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不想談政治了,
一來忙;
二來,沒題目。
賴英照司法官事件,
是有改革契機的,可惜,馬總統還只是借力使力,被動,將來有什麼成果,
或沒什麼成果,都不奇怪。
今天一早,陳致中召妓的新聞,電視新聞好不興奮,
談話節目更火,
討論了又討論。
我家有人問,你相信陳致中的說詞嗎?
我楞了楞。
大忠似大奸,大壞似大好,
這個將車子借給朋友,朋友又借給朋友,最後車子被逮到召妓的事,
太完美,太巧合,太環環相扣了。
唉,陳家這寶貝兒子,當年洗錢案爆發,口口聲聲說是他媽媽的人頭,一旁太太,
配合絕佳,表演出色,
如今,又一樁夫妻登場的新聞秀,
又是人頭?
真奇怪,
陳致中怎麼老是掉入人頭陷阱咧?
我開BMW雙門紅跑車,愛的跟寶一樣,除非我的寶侄兒要借,
誰都不能開走。
陳致中那召妓車,是名門之車吧,隨隨便便就借人?
太不尋常,也太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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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樓.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2010/07/27 15:40陳致中黔驢技窮,窘態畢露
據報陳致中現在要秀「通聯記錄」以示清白了。
陳致中是學法律的,當然知道此舉之無意義。為什麼還要多此一舉?想係唬嚨一般無常識之輩,操弄群眾輿論與社會觀感而已,對釐清真相毫無助益。
為什麼秀「通聯記錄」對釐清真相毫無助益?理由很簡單:
第一,通聯記錄顯示他從前一晚九點以後到次日早晨九點沒有任何電話出入,這證明了什麼?這證明了陳致中「從前一晚九點以後到次日早晨九點沒有任何電話出入」,除此無他,啥也證明不了,更別說與他有否嫖妓一點關係也沒有。
第二,通聯記錄甚至不能證明他一晚無電話出入 ─ 你怎知他沒有別支手機?有兩支手機不可能嗎?
第三,不論秀「通聯記錄」的意義或目的為何,法律上是無所謂的,因為「事物之不存在毋須證明」,認為「通聯記錄」有某種意義或目的人必須提出陳致中在該晚有通過電話。陳致中如果認為「通聯記錄」有某種意義或目的,而他不以為他有,只消說:「我一晚沒有電話」即可。不能證明他通過電話,他就是沒有通過電話 ─ 不論通或不通電話的意義或作用為何。
第四,同理,陳致中如果並未嫖妓,他是毋須自我證明的,只消說:「我沒有嫖妮可」已足。是指認他嫖妓的人必須提出證明。什麼時候提出?在被陳致中提告時必須提出,否則即是誹謗。原理還是「事物之不存在毋須證明」。
第五,陳致中還是可以設法證明自己清白的,這可以用「不在場證明」,譬如首璽大廈的出入記錄顯示他從前晚到次晨人一直都待在家裡。這並不能證明他並未嫖妓 ─ again,事物之不存在是無法也無須證明的,「並未嫖妓」也毋須證明;但至少可以證明他人是在家裡,要嫖妓有很大的困難。
陳致中不此之圖,反而搞一些無所謂的五四三,除了啥也證明不了之外,更露出作賊心虛的內心世界,可謂黔驢技窮,窘態畢露。
- 52樓. a12102010/07/27 11:54唯恐天下不亂
陳致中固然不受喜愛也不至於露鳥吧
大家不要做賤自己的耳朵做賤自己的眼睛
- 51樓. >>>2010/07/26 15:21有誰可以"正確"的回答這個問題??? 在台灣如何"嚴肅"的看待這種問題???(修正版)
A
有誰可以"正確"的回答這個問題??? 在台灣如何"嚴肅"的看待這種問題???(修正版)
在美國,如果執業的律師明明曉得所承接的案件,當事人(委託人)說謊,仍然"假裝"不知情,為其在法庭上做不實的指控,論述...事後被法官發現律師說謊,會被律師工會(Bar)除名!!!也就是說從今以後再也無法執業,沒有律師資格與執照!!! 在台灣會不會被律師工會除名,吊銷執照???有誰可以"正確"的回答這個問題??? 為大家釋疑??? 萬幸!!! - 50樓. 貪汙無罪嫖妓有理(一邊一咯,叫雞聯盟)2010/07/26 15:05洋涇幫
IKEA跟IDEA 一樣,應發"愛key 牙",全台灣都發"怡key 亞"。 - 49樓. >>>2010/07/26 14:36有誰可以"正確"的回答這個問題???在台灣如何"嚴肅"的看待這種問題???
有誰可以"正確"的回答這個問題??? 在台灣如何"嚴肅"的看待這種問題???
在美國,如果執業的律師明明曉得所承接的案件,當事人(委託人)說謊,仍然"假裝"不知情,為其在法庭上做不實的指控,論述...事後被法官發現律師說謊,會不會被律師工會(Bar)除名???也就是說從今以後再也無法執業,沒有律師資格與執照!!!有誰可以"正確"的回答這個問題??? 為大家釋疑??? 萬幸!!!
- 48樓.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2010/07/25 09:56完了完了一切都完了
悲憤填膺淚滿腹,「友人」名字供不出,致中嫖妓有苦衷,乃母性貪乃父污。
首璽出入有記錄,奈何「電腦當機」乎?海產夜宴兜不攏,閃爍其詞太反覆!
左顧右盼面色凝,色厲內荏何所圖?前思後想寧無悔?捉襟見肘知難處。
擅辯成性不知足,一人奸巧三代哭,以謊圓謊大不易,扁家畢竟全盤輸。
- 47樓. frank0606062010/07/25 09:14123
Nicole 23 歲能夠做何生意做到垮台?
最多直銷不順而已
不到下海的地步
再說也沒必要宣佈自己是應召女吧
哈哈
別看阿中愣頭愣腦
花樣在後頭
- 46樓.2010/07/24 15:21提出證據鑑定最實在!
猜那麼多,就如陳致中空口說那多,沒用啦!一下子又是台北友人有苦衷?又是監視器壞了?好像對自己有利的證據、通通提不出來?怪了!壹周刊取得的錄音帶都沒壞?雙方提證,到法庭上鑑定,就可真相大白! - 45樓. frank0606062010/07/24 13:51
- 44樓. 掌櫃滴2010/07/24 12:16如果是陳致中《自導自演》的反撲戲碼呢?
對於扁家這種台灣第一詐騙集團的成員所說的話、所發生的事
我覺得不可以常理度之!
這些人包括陳致中,當初洗錢、購地買房 (不論台灣、美國或日本)
都知道要《拐彎抹角》《用人頭》,
嫖妓,怎麼會笨到開自己的車?
而且這個消息,聽說已經傳了半年!
半年前,陳致中正是被判刑兩年多的時候,
為了官司焦頭爛額的陳致中,會在這個時候《揮霍》他的贓款在妓女身上,
來向《法官》示威嗎? ( 所以我懷疑此事件,是否從半年前,就策劃好了?)
說真的除非陳致中有《嫖妓上癮症》不嫖會死,
否則我覺得這件事情,是另一件《舔耳案》的《自導自演版》
想想看,這件事情,不是《壹週刊》自己跟拍的唷!
而是由不知名人士提供,並且在主要關鍵證據的地方都付之闕如。
先不管《壹週刊》有無一槍斃命的關鍵證據。 ( 有的話就當我放屁吧!)
我們先想看看,如果這件事情,到最後突然出現了一個,
長像、聲音都有點像陳致中的《金融圈》人士,
然後傳說中的妮可 ( 我懷疑這個人也是拿錢的演員之一。 )
承認說,他認錯人了!
消失的監視器影片,也出現了!
對扁家,有什麼樣的利基?
首先,依照民進黨的《無限上綱攻擊法》,
這應該就是《阿共&國民黨》聯手《打壓、汙衊扁家》的陰謀!
然後引申開來,連阿扁貪污洗錢、艾格蒙的報告、美國扣押扁家財產
、吳淑珍的禮券、Tiffany 鑽戒,其實都是被設計的!
接著扁家原本破產的《信用》從此翻身。
( 當然只有綠營支持者會相信,但是這樣就夠了,這就是傳說中的《相罵本》 )
以後再有人爆料扁家任何《為非作歹》的情資,
都可以《類推適用》此次事件的前後演變!
讓扁家從此《鴨嘴變雞嘴》!
狡辯起來更是理直氣壯!
蔻姐以為然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