度三個不同文明裏對文明壹詞的解釋得出以下幾點共識:人的生活,集體的,時間的,精神的,以及文明是壹種看不見的力量指引著其民族的前進。現在我就要給本書中的“文明”下壹個定義了:文明是壹種生活方式,壹種思維方式,是壹個民族的身份意識,是該民族在傳統中演進的價值觀,是該社會運行的天然法則,因此文明是這個民族的道德共識和其憲法的根本來源。這個定義是偏重於政治哲學和法學的視角,因為本書的目的是為中華文明復興來解決現實問題而寫的,即“治國要從文明復興開始”。因此我們需要壹個現實而有章可循的文明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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