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讀取序號,e-Tag恐成犯罪工具!
之前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上,多位立委質疑,遠通電收日前在網站上公告的「第三人讀取使用eTag序號管理辦法」,有洩漏個資之嫌,且未經交通部同意就擅自公佈。
對此,遠通電收發言人周世惠表示,在擬這個辦法之前,有先向高公局告知,高公局長曾大仁也指出,eTag是開放平台,只要有設備就可以讀取,但個資都存在後端的電腦中,不會有外洩問題。
遠通的說法表面上看似沒有問題,因為e-Tag只有序號,就算被讀取也不可能洩露用路人的個資;但是行車紀錄就是個人的隱私資料之一,高公局連這都不懂,果然是蠢到應該立即裁撤,否則使用e-Tag的人可能面臨更大的災難!
可能有人會問,只是讀取序號而已,又能造成什麼犯罪?既然能夠讀序號,就能辨識或鎖定某些特定序號,如此一來,有心人士或是什麼徵信社等,只要在車上裝一台功率夠強的掃瞄器,就可以對特定e-Tag的車主做遠距離的「無痕跟監」,讓被跟監之人更難發現;這種情形,就好像車上被別人裝了一個追蹤器,所有行蹤隨時會被別人掌控,如果這樣不是犯罪,請問什麼才是犯罪?
例如先掃瞄取得男女朋友的e-Tag序號,就可以鎖定跟監是否劈腿?詐騙集團跟監取得行車動態,再以此資訊打電話詐騙車主的親朋好友?選舉時可以用來政治偵防,監控對手的一舉一動?例如對手搭車面見某重量級人物,之後該人物就被「高層關切」?犯罪集團甚至可以反過來跟監警方,讓警方查緝犯罪更加困難?又如果徵信社聯合起來,在各都會區重要路段安裝掃瞄器,再利用無線網路將資料上傳,則連跟監都不必了,只要坐在電腦前,就可以完全掌握特定人士的所有行蹤?
總而言之,e-Tag的序號當然不是個資,但遠通居然使用開放規格任人讀取,就非常可能成為有心人士的犯罪工具!如果高公局與交通部連這種最基本的安全疑慮都毫無警覺,人民又何必花大錢養這些陷人民於險境的無能廢物?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