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已繳款竟遭討債 銀行烏龍這部門道歉那部門催繳
彰化林秀美投訴,她使用華南銀行信用卡,每月都有按時繳款,不料卻因銀行出錯,將她與另一名同名同姓女子的資料搞混,她因此遭討債公司討債,「我與銀行核對資料後,銀行道歉,就在這時候,竟然又同時接到討債電話,實在很誇張!」華南銀行承認疏失,並表示已向林小姐道歉。消基會則說,銀行內控有問題,除道歉外,並應負責更正當事人的信用資料。投訴組
林秀美說,她每月都會將信用卡的繳費帳單留存,以備不時之需,「不料這次用上了。」她說,去年12月突然接到華南銀行電話,指她10月及11月的帳單沒繳,她便將繳費資料傳真給對方,「傳真後,我打電話詢問,對方說資料已經更正了。」
華南銀行(圖)遭民眾投訴,弄錯資料,害她無故被討債公司追債。
「客服還說那是詐騙」
今年3月2日,林小姐竟接到討債公司的電話,對方說是受華銀委託,「我說已經更正過了啊,怎麼還來討?但對方仍堅持我欠錢,一定要繳。」她於是再向華銀反映,客服查後也說資料已更正,「客服還說那個一定是詐騙的,不用理他。」
林秀美不放心,再向警政署165反詐騙專線查證,不料警察卻說那家討債公司是合法的,請她再向銀行確認。「我又打給銀行,對方還是說沒請討債公司追討,堅稱我遇到詐騙。」但討債電話還是繼續出現,她便堅持銀行再查清楚,最後才知原來是銀行將她的資料,和另一名同名同姓有欠款的林秀美搞錯。
「銀行發現錯誤,打電話向我道歉、說明,但這時竟然又來一通討債電話,實在很誇張。」林秀美擔心信用受損,加上不滿華銀處理此事過於被動,「都要我去反映才處理」,所以向《蘋果》投訴,並求償30萬元。
華銀坦承有疏失表示,華銀的信用卡部門接獲林小姐反映後,已立即更正資料,但催債部門卻未更正,才導致錯誤催債。華銀說,已向林小姐道歉,且更正資料,但她要求賠償,銀行無法同意,才未解決。
依法可求償10萬元
消基會金融消費委員會委員郭尚義則說,銀行客戶眾多,同名同姓不少,華南銀行出現這種疏失,顯示內控有問題,銀行除應更正資料外,民眾若蒙受損失,也可依《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求償2至10萬元,若銀行不同意賠償,民眾可提起訴訟求償。
收到有問題的信用卡帳單處理方式
1.保留證據:刷卡收據應至少保留一年
2.確認帳單:依帳單或信用卡的客服電話向發卡機構確認帳單內容
3.核對資料:若有必要,可向發卡機構要求核對簽帳資料
4.催債處理:若遇不當催債,應反覆確認個人資料及帳單內容
資料來源:消基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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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96 04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