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平可以儲值,為何悠遊卡不必個資?
e-Tag接連出包,其實最大的原因,就是遠通與馬政府「別有用心」,想要利用消費者的個資來進行其他的圖利或監控行為,才會搞出目前這套奇奇怪怪,而且「只有扣款,沒有距離」的超爛系統!
請問一下,平平是使用微波系統,同樣可以儲值,為何悠遊卡可以直接購買不必填寫個資?而且悠遊卡還可以隨身攜帶拿去購物,或是借給他人使用,為何e-Tag就只能綁在特定的車輛,還不能移至他車使用?
其實e-Tag明明可以設計成「不記名」的消費商品,就好像之前的高速公路回數票一樣,為何遠通就偏偏要以「計程收費」為藉口,以騙取消費者的個資?
眾所週知個資是非常值錢的無形資產,不論詐騙集團或是大小企業,都紛紛以獲取消費者的個資為最高優先;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除了可以進行「直接行銷」之外,還可以配合其他資訊,對消費者的行為進行分析,以利企業探尋更大的商機!
更有甚者,一些有監控企圖的單位,例如軍警特、犯罪集團、或特定人士等等,對於用路人的行車記錄配合個資更是求之不得,因此遠通才能以此對刑事警察局漫天要價。
或許有人質疑,沒有個資如何對帳?其實e-Tag本身也只有序號並無個資,只要讓用路人利用手機,或直接在超商的付費系統輸入e-Tag的序號,再配合一組預先選定的密碼,不就一樣可以對帳?更何況還有影像辨識系統可以對車牌拍照,難道還怕用路人飛上天去?
再從ETC感應門架的位置來看,明明安裝在上下高速公路的交流道就可以正確扣款,為何卻搞成目前的「五步一崗,十步一哨」?如果不是為了徹底監控用路人的詳細行蹤,又何必浪費資源,弄出這麼多毫無必要的感應門架?
以上可知,交通部如果堅持不願廢除e-Tag,就必須將e-Tag改成可以「流通」的「有價商品」,不但不必填寫個資,還必須像悠遊卡一樣,讓用路人可以直接購買與儲值,並且在自己不使用時,可以很方便地退款或轉交他人使用;當然,最重要的還是必須儘速改善扣款系統,以及將感應門架移至交流道,以免除用路人被監控的疑慮。
否則這把沖天的民怨,套句「MC美江」的名言,很快就會將馬政府給完全「燒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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