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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假村詐案頻傳 2個月6000人自救
2007/01/21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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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王雪美/台北報導】 2007.01.21 03:04 am
  
分時度假村詐騙頻傳,多數手法都是利用疲勞轟炸,讓會員簽下向銀行貸款契約以繳交會費。因此,即使隨後發現遇上詐騙集團,還得繼續繳款。

去年十月底分時度假村受害人組織自救會,到去年底止人數爆增至五、六千人。

受害人說,詐騙集團典型手法是,在說明會現場疲勞轟炸,非講到你簽約才肯放人,甚至還找來所謂「銀行行員」坐鎮,一旦消費者點頭,就換他們上場,表面上告訴你可以分期付款,其實是「小額信貸」,契約書上密密麻麻的字海,重要的利率卻沒寫,就要消費者簽名。結果消費者簽下的往往是年利率八至十四的高利貸款。不禁讓人懷疑,是否有銀行與詐騙集團勾結?

去年十月底,立委邱創進曾針對樂吉美分時度假詐騙案,要求金管會行文要求銀行不得和有具體詐騙行為的七家業者合作。包括樂吉美、太陽島、馬可波羅優質生活、張力生活、歡樂假期、心想室成、美好生活。

警方調查,這些業者的詐騙手法多是先召募會員,會員繳納兩至七十萬的入會費,業者宣稱會員可以極低的價格透過RCI到全球各地度假,但事後推說度假村客滿,使度假行程永難成行。

經營廿多年的合家歡分時度假村去年也因經營不善易主,會員的吳先生說,他廿多年前加入會員,當時入會費約十一萬元,每年要繳管理費兩千五百元,到度假村七天,每晚另須繳清潔費八百至一千元(同樣房型對外賣價三千元),用了十多年,業者在七、八年前加入RCI,有些飯店他去過兩三次,覺得不新鮮,加上飯店設施沒有更新,因此十年前他就不再繳管理費,自動放棄會員資格。

邱創進指出,政府相關單位應清查各銀行在承辦這些業務時有無重大疏失,如果證實雙方有勾結行為,應同意消費者解約退款;債務協商部分,目前希望如果消費者已繳的本金和利息已超過原本應繳本金,應同意停止繳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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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星火
2007/01/21 14:16
分時度假 真的划得來嗎?

【聯合報/記者王雪美/台北報導】 2007.01.21 03:04 am
  
雖然詐騙案充斥,但仍有合法且正派經營的分時度假村。會參加分時度假村的會員,多半相信以會員身分度假比較便宜,因此願意繳交高額的入會費。但以分時度假方式旅遊,真的比較划算嗎?

分時度假的制度在歐美行之有年,四十多年前很多歐美人士嚮往在阿爾卑斯山上擁有私人度假別墅,但多數人無力購買,於是便集合親友合資買度假別墅,每個家庭安排不同時段上山度假。

而後,不同的度假別墅再彼此交換。至今只要加入一個度假村的會員,透過交換系統,就可到其他度假村交換度假。

不過分時度假的實際運作有些複雜,會員必須先擬妥休假日,申請某個屬意的度假村。據實際使用過的會員反應,通常熱門時段、熱門度假村,全球會員都在搶,很難申請。如果今年無法度假,可延至明年,要是下一年還是無法度假,那麼這一年就算免費送給度假村了。

和旅行社單次買斷的旅遊產品相比,分時度假不僅程序繁複,收費名目也多。除了會費,每年要繳管理費,每次交換度假村還要繳手續費。因為程序複雜,讓詐騙集團有運作的空間,尤其以銷售國外度假村的糾紛最多。

基於「會員期限愈久愈沒保障」的消費心理,最近幾年,台灣部分分時度假村的會員期間愈縮愈短,從過去的永久、廿年、十年,縮短為三至六年,會員還能選擇要不要參加RCI(全球最大的分時度假公司),費用另計,結果自付。

但是,分時度假究竟省錢嗎?以東森溫泉度假村為例,金卡會員入會費廿九萬九千元(可用廿年),每年要繳年費一萬一千一百元,平均一年費用兩萬六千元,每年可在大旺季時住東森溫泉度假村訂價約五、六千元的雙人套房七天,依此計算,每晚房價約三千七百元。

如果要到台灣以外的亞洲度假村,每晚再加交換費台幣六百元,非亞洲度假村加價一千元,便宜嗎?消費者可自我衡量。

以這樣的房價透過旅行社團購,其實也可以住到很高檔的飯店,時段任君選擇,住不到再換一家同等級的,交易行為簡單得多。

另以同樣加入RCI運作的永安高爾夫球場為例,終身會員入會費廿五萬元,會員每年交管理費五千元,送價值四萬六千元的十二張果嶺券和七張住宿券,另可免費使用球場內的游泳池、健身房、交誼廳等各項設施。

永安高爾夫球場副總林子勛說,會員能使用貴賓室等球場內各項設施,感覺尊榮,目的不是為了省錢。

度假村要吸收會員,主因是初期收取高額入會費,可做為投資建設資金,有一定數量的會員,每年回流,還可確保一定的住房率,因此願意給會員住宿等優惠。而加入國際交換系統,可讓會員玩膩該度假村時,換地方玩,維持度假的新鮮感。

有趣的是,動輒幾十萬元的會員卡,買的多是預算有限的中產階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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